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沈暖哪哪都觉得稀罕,哪哪都想上手摸。
沈暖:“......”
不一会儿,又来了客人,是白岭书院的人,共二十三人。
沈博出门来一瞧,从人群里看到了自己的老师,白岭书院的院长温绍青。
温绍青四十来岁的年纪,留着短胡,气质温雅,眉眼俊俏,看得出年轻时是个俊公子。
随他而来的二十二人里,有一人是他的小儿子温锦州,十五的年纪,在书院里与沈博关系最好,剩下的有三人是白岭书院的夫子,其余的全是沈博的同窗。
村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有气质的读书人,乡亲们看得有些入迷。
看到温绍青,王地主有些意外。
他知道温绍青此人,此人从不会去别人家做客,以前他多番邀请过几次,都被温绍青婉言拒绝了,今日他居然在沈家见到了温绍青,简直不可思议。
王地主见四女儿和沈暖这些孩子玩得欢乐,让丫鬟婆子好生照看着,他上前去与温绍青打招呼。温绍青看到他也挺意外的,客套的寒暄了两句,王地主这才知道,沈家大朗竟是温绍青的得意门生,今年的府试案首。
王地主看了看温绍青身旁的沈博,这个少年明明是农家子,穿着布衣,却浑身透着一股书卷气,气质温雅,非一般人能比,难怪能得温绍青如此看中。
这个沈家真是不一般啊!
王地主觉得这次来这里是来对了!
温绍青和王地主并不是很熟,客套了几句之后就和沈博说上了话,说的都是读书的事儿,这些王地主听不懂,就没敢瞎插嘴。
温绍青看到了正在和一群小娃子玩耍的沈暖,当下眸光亮了亮,停止和沈博交谈,过去喊了她一声:“暖暖,你可还记得伯伯?”
当初沈东带着沈博、沈学、沈多去白岭书院参加入学考试时,沈家的这个小丫头也跟着去了,他当时见小丫头小小年纪,能言善语的,很是灵动,就记在了心里。
这么久不见,小丫头长得更水灵了。
沈家可真会养孩子。
沈暖回头看到他,立刻笑弯了眉眼:“记得,您是院长伯伯,是我大哥的老师。院长伯伯,欢迎您来我家做客,我给您倒茶。”
温绍青忍不住笑了,真是个让人喜爱的孩子。
他回屋坐下后,沈暖当真不和同伴们玩了,去给他倒了茶。
见温绍青不是一个人,沈暖一人忙不过来,她把沈风叫过来帮着自己倒茶端给客人。m.xiumb.com
温绍青看到沈风,目光落到他那俊俏的小脸上,眸光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方才孩子多,他的注意力都在沈暖身上,没有注意去看,现下仔细一瞧才发现,这孩子竟长得与那人极为相似。
沈风察觉到了什么,抬眼望去,温绍青已经收回了目光,很淡定的品茶。
沈风眉头皱了皱,是他感觉错了吗?
温绍青等人的茶还未喝完,万家就来人了,来的是万宝财和他爹娘。
万家派头很大,不仅带了两个使唤丫头两个婆子,还带了八个护卫,六个轿夫,三顶轿子。
万夫人第一次来偏僻小村,这个村子不能进马车,她坐轿子浑身不舒坦,路上还看到那些修路的人,一个个脏兮兮的,把路挖得乱七八糟的,她更心烦了,若不是万老爷拦着,她早就打道回府了。
看到万老爷夫妻俩出现,兰花村的乡亲们更为震惊了。
沈家真是好本事啊!
居然能让万老爷夫妻俩这等身份的人纡尊降贵的来这种乡下地方。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沈东和魏氏过来将万老爷一家迎了进去。
沈家将万老爷一家三口安排到了温绍青那桌,护卫坐到了其他地方,丫鬟站在万夫人身后伺候着。
看到这桌都是读书人,长得也都很不错,万夫人脸色才好了些。
她问万宝财:“这里谁是沈博?”
整个沈家,她只对沈博感兴趣,因为她听说沈博是今年的府案首,若不是因为这个,她才不会来这里呢!
她要瞧瞧这位读书比她大儿子厉害的乡下书生长什么模样。
万宝财看到了沈暖,正想过去找她玩,听到自家母亲的话,就目光一扫,看到了沈博的身影后,就指了指道:“那位就是沈大哥,长得又高又俊又有气质。”
万夫人一瞧。
可不就是吗,这沈博的确长得很俊俏,气质如松,笑容温和,当真是个不可多见的好男儿。
只是一眼,万夫人就迷上了沈博的颜。
少女时,她做梦都想嫁给这样的读书人,但最后却......
她看了眼胖乎乎跟英俊完全搭不上边的万老爷。
她男人虽然长得不咋地,但好在会挣银子,她不用操心银子的事儿,什么柴米油盐酱醋,她都不用管,只需享受就行。
如此想想,还是她男人最好了。
还好她听了父母的劝告没有死皮赖脸的嫁给当年她看上的穷书生。
她回娘家时听说,那穷书生娶她不成,就娶了她家附近的一个女子。那女子迷恋读书人,为了嫁给穷书生不惜对父母以死相逼,婚后和书生三天两头回娘家秋风,为财迷油盐孩子操碎了心,两年前得痨病死了。
万夫人内心正感叹的时候,万宝财就冲出去找沈暖了。
看到自家小儿子去跟一个乡下小丫头玩在一起,万夫人皱了皱眉,正想上去把儿子逮回来,就看到了那小丫头的脸。
哎呦!
好可爱的小丫头!
小模样比她小儿子小时候还讨人喜欢。
咦?等等,这小丫头有点眼熟啊!
她问身后的杨牧,杨牧诧异道:“夫人,你不记得了吗?送大少爷进考场那次,小少爷不是吵着要买下一个小姑娘吗?那小姑娘就是沈家大房的闺女,呐,就是正在教育小少爷不可欺负人的那位。”
万夫人:“......原来是她啊!”
小儿子也没说呀!
难怪她觉得眼熟呢!
周围的嘈杂声太多,万夫人听不见沈暖和自家小儿子说了什么,但能看得出来,她家小儿子很听沈暖的话。
万夫人有些吃味,不过看到沈暖小肉手叉腰,一板一眼的跟小大人似的说话,她忍不住被逗笑了。
这小丫头,着实可爱!
好想抱过来揉一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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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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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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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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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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