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林大爷的说法,这伙人就是亡命之徒,只要粮食,而且熟悉作案过程,全套流程走起来得心应手,只要遇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林母一边编着高粱杆,一边叹了口气“唉~谁知道呢”
林家已经是提前做好了准备,还去上山给自己祖坟上了香,只希望能够祖宗保佑吧。
村里的其他人家也是纷纷行动起来了,家里有条件的最近都开始在家里挖上了地窖,家里没有勤快人的也都将粮食锁好了。
总之,现在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各家有各家的办法。
林小哥也从县里胡哥那里淘弄来了一个简易的报警装置,就是鱼线连接着铃铛,这样屋子里来人以后,屋里能知道,也好早些做好防备。
林盼盼也从自己的单间,搬到主屋和林父、林母住起了四人间。
要问为什么是四人间?
还有林小哥这个倒霉蛋儿,林父生怕林小哥自己意气用事,看到粮食丢了就直接冲上去送命,特意拘着他。
所以林小哥已经在林父的屋子里面打了半个月的地铺了,林盼盼有幸在一个角落里,收获了林父,父子三人倾力打造的手工木板床一个。
虽然睡着也没林盼盼自己的床舒服,但是看着只能天黑透了,屋内几人都躺好了,才能委屈巴巴进屋躺在地上睡觉的林小哥,林盼盼觉得自己的床还是可以的。
一时间村里人心惶惶。
半个月过去了,也没听到附近哪个村子遭了贼,大家的警惕心也都下来了,荒废了半个月的村口,也再次热闹起来。
“这都半个月了,也没听见有信儿啊~你们有谁听说消息了吗?”
“这倒没有,应该没什么事儿吧,这为了藏粮食,这几天给我累的啊,还以为收完地就没什么事儿了呢”
“要我说啊,这就是多余,我家粮食就好好的在仓房里放着呢,我什么都没动,咱们这儿这么偏僻,可没几个人能找到这儿来,再说了,我家还有大黄呢,大黄看见人总会叫的”孙大妈不以为意的说道。
孙大妈家有着一只大黄狗,长得是十分的健壮,林盼盼看见了也都眼馋,特别想抱一只狗崽回来养着,
唯一的缺点就是……
是公的……
还不愿意搭理村里其他母狗,
林盼盼能抱上大黄的子孙的日子,还是遥遥无期呀~
看看,这就是自家有狗的底气。
“老孙啊,这还是得早做准备,村长不会骗咱们的”李婶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都半个月了,你见到人影了吗?粮食没丢,人倒是累的够呛,也不知道你们图啥”孙大妈仍旧嘴硬道。
大家伙儿也只是短暂的相聚一下,交流一下消息,天刚擦黑,就纷纷找借口回家去了。
天黑下来的红旗村格外的安静,只是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声,却也只是几声,很快就消失不见。
天色大亮,烟囱飘烟,太阳照常升起,漫长的一夜过去,按照往常惯例,早已是吃饭的时候。
一阵北风吹来,吹动了房门上的风铃,发出了“叮叮铃铃”的声音。
林家人全部惊醒,昨晚的铃铛一直响个不停,林家人几乎一夜没睡,天亮了才打了个盹儿。
“他爹,你说咱家是不是来人了?”林母悄声的问道。
林母抱着林盼盼,林大嫂抱着林新躲在炕上,林父、林大哥,林小哥三人手里拿着棍子挡在几人前面。
林父伸出手指竖在嘴前“嘘”了一声,几人仍旧不敢说话,最后还是林小哥胆子大一些“爹,天已经亮了,之前大爷不是说这些人天亮就离开了吗?应该都走了,要不我先出去看看吧”
正说着林小哥就上前几步,准备推门出去,林母一把就拉住了林小哥,压低声音吼道“这是你逞能的时候吗?你不要命了”
“娘,应该没事儿了,咱也不能一直这么躲着吧,也太憋屈了”林小哥内心还是有着一股冲劲儿的,总觉得就让人在外面偷自家的粮食,自己只能在屋子里躲着,不是自己应该干的事儿。
林父看着林小哥的样子,也明白他在想些什么“老三,你和爹出去看看”
林大哥听见这话,爹这明显没准备让自己出门啊“爹,那我呢”
林父回头看了看缩在后面的林大嫂和林新“你就在屋子里,万一我和你弟出了点儿什么事儿,这个家就靠你了”
林小哥也拍了拍林大哥的肩膀,跟着林父出了门。
经过了父子二人一系列的侦查,最后发现鱼线并没有断,大门和仓房的门锁也没有任何的撬过的痕迹。
总算是有惊无险,林小哥最后又在仓房门口拴着鱼线的地方找到了几根老鼠毛,所以昨晚上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只是招了老鼠,
仓房内的粮食也已经围了起来,丝毫没有被盗过的痕迹,虚惊一场。
林母也带着林盼盼几人从屋内走了出来,一家人感觉是有惊无险,照常做起了饭,一家人又围在一起吃起了早饭。
“娘,你说昨晚就几只老鼠,给我们吓成那个样子,几乎一宿都没睡,困死我了”林小哥发牢骚道。
林母给林小哥乘了一碗饭,没好气儿的说道“那你还想怎么样?是老鼠就不错了,真遭了贼,咱俩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幸亏是老鼠,幸亏是老鼠”林盼盼也是被吓得不行,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计策都没用,更何况还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团伙,不来就是最好的了。
就在一家人准备吃过饭,都回去补觉时,门口传来了一阵哭喊声,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
“当家的,你听没听见哭声,好像是李芬芳的声音吧”林母怀疑的说道。
“好像是,大早上的她哭啥?”
林母一拍大腿“诶呀~这盲流没来咱们家,不会去他们家了吧,李三李四分出去后,他们家一窝怂蛋,”
一家人面面相觑,纷纷放下筷子,都出去奔着声音而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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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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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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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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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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