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太义怒火中烧,气得咬了咬牙,问廖长老:
“廖长老那边的事急不急,如果不急的话,我们可以先找林无道,就算他走了,估计也走不了多远,廖长老意下如何?”
“这小逼崽子真把老夫的脾气惹出来了,赶紧他现在还没有走远,追,老夫倒要看看他能跑到哪里去。”
“那最好是换马车。”
“正有此意。”
嚯,不坐轿子了。
可见这廖长老和葛太义心中的疙瘩,都想逮住林无道,能逮得到吗?
林无道可不敢大意,离开当晚镇后,速度全开,能多快是多快,离当晚镇越远,也就越安全。
而跑了一阵后,马轶父子所坐的马车跟不上速度了,本来拉车的马匹算得上是好马,但与前面两辆马车的马匹相比起来,着实有些差距。
主要是两辆马车的马都是从西北狼骑中精选出来的,跟随过西北狼骑长途跋涉,也经历过浴血奋战,无论是速度还是爆发力,都不是马圈里所饲养的马匹可比的。
还是基于安全起见,林无道直接让马轶解下了马匹,弃掉车厢,改成骑马跟在他们后面,这才勉强跟上。琇書網
这不,追出来的葛太义和廖长老等人,当看到弃在路边的车厢时,一眼便认出了是林无道三辆马车中的一辆。
不用多想都知道,林无道是在弃掉马车赶路。
直到此刻,葛太义已经可以肯定:林无道真把他当猴一样耍了。
最气愤的是,回想起林无道当时听到收他为徒时的那“高兴劲”,顿时觉得老脸上挨了几巴掌,活像林无道教他“人生道理”。
该死啊!
现在,不止是廖长老不想放过林无道,葛太义一样如此。
两个活到这把年纪的人,估计以前从没想过,某天会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如此较劲!
“廖长老,那兔崽子把车厢都丢了,真是决策果断,如果我们还坐马车,只怕难以追上,要想追上那兔崽子,就只能骑马,如果廖长老不想骑马,那老夫去追。”葛太义黑着脸道。
“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就骑马吧,先抓到人再说。”
咳咳,两人也弃了车厢,上了马背,这整的……不知这两老头最后会落到什么境地。
这不,追到天黑时,都没有看到林无道等人的马屁.股。
葛太义和廖长老廖竟轩已经是满脸灰尘,不知多少年没有曾骑过马了,一路追下来,腿内侧与马鞍摩擦,火辣辣的痛,仿佛要脱皮了。
怎么办?
放弃吗?
已经追了这么久,如果就这样放弃,自己心里这关都过不去啊。
两人心情都糟糕到了极点,话都不愿意说了,短暂休息后,再次忍着火气往前追。
能追到吗?
结果熬了一整晚,到第二天天亮时,仍是没有看到林无道等人的身影……
葛太义和廖竟轩茫然了。
可不,从当晚镇追出来后,一路上几乎没有休息,晚上都没有合一下眼,结果还是没有追到!
难道林无道等人也一直在跑?不可能吧!
想起来确实觉得不可能,一方面,林无道并不知道葛太义和廖竟轩认识,也不知道两人会追他,就算跑,也不至于这样亡命跑吧。
另一方面,葛太义和廖竟轩都弃了车厢,而林无道等人还有两辆车厢,照理来说,两人的速度会比林无道等人快。
而且,沿途没再看到林无道再弃车厢,既然有车厢,就只能在大路上跑,不可能走小路,也就是林无道等人只能沿着这条大路走,可怎么还没追上?
这不是见鬼了吗?难道林无道的两辆马车的速度不会比他们差?难道林无道等人和他们一样跑了一整晚?
答案似乎不可能。
但实际情况真是这样。
林无道等人行进速度,先前已经说过了,马轶父子骑马都要费力才能跟上,也就不会比葛太义他们慢。
另外,林无道确实一直在赶路,连晚上都是如此,因为本身没有休息的地方,不如跑远点更安全。
所以,葛太义没有追上林无道,很正常。
但这可把马东锡折腾惨了,身为富家太少,哪这样折腾过,没得休息不说,还一直在马背上颠簸,就如葛太义和廖竟轩一样,腿内侧摩擦得要起火了,前两者还没有脱皮,他已经脱皮,
痛的直嘴牙,脸上都是汗珠,裤子都被鲜血染红了。
终于忍不住了,找他爹抱怨:
“爹,哪有这样的,他这不是折腾我们吗?叫我们丢弃车厢也就算了,还拉着我们这样跑,分明就是变相收拾。他倒是好,可以坐马车里,想睡就睡,想躺就躺,溜狗啊。”
噗!
马东锡明显满肚子怨言。
想想也是,之前林无道叫孟冬川传授他人生经验,结果是一顿暴揍,难免认为林无道现在是在变相收拾他和他爹。
马轶同样心中没底,板着脸道:
“别瞎嚷嚷,等会休息的时候我去问一问,再坚持一会儿。”
“鬼知道他什么时候休息?要是再跑一天,我都要被他溜死了。”
“这么多人,就你一个人扛不住,你身子尊贵些吗?给我闭嘴。”
“……”
马东锡说不出话来,确实就他一个人叫嚷……
等到休息的时候,马轶这才上前询问,林无道没有说理由,安排范筱筱等会坐他马车,腾出范筱筱坐的那辆给马轶父子。
继续前行。
终于碰到了一个分岔路口,既没导航,也没有人走过这条路,真得蒙一条了。
在这时候,林无道仍是长了一个心眼,挑了左边的路后,但有意让马车留下去右边的痕迹,再留下一个人在原地在暗梢,十分谨慎。
马轶父子看在眼里,都觉得小心得过头了。
尤其是马轶,嗤之以鼻,要是条件允许,真想嘲讽林无道几句,心里也忍不住和晏江南对比了一下,顿时觉得晏江南有气派得多,眼前的林无道则显得蹑手蹑脚,活像惊恐之鸟一般。
“爹,你都瞧见了吧,不是让我向他学习吗?不是说我没有胆子吗?瞧瞧他这行径,真像个妇人!”
“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从出来起到现在,只会嘴皮子上逼逼叨叨,小心一点有什么错,老话都说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才不会阴沟里翻船。再者,你在老子面前逼逼叨叨的抱怨,何尝不像个妇人,有胆子就跟林无道去说,老子绝对不拦着你。”
马轶翻了个白眼,兼冷笑一声,仿佛对牛弹琴一样。
说不好听点,就是觉得他爹势力眼过了头,活像吃了林无道给的迷魂药一样,荒诞且滑稽,偏偏还要拖着他来受罪。
布置好后,再次前行。
走了两个多小时后,看见了山落下的几家村户,准备落宿休息,毕竟昨晚折腾了一.夜,确实挺耗精神。
就在两辆马车朝村户家驶去的时候,留在分岔路口的暗梢急马奔来,近前汇报:葛太义和廖竟轩策马狂奔,分岔路口确定了车痕后,朝着另一条路追去了。
听到这消息,马轶直接一巴掌,狠狠抽在马轶脸上,问了几个字:
“学到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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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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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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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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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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