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沈风刚进入书院,就被温锦延给拦住了,温锦延严肃的对他道:“我同意我爹的决定教你武功,但我不会收你为徒,你唤我一声锦延叔就可。”

  他可没有资格做皇长孙的师父,除非主上同意。

  沈风道谢,而后厚颜无耻的道:“锦延叔,你可以不收我为徒,但我想给你介绍一个资质很高的徒弟。”

  于是乎,第二天一早来书院的时候,沈宇被沈风带到了温锦延的面前。

  沈宇亲眼目睹了温锦延的武功路数后,立马就扑过去抱住了他的大腿死活不放。

  “大侠,叔,求你收我为徒吧,我保证,我一定做一个乖徒弟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除去伤天害理背叛家人的事情,我什么都可以做,我是个纯正善良的乖宝宝,我勤苦好学有天赋,你收我为徒不会吃亏的,大侠,师父,求你了,我真的很喜欢学武啊!”

  这死皮赖脸的模样,让温锦延想到了自己年少时奔走江湖的求学之路,他从沈宇的身上看到了当时他求学时的影子。

  他问沈宇:“你为何学武?”

  沈宇不假思索的道:“我喜欢武功,我想要成为强者,我要保家卫国。”

  保家卫国四个字正中温锦延的心怀。

  “好,我收你为徒。现在就拜师,然后带我去你家看看。”

  听他爹说沈家住在山旮旮里,地方虽然偏僻,但很大,是个很适合隐居的地方。

  他要去看看那里是否真如他爹所言,若真是如此,在教导沈风和沈宇的期间,他就不出去闯荡了,在徒弟家盖个房子弄个武场暂住。

  他要把皇长孙和徒弟培养成铁血好男儿!

  沈宇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能够这么容易就拜师成功,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放开温锦延,跪在温锦延的面前用力的磕了三个响头。

  温夫人很适时的出现,递上一杯拜师茶给沈宇,让他端给温锦延,然后在温锦延耳边道:“锦延,你教两个是教,不如再教一个小娃,那小娃比你小时候还有天赋哦!”

  大儿子的武功比她厉害,会的东西也比她多,由她来教小宝贝暖暖,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宝贝暖暖那般可爱,长大后定会是个大美人,会被很多人惦记上,避免小丫头被人欺负,得让她变强才行,从小培养是最好的。

  她教一点,大儿子再多教一点,小丫头就能无敌了!

  哦吼吼吼!!!!

  温锦延不讨厌小孩,但也不喜欢,因为他觉得小孩很烦,动不动就哭哭闹闹的。

  可他现在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回家一趟,就被安排了三个小奶娃。

  温锦延当天就和沈宇、沈风去了兰花村,看到兰花村的地形和沈家的辣椒后,温锦延二话不说就去找沈南说了声,然后让沈南带着去找周村长买了一片山,就在百果山隔壁,取名为武山。

  之后,温锦延带着沈风和沈宇站在武山上,看到了正在隔壁百果山上带领乡亲们盖鸡窝、猪窝、马棚的沈暖。

  咦?

  小仙女?

  长得也太可爱了!

  什么?这就是他要教的第三个小屁孩?

  如此粉嫩的小女娃,跟着他学武合适吗?

  他家老娘该不会是跟这个小娃的父母有仇吧?

  沈风跑过去把沈暖叫过来,给她介绍了温锦延。ωωω.χΙυΜЬ.Cǒm

  得知眼前的这位一脸阳刚正义之气的酷帅男子就是温院长的好大儿,那位行事古怪喜欢摆姿势的温锦延,沈暖眼睛一亮,立刻甜甜地喊了声锦延叔叔。

  听到这奶唧唧的小嗓音,温锦延立刻绷直了身子,这小丫头的喊声比沈风和沈宇两个臭小子的好听多了。

  他努力摆出温柔的笑容,声音尽量柔和,绷紧了神经对沈暖道:“看在你如此可爱的份上,教你武功的时候我会尽量温柔的,我娘若是欺负你,你尽管告诉我,我给你做主,替你挨打。”

  沈暖:“......”你娘为何会欺负我,还替我挨打?

  大叔,你的脑回路有点不正常呀!

  半会儿后,沈暖才得知温锦延居然财大气粗的把武山买了,准备建一个练武之地,专门用来训练沈风、沈宇和她。

  沈暖冲着温锦延竖起了大拇指:“锦延叔,你好厉害!我崇拜你!”

  同时,她心里生出了危机意识。

  兰花村是风水宝地,这还未彻底开发出来,她家的大作坊也还未建成,就有人来这里买山了,这日后还不得吸引更多的人来啊!

  不行,她得先把自个看中的好地方全买下来才行。

  于是乎,沈暖等自家老爹回到家之后,就去书房找他做了功课。

  而后,又去找沈才和沈多说了一番话。

  第二天,沈东四兄弟就去找周村长买山了。

  兰花村四周也就那八片山,除去乡亲们已经开荒过的地方,能卖的地盘只剩六片山坡,百果山和武山已经卖出,如今沈东四兄弟又来各买了一片山,兰花村能卖的山全给卖完了。

  村里一下子收入不小,可也没有山可卖了。

  周村长召开村民大会,商议一番后,用卖山得来的银子,把村里的路整修一遍,再挖一口井。

  村里原本只有一口井,再挖一口井,两口井一起使用,方便很多。

  刘砖头又带上人来兰花村干活了,这次他们不仅要给兰花村挖井,还要给沈家盖作坊,就盖在沈东新买的山上,那片山被命名为紫云山。

  盖作坊需要大笔银子,所以沈东四人新买的山暂且不动。

  干辣椒被送去了万家酒楼,至于吃法,则有万家的大厨自己研究,

  沈家只提供食材。

  温锦延也不知在哪找的建造大队,买山后第二天就有上百人来了兰花村,在温锦延的指引下踏上武山。

  一时间,兰花村之中不断回响起盖房盖作坊的嘈杂声,直到天黑,这些声音才消停下来,第二天天刚亮,又继续响起。

  虽说村里变得很吵闹,但乡亲们毫无怨言,相反的还很开心,因为这些开山队伍和盖房大队一来,他们村里的壮劳力们又有活干了,比在镇上干活赚得还多。

  当沈家的作坊在盖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沈家宣布了一件大事儿,那就是从今以后,他们家就不卖葱抓饼了,只卖乳饼、辣椒。

  这消息一出,所有和沈家有合作的商贩都震惊了,不少人来沈家询问缘由,得知沈家有了新的美食方向后,众人才释然了,甚至有些人还直接在沈家付了定金预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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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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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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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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