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朝歌没说这药方是谁给的,老大夫也没再继续追问,直接将药方给了一旁的账房算账,药童抓中药。
三副药四百一十一文,每副药一百三十七文。
如此的价,对于一个乡下人家来说,一个月都赚不来的,所以好些人就算是生病,也只是硬挺,或是自己找点土偏方吃,根本不可能来医馆。
“朝语,哪里有卖粮食的?我们家没啥吃的,还有杂货铺子、布庄你都带我去。”
“啊?
大姐,这粮食咱们的确是缺,但是其他的啥都不缺啊?
你要做新衣服吗?
不过也可以开始做了,天儿马上就要凉了,只是我手工活儿不好,买回去让大伯娘帮你做吧。
还有冬天的棉袄,也是该准备准备了,大伯娘平日里忙,也不能很快做好,现在做时候正是合适。”
朝歌:“......”
她就提了一下布庄而已,这丫头就说了一大堆。
最终,云朝语带着朝歌先去了粮食铺子,关于那些割喉咙的杂粮,朝歌不想吃了,应该肚子里的宝宝也是不想吃的。
她直接看向了那白花花的大米,谁知刚伸手打算一看好赖,朝语急忙拉住了她:“大姐,这,这大白米特贵,你看的这种是最好的,一斤应该能买十来斤杂粮了。xǐυmь.℃òm
大姐,你想吃的话,少买一点,可别像昨天买煮肉那样了。”
一想到朝歌出手阔绰,虽然云朝语并不知道自家大姐的身家,但还是忍不住提了一句。
她不在乎大姐吃,毕竟大姐在大户人家就算是当丫鬟,吃的也是白米,肯定是比在乡下吃得好的,她就怕她大姐还逼着她和他们爹吃。
那样的话,那银子哪里够吃几月的?
见朝语那紧张的样子,朝歌抿唇轻笑。
“傻丫头,你长个呢,吃点好米怎么了?”
“掌柜,这大米多少银钱一斤?”
“二十文,咱们全镇最好的一种大米,其实你妹妹说得没错,这种米一般人家舍不得吃的,那种,那种可以。
虽然是碎米,但比糙米只贵两文钱一斤,煮粥可比糙米好吃几十倍,才五文一斤。”
一看姐妹俩身上的穿着,掌柜的虽然不至于狗眼看人低,但还是好心的提醒道。
朝歌看了看那碎米,蹙了蹙眉。
“那好吧,就那碎米给我称一百斤。
那个好的米称二十斤。”
“一百斤!二十斤!”
朝歌话音刚落,云朝语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情不自禁就惊呼出声!
朝歌茫然回头看向她:“咱们家那么远,不多买一点多麻烦?”
“可那么多,要怎么背回去啊?
再说了,一百斤得吃多久?煮粥都得加红薯的,或是野菜,真正用米只有一小把。
这一百斤,咱们吃一年都吃不完吧?
还有那好米,是,是大户人家吃的。
比猪肉还贵,吃了也得变成屎拉出来,多不划算。”
听着云朝语的话,朝歌再也没忍住,噗呲的笑了出来。
的确,在他们这些人眼里,食物是为了裹腹,而不是为了贪图口腹之欲,可朝歌即便灾荒时,也没那么惨过啊,最多就饿了一会儿,也有空间野果裹腹了。
朝歌忘记了,这个时代的人吃饭,不会像他们和平年代,现在的乡下人几乎顿顿粥,不是野菜就是红薯包谷杂粮各种掺杂。
真正的粥里的米粒反而才成了陪衬,其他的不值钱的杂粮野菜才是主要的。
像昨晚在云家老宅吃的白米粥,那已经是张婆子疼爱她,高兴她回来才奢侈了一回的。
难怪,难怪那样的情况下,煮的都不是白米饭,只是粥。
她想装着适应家里的生活,但空间里那三大箱黄金不允许啊!
还有那么多银票,别说吃二十五文钱一斤的白米了,那怕是一两银子一斤的,她也不愿意委屈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也或许,朝歌是真的没吃过啥苦头,也不能变成真正的云朝歌。
自从看清楚云长和云朝语对她的好,她也不打算在吃的上面委屈了他们。
特别是看云朝语如此瘦小一个,哪怕是让那母女二人占便宜吃点碎米,她也不愿意再饿着她妹妹了。
“哎,就买那么多,听姐的。
放心好了,姐也是过了苦日子的,知道怎么花银子。”
云朝语见劝说无语,只得闭嘴。
随后朝歌又是菜油豆油各自买了二十斤,看得云朝语心急却再也没开口了。
她只得暗暗下决心,回去还得加倍努力干活,才能多赚银子给自家姐姐花。
付了银子,朝歌让掌柜的将东西寄存,待会儿来拉。
难得遇到这样的买主,掌柜的也意外,自然高兴连连应下。
随后,又去了杂货铺子,朝歌一眼相中了一个大浴桶,云朝语赶紧儿制止。
“这东西太沉了,回去找村里木匠做一个方便还省钱。”
朝歌点头,也不再坚持,总算听了一回云朝语的话了。
空间里有浴桶,塑料的,根本没法拿出来给自家妹妹和爹用,如此也好。
随后,在杂货铺子又买了一些调味品,如白糖、红糖酱油醋一些吃的东西,装了云朝语半个背篓。
出了杂货铺子朝歌默默盘算着还有哪些东西没买着,而云朝语却是默默盘算着她大姐这又花出去了多少银子。
再次来到布庄,朝歌又是豪迈一挥手,买了一堆的布。
这让云朝语更瑟瑟发抖的是,朝歌居然买的全是细棉布,粗布根本看都不看一眼的。
云朝语默默咬唇,心道大姐就是该娇养,大姐不像村里姑娘,是见过世面的,大姐的选择就是对的。
而且,凭啥那母女二人就要比她大姐穿得好?
说什么旧衣服?
明明就是那女人偷偷卖了家里的存粮,给买的新布做的。
当初夏蓉因为此事儿,被自家爹关起门来发了好大一通火。
最记忆深刻的是他爹心疼她,连件新衣服都没,穿的还都是她娘的旧衣服改的,那母女却是拿着他们的粮食去换银子买新衣服穿,也没说给她买一块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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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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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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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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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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