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半夏:“……”
这就是住在城外的坏处吗。
好悲惨。
并不是很想赶这个时间。
但是沈半夏还是起来了。
衣服是新衣服,首饰是新首饰,人不是新人。
等她穿戴完毕,本想着这会儿严鸣兴许还没起呢,便让秋萝去打听了一下。
结果秋萝直接道:“姑爷寅时就起了。”
沈半夏:“……”
她心里换算了一下,等于说,严鸣早上三点就起床了。
她只想说一句:“图啥?”
是懒觉不香?还是懒觉不香?还是懒觉不香?
上京冬天那么冷,为什么自己找罪受?就她在师家住的这半年里,对师家众人的了解来看,就这几日大雪的情况,师家肯定知道她跟严鸣第二日就到庄子上来住了,也肯定知道她回去的路不方便,便是回去晚了些,师家人也不会怪罪她。
可能怎么办呢。
起都起来了,衣服也换了,头发也梳了,就连脸上的妆,也被秋萝给解决了,这时候再倒头去睡,回头不还得重新折腾一番?
于是沈半夏也不纠结了,既然严鸣已经醒了,便直接去了严鸣住的院子。
这会儿天色还未亮,院子里灯火通明,严鸣院子里的下人不是很多,只两个小厮打扮的人这会儿正拿着扫帚在扫院子里的积雪,见到沈半夏,连忙停下手上的动作行礼:“少夫人。”
沈半夏微微点头,直接问道:“严鸣这会儿在哪呢?”
小厮道:“公子在书房那边,少夫人若是要寻公子的话,不妨往那边去。”说着,直接就给指了方向。
另一个打扫的小厮好像更机灵一些,从一旁取了一盏灯下来,对沈半夏道:“少夫人,这路还有些滑,您小心着些,小的给您引路吧。”
沈半夏也没拒绝,跟着小厮就寻去了书房。
书房门口,长青老远就看到她过来,转身就进了书房,许是去通知严鸣了。
等沈半夏走到书房门口时,长青已经又出现在了门口,躬身弯腰迎着沈半夏进去:“少夫人,公子在里面等您呢。”
沈半夏经过长青身旁时,眼眸微垂,本是随便瞟了一眼,却在看到长青面色时,脚步微顿,说了一句:“你这火气有些重了,降降火吧。”不然到时候不是溃疡就是爆痘,总有一个等着他。
长青微微一愣的功夫,沈半夏的裙摆扫过门槛,人已经进入了书房。
书房里,严鸣还是坐在那轮椅上,这会儿正笑吟吟看着她进来,在沈半夏开口前,先夸了一句:“夫人今日这身打扮,很灵动。”
沈半夏今日穿的一身兔毛滚边短袄,下身还是马面裙,只裙摆上绣着的都是各种毛茸茸的小兔子,别的不说,严鸣这灵动一词还真没用错。
听到他的话,沈半夏便也笑吟吟夸了一句:“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此句出自《诗经》,意思是:我的丈夫人品特别好,想玉一样温和。我在木板屋里,心烦意乱思念着他。
沈半夏当然不住木板屋,也不是在夸严鸣的人品,而是单纯用这句来表示,严鸣的外在已经足够让她心动了。
当然,此心动非彼心动,这一点,二人之间,心知肚明。
严鸣这几日,时不时就要被沈半夏夸一句,要说习惯的话,又不全然如此;要说不习惯,他又好像没觉得有多意外。
倒是让人哭笑不得。
只是夸的多了,严鸣感觉自己对自己的外貌认知都快被夸飘了——虽然他并不觉得,这皮囊除了好看,好像也没什么用了。
不说其他,便是对沈半夏,他也不是没试着利用自己这外貌用用美男计,但沈半夏夸归夸,心神是一点没动摇,好像她就真只是夸夸而已,实际上一点没往心里去。
沈半夏:不,我其实心里也惦记呢。
不惦记旁的,就是有点好奇,美人正经的时候已经这般风姿,要真跟她滚床单,又会是什么样的风景。
不过目前为止,沈半夏也就想想。
严鸣:“夫人总是这般盛赞,倒是让严某愧不敢当。”
沈半夏笑眯眯:“没事,你当的起。”
严鸣无奈,转移了话题,道:“夫人可要与严某一起用早膳?”m.χIùmЬ.CǒM
沈半夏:“自然。”
跟美人一同进食,秀色可餐,胃口都能好许多呢。
于是沈半夏进书房没多久,就推着严鸣出了书房,往偏厅去用膳了。庄子上的厨子厨艺还是很不错的,或许也是因为,沈半夏出了师家,才终于吃到了清淡无味以外的菜色,故而即便对方手艺一般,她也觉得好吃。
用过膳之后,沈半夏硬是推着严鸣在飘着小雪的天气里,走了几圈消食,两人这才启程回城。
等到二人乘坐的马车到师府门口时,时间倒是与秋萝之前与她预计的差不多——差一点点就到午时了。再晚一点,怕是师家里众人都要犹豫一下,这午膳要不要等他们了。
门房老远就看到了马车,认出人之后,就安排人进去通传,而等到马车在门口停下时,沈半夏一下车,就看到从门内奔出来的师清夏。
“妹妹!”师清夏几步上来,直接一把抱住她,上下摸了摸,眼眶一下就红了:“这才几天,你怎么就瘦了?”
沈半夏:“……”
啊这。
她能说自己不仅没瘦,还因为每天晚上用精神力辅助身体恢复,这几天还小胖了两斤吗?
沈半夏拍了拍师清夏的背,浅笑着说道:“姐姐看错了,我是长高了,不是变瘦了。”
对,她还长高了一厘米。虽然只有一厘米,但对她很重要!
师清夏眼眶微红,还要说什么,余光就见车上另一个主角被人抬了下来,顿时眉心一跳。
沈半夏很自然地转头看了眼,然后笑吟吟地对师清夏说:“啊对了,姐姐,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这是你妹夫,严鸣。怎么样,是不是美若天仙?”
严鸣:“……”
师清夏:“……”
这词……是这么用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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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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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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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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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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