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问道,“这个小马怎么换?”
摊主笑着回道,“1毛,这可是按照笔市商店里面的外国货刻的,值这个价,别的地方可都买不到”
林盼盼这回是真的有点儿懵了,娘是什么意思?我好不容易聪明了一回,又笨了?
林母脸色不改和摊主一番讨价还价,最后8分钱,买了小马,摊主还搭了一个草编的小蚂蚱,然后将两样物品放进了篮子里。
扭头看着林盼盼还在思考,不免觉得自己这个女儿虽然有了点儿长进,不多就是了。
林母没忍住伸手给林盼盼来了个脑瓜崩,一下子就拉回了林盼盼的思绪,“别想了,有啥好想的,你娘这个人你还不清楚?”
林盼盼仔细回想了林母说话的语气,想起来林母和叶朗的聊天中,虽然没和孙知青唠上嗑,但是每次林母看向孙招娣的眼神都是满满的欣赏,所以刚才的话,还真有可能是真的。
“不能吧?!”林盼盼喃喃道。
“怎么不可能,你可能忘了,孙知青来的比顾知青他们还要早,来的时候精瘦精瘦,只剩下一把骨头了,简直没办法看,
孙知青虽然是他们那一批里面最瘦,看着最不能干活的人,你大爷看到孙知青抡锄头,都怕孙知青散了架,自己负不起责任,一直说活要慢慢干”
林大爷可是村长,最看不惯知青偷懒,希望每个来到红旗村的孩子,都能够生存下去,不指望他们能够在这里为红旗村做多大贡献,只希望别惹事就行。
像杜娇那一类的娇小姐似的知青是林大爷最讨厌的,林大爷虽说欣赏孙知青这种勤劳能干的孩子,但却也不会随便说关心的话,可想而知,孙知青当初是个什么样子。
“是哦,我记得王婶说过,孙知青是这些知青里面唯一一个来了以后猛的干活,还胖了的人”林盼盼回忆着之前的片段。
就知青点那点儿伙食,孙知青看着就不像个家里能接济的,真的是硬生生长肉了,可见以前得吃成什么样子?
林母接着说道,“这话倒没错,孙知青来了没几个月就胖了,而且孙知青是她那一批第一个拿起锄头的人,也是最卖力的一个,
工分自然也是女生中最高的,除了几个年轻力壮,家里没有门路,认了命,每天卖力干活的壮汉,就孙知青干的最多,
听说她还在攒钱和粮食,准备走关系把家里的几个妹妹也都弄到这边来,
虽说村里大家对于城里女知青的印象不大好,但是大家都很认同孙知青,要不是孙知青表示,要带着自己的妹妹,以后也会养自己的妹妹,
有的人家受不了,孙知青在村里可比你这个高中生受欢迎多了,好几户人家都想给自己儿子把孙知青娶回家呢”
这话倒是有一些道理,对于外来知青,本地的婶子们经历了前几批女知青的教训,多女知青都是敬而远之,
不会过日子,还贼吸引家里男人的目光,但是孙知青不一样!
家里指望不上,会专心留在红旗村,
人勤快能干,工分高,能养家带娃,
懂人情,给她送东西,总会送上合适的回礼,
绝对是好媳妇的人选。
“娘,那你怎么想的?真想撮合小哥呀?”林盼盼试探性的问道。
看着林母对孙知青欣赏满满,原本林盼盼心中那一点丢丢对于想让孙知青当自己儿媳妇的猜测也在慢慢变大。
林小哥是什么人林盼盼自然是清楚,虽说对孙知青不是很感冒,但要是林母相中了人家,非要林小哥娶,只要林小哥没有心上人,八成会娶了。
这样的婚姻虽说目前没有感情,但是两个有责任感的人都会去维护自己的小家,以后有没有感情还真不一定。
林母正色看了一眼忐忑不安的林盼盼,“怎么?想给你小哥报信儿?看我这个娘给自己找了个什么样儿的媳妇?”
“娘~瞧您说的,您看中的肯定都是好的,我就怕小哥和孙知青看不对眼,这以后有了磕磕绊绊,还不是要怪罪到您身上,我这是心疼您呢”林盼盼拉住了林母的胳膊讨好地说道。
林母伸手点了一下林盼盼的鼻子,“你呀~我倒是想啊~但是孙知青那么能干有主意,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就,一步一步的考虑养妹妹的事情,可见是个有主意的,
你小哥每天都不着家,四处晃荡,交朋友,还总是能拿回家一些稀奇东西,我这个当娘的也为他担心,他主意也不小,
这两人我都不敢介绍,把他们处成兄弟啊,性子都是如出一辙,主意正啊,我都拿他没办法,怎么好坑了人家姑娘,
你小哥啊,我算是看明白了,我给他介绍那么多,都没说看中一个,以后啊,他要是需要我给他介绍,我就去找人介绍,要是不需要,就随他了,我是干催也催不动啊,不费那个心了,
少操心,我多活两年儿,以后还要给你做打算呢”
“娘~”
林盼盼听后觉得十分有道理,夫妻两个之前总要有人做出一些牺牲,或是性格,或是言语,是两个人为了一个新的家庭不断努力改变自己,互相成就,双方称为更好的自己。
绝不是迁就,也不是针尖对麦芒,那样的日子不会长久。
也总算是为林小哥放下了心,就怕林母一时兴起,毕竟林小哥达到婚龄的这些年,林母是没少操心,一直拖人介绍着好姑娘,
要不是出了工作的事情可以缓一缓,林小哥现在绝对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路上,亦或是在逃避相亲和林母的途中。
林小哥作为林盼盼心中第一靠谱的哥,那地位肯定是不一样的。
突然,远处围绕着一群人在指指点点,还说些什么,“家事,哑巴”的字眼。
林盼盼想过去看看,但又怕惹事儿,就扭头用眼睛示意林母自己是否可以去瞅瞅?
林母看着周围围起来的人群中,有好几位村里的婶子,在加上自己也在现场,就主动上前,示意林盼盼跟上,跟在人群中看起了热闹。
【以下内容不占用更新字数:本月作者会努力,加油日四,争取把这本书写完,不会放弃自己的大宝,最近也实在是事情过多,更新的过少,我会努力反思的ʕ•ᴥ•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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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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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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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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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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