一夜之间,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倭寇入侵,无声无息,占据了聊城这座千年古城。
大堂内,曹谦面色阴沉如水,杵着龙头拐杖。
“北面有冯天禧,八千将士驻扎,东边有蔡学森,一万多名雄兵,你给我说,现在倭寇未放一枪一炮,就打到聊城来了?!”
别说是人,就算两万多头猪,倭寇也杀不到这么快!
曹谦用要吃人般的目光看着下面的执事,厉声道:“你可知道,乱传这种消息,是要杀头的!”
秦执事磕头如捣蒜,跪在下方的地毯上:“不敢欺瞒大老爷啊!今早上小人一出门,便是看到倭贼已经进了城,他们手上都拿着枪,堵在城门口,只许进,不许出!”
曹谦看了他一眼:“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秦执事哭丧着脸,道:“小人是从狗洞里面钻出来的,钻到一半,便被倭寇发现了。跟小人一起钻狗洞的,被倭贼打死了,就小人一个人先逃了出来!”
“城中的守卫呢?”曹德在旁边插话问道。
这聊城中的守卫团,足有一千多人,有厚重的城墙做掩护,也不是倭寇能够一下子吃进去的。
“少爷你是说,倭协军第八旅团吗?”秦执事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
那群杀千刀的,倭寇没来的时候他们在作威作福,大家都忍了,知道他们当兵的不容易,马上要上战场了。
没想倭寇一来,他们就直接投了!
现在成了狗腿子,依然在城里面作威作福!
曹德也很无语,果然,对那群只知道欺软怕硬的蠢货,根本不该抱有任何幻想。
“大老爷,表房那边来的信。”
福泉从堂外进来,交给了曹谦一封密函。
一目十行,看完信,曹谦长叹了一声,身形都肉眼可见的佝偻了下去。
“江中正,昏庸误国,昏庸误国啊!”
他胸中有千般绪,最终化为一声长叹,老态龙钟的脸庞第一次显得苍白无力。
"我们的大好江山,我们的国土,就这样拱手于人,他是不是疯了!"
曹德在身后,也跟着一起看了这封密函。
齐鲁之地,在西南那位的要求下,全部实行绥靖不抵抗政策。
那些驻扎在聊城东北方向的守军,已经不声不响的全部撤走了。
门户大开,倭贼挥兵直入,不用一枪一炮,便是已经占住了聊城。
“秦执事,现在聊城中有多少倭寇,知道吗?”曹德发问道。
秦执事想了想,“现在城里面的倭寇没多少,好像来的是他们的先遣部队。小人看见过他们集合,最多也就两三百人。”
两三百人,就控住了一个大城,上千名守卫在守城团团长的带领下投降,被吸纳成为皇协军!
这一套下来,更是将倭寇的名声推向了巅峰。
现在城里面都在传,倭寇能以一敌十,子弹都打不进去,是从鬼门关爬出来的恶鬼化身!
“这么喜欢当人走狗,我看那守卫团团长,好日子是到头了!”曹德眼中闪过杀气。
敌人固然可恨,但只敢欺压同胞的恶人,更不能容忍!
“大老爷,事已至此,我们是留还是.....?”福泉在一旁小声问道。
曹家,在抗战中为国军提供了大量的物资和药品。
有传言称,战场中通过这些药品救回来的人,能组成一个集团军,而那些物资的捐赠,更是可以打造出一个中央师!
这样的家族,自然被倭寇视为肉中刺、眼中钉!
如果倭寇围住了曹家,下场可想而知。
曹谦的失态并没有持续太久,他骂过江中正之后,又恢复了平时的镇定,脸色波澜不惊。
“停止其他一切活动,从现在开始,收拾所有能带走的,搬迁!”他冷静下令道。
曹德在旁边松了口气。
他还真怕老爷子一时想不通,会留下来跟倭寇拼命,那种情况,只会付出上百条冤命。
倭寇现在还是小部队驻扎在城里,等他们大部队来了,必将会对城外进行扫荡,曹家若不走,到时候定要遭受灭顶之灾。
曹谦回过头来,看着自家孙子:"德儿,你也下去收拾吧。这老宅,待不下去了。"
曹家老宅中,还挂着红色的丝绸,张灯结彩,准备为几日后的大婚做准备,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有提前来的宾客,住在曹家的客房里,也在摇头,这场婚约,是办不下去了。
曹谦亲自出面,拉着曹德,为来的人道歉,态度很诚恳,让人挑不出毛病。
兵灾一起,就是关乎人命的大事。
包括曹德,都没有想着在这个节骨眼上继续举办婚礼,那是缺心眼的表现。
如果大婚在进行中,倭寇突然重兵涌入,红事只会变成白事,惹人伤悲。
曹家的动作很快,早上下的命令,下午的时候,搬迁的队伍就动了起来。
一件件的物品被装上卡车、牛车、马车,就这样朝着西南方向而去。
曹谦将自己的几辆专车也派了出来,搭着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让他们提前离开了这处危险的地方。
“德儿,明天一早,你也跟着马车走吧,到山城去等我,那里有我提前买好的院子。”曹谦看着落坡的夕阳,缓缓道。
曹德道:“祖父你呢?”
“我要最后一个走,东西没搬完,这里需要一个主事的,也想留在这里,最后多看几眼这老宅子。”
曹德听闻后,摇了摇头:“祖父,你先走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他知道,面前的老人练过武,达到了明劲,可老人岁数不小了,身体机能已经老化。
倭寇的大军随时会到,到时候,老人是否能够顺利撤退,是很大的问题。
“你留下来?我问你,其他人走完了,你会跟着走吗?”曹谦转头看着自家孙子,眼神能穿透内心。
曹德抿着嘴巴笑了笑,道:“什么事也瞒不过祖父,孙儿确实早有打算,不准备这么早离开聊城。”
“你是担心你的未婚妻,要想冒着风险进城?”
曹谦面色严肃,说出来的话赤裸裸的:“她还没有进曹家的大门,没必要为了她,以身犯险。”ωωω.χΙυΜЬ.Cǒm
“哪怕成了夫妻,也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你是曹家嫡长子,论身份地位,绝非是那女子能比的!”
“等到了山城,那里的名媛美人更多,你看上了谁,爷爷我就去提亲,你自然就会忘了那女子!
凭借曹家的底子,哪怕是娶了江家的人,也不能算是她下嫁了!”
曹谦活了一辈子,道理悟的很透,没过门的孙媳妇,算不得孙媳妇!
要能帮,他自然会帮,但帮不了,也绝不会冒着风险出手。
“我对你的无情,恰恰是对家人的负责!”
然而,第二日清晨。
“德儿,德儿。”
叫了半晌没人应答,推开房门,空无一人。
唯独一页书纸静静的留在书桌上。
“祖父,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孙儿已经去聊城了。”
“雏鹰在雄鹰的庇护下,永远不可能学会飞翔。聊城的事情,孙儿心中有数,一定会保全自己性命。”
“曹家人的骨头都很硬,不会因为害怕而选择退缩,国家危难之际,相信祖父也不希望自己的孙儿是一个软懦之人。”
“勿念,曹德留。”
曹谦看着这封离别之信,半晌后才轻笑一声,这臭小子,有他年轻时的风范,也有曹家人的风范!
“福泉,不用等那个小兔崽子了,收拾东西,提前走!”他大声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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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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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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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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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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