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仍旧低着头,一言不发,双手紧紧握着水杯,不知所措。
林盼盼和叶朗两个人就坐在一起看着顾瑾和李慧两个人之间的粉红色泡泡,眼神迷离,嘴角带笑,如出一辙。
“上菜喽,上菜喽~”一道热情的声音传来,林盼盼和叶朗瞬间扭头,对着上菜的人,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菜盘子。
也不怪林盼盼激动,自己本来就是为了吃饭来的,早上都没吃多些,现在早就饿了。
好家伙,你起晚了,没赶上早饭,你是绝口不提啊~~~
“让一让啊,别蹭身上~”
林盼盼和叶朗两个人对视一眼,确认过眼神,都是干饭人。
两人中间迅速分开一道空,眼神交流中,还是林盼盼败下阵来,“小宋哥,辛苦啦”
不一会儿桌上就上满了6个菜,有鸡,有鱼,还有酸菜猪肉粉条,这桌菜可谓是诚意满满,下了血本。
足以见得赵刚对这场婚事的满意和林家对嫁女儿的重视。
据说赵刚父母听说儿子在乡下结了婚,还特意托人捎来了一块儿女士手表,可让村里人都羡慕坏了。
但只有赵刚知道,之前家里遭了贼,多年积蓄被人偷走,母亲也病倒了,自己每天愁眉苦脸,是林艳妮注意到了自己。
拉着自己来到了大队部,请求林大爷和各位干部,借给了自己10块钱,才让母亲解了燃眉之急。
后来警察抓到了小偷,追回了一部分钱,虽然没有全部追回来,但也是不幸中的万幸,赵母的心病自然也就好了。
其实赵刚本人家里弟弟留在了城里,妹妹也下了乡,弟弟有正经工作,也有工资,赵父赵母也都上着班,也都从厂里提前支取了工资,没有赵刚邮回去的钱,也可以度过难关。
赵家家庭不错,3个人上班,弟弟身体不是很好,需要常年吃药,但也攒下了一些钱,也有余地支援妹妹赵媛和赵刚。
只是家里突然遭受变故,赵父赵母受不了刺激,一下子病倒了,赵刚弟弟更是老毛病都犯了,一时之间没有顶事儿的人,这才愁的不行。
赵刚在向家里说明想要结婚时,赵家父母第一反应是觉得儿子这么多年的激情被磨灭,准备自生自灭了,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
赵家父母当时就打了电报,也没怕花钱,足足发了一页纸,说是婚姻必须慎重考虑,他的一时冲动可能会是人家女孩儿的一辈子,必须要考虑好,自己相信他的眼光,肯定会是好姑娘,还说要是真的考虑好了,父母也不反对。
然后赵家父母收到儿子说是认真考虑后的慎重决定的电报后,就托人给带了一块儿手表,一看样式就是女士的,点名是给林艳妮的,还说厂子不忙了,会请假来看儿媳妇。
那块手表在下聘时就已经戴在了林艳妮的手上,同村的人全部都羡慕不已。
赵刚和林艳妮的婚事是知青和村民的结合的典型代表,至此,知青点的老知青全部都已经结婚,只有新来的知青们还单着。
林盼盼和叶朗也两个干饭人代表,在菜上齐,赵刚过来敬过酒后,就开始炫饭,吃了个大半饱,
林盼盼刚准备放下筷子,按照自己和王婶学到的坐席手艺拿出盘子出来炫。
转身!
掏盘子!
伸手!
艹!
什么玩意儿,热乎儿的,不是馒头啊!
慢慢的扭过自己的头,林盼盼和叶朗两个人四目相对。
确认过眼神,还是坐席人。
看到叶朗熟练的拿出盘子,伸向馒头的手,林盼盼心下了然,都是老手啊~
坐席人第一要义:眼疾手快。
第二个就是不许跟人起冲突。
两人对视一眼,迅速扭开,一人一个,谁也别说谁。
两人手上动作迅速,丝毫不影响。
丢人?
叶朗:吃肉一点儿都不丢人,我花钱了,而且我只吃了八分饱,剩下的两分带回去怎么了,而且大家都吃完了,那些知青都不好意思,我好意思,都是粮食,浪费了多可惜!!
林盼盼:再有钱,也顶不住林母会过啊,自己买回来一斤肉,林母只炖半斤,剩下的做成腊肉慢慢吃,馋啊~这一桌子的知青肯定都不会坐席打包,都是我的了!
两人也不是全都往自己的盆里面装,也是有选择性的装,也没有全部都装完,坐席第三法则:做事留一线。
两人迅速打包好自己的盆,放到了脚下的篮子里,一切隐秘而迅速,周围的知青还没反应过来,这二位就彻底吃完了。
杜娇不是没有看到两人的动作,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乡巴佬,没见识,”
生怕两人把肉都吃完,迅速拿过公筷,给顾瑾夹了一块鸡肉,“顾哥哥,你吃块鸡肉,不吃一会儿,就要被人装走了”
林盼盼也是佩服杜娇的心理强大,让顾瑾那么说,还能面不改色,继续笑颜如花的给顾瑾夹菜,厉害!
杜娇此时的话,分明是意有所指,林盼盼自觉和这个知青毫无任何瓜葛,肯定不是在说自己,自顾自的从兜里拿出瓜子出来嗑,没搭理她。
叶朗也自觉自己没拿什么肉,馒头居多,但是大家伙儿都快吃饱了,自己带走也不影响,肯定不是在说自己,也从兜里掏出瓜子开始嗑,没搭理她。
两人此时十分的都默契,都认为说的不是自己,和自己没关系,自己吃完了,坐完席了,一会儿再嗑一会儿瓜子就回家了。
林盼盼和叶朗对于杜娇的动作和话没有任何反应,其他人可不是,满桌的人几乎全都是文化人,对于杜娇这种厚脸皮,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顿时大家也不吃饭了,反正都吃的差不多了,筷子就在手里悬着,假装不经意的观察着顾瑾这个中心人物,和李慧这个正派女友的反应。
要不说,所有人八卦的心都是一样的,可不分男女老少,只是水平高低,这个中国人爱看热闹可是自古以来一脉相传的。
看着周围人八卦的神情,林盼盼身上的吃瓜魂顿时就觉醒了,果然啊,瓜要一起吃才有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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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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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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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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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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