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会找,大弟呢?
大弟怎么去当学徒了?”
“哎,你大弟也是想为家里分担,不过咱们乡下人家,能有机会当个学徒,也是最好的选择。
有一门手艺,总比像爹一样一辈子除了种地,就只会打点零工强。
有手艺不说帮村家里,以后你大弟成家后,也可以养活自己一家子,也不会让自己的妻儿跟着吃苦。
这都多亏了你四叔,没四叔找熟人帮忙,你大弟也没那个机会去当学徒。”
不是那母女二人搞得鬼就好。
若是四叔,那大弟当学徒至少不会受太多气,不会吃太多苦。
也是,这个时代的人,要当学徒也不是随便就能去的,没点关系,连门儿都找不到朝哪边开的。
也是多亏了她们家出了个秀才老爷。
“嗯,这倒是得谢谢四叔,只是大弟在学什么?
他可有回来看过?他还好吗?”
“每年都回来待几天,学的厨子,这门手艺至少饿不着,虽然当学徒辛苦点,但谁让爹没本事送他上学呢?
若是能识几个字,你四叔都送他去跟着那酒楼的掌柜打下手了。
跟个十来年,怎么的也能混个管事的。
罢了,厨子也不错,整天在厨房里可不缺吃的。”
平凡人的愿望总是最简单淳朴的,更何况是在这个时代,吃不饱穿不暖的平凡人呢?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吃饱穿暖,全家人都在一起,平平安安的。
“厨子这手艺倒是可以,罢了,等之后我们一起去县城看他。
只是今儿那母女俩倒是稀奇了,也不知他们去山上干啥?
听朝语说,平日他们几乎都在家,或是东家西家短的串门的,根本不会去山上那样的地方。”
云长蹙眉:“懒得管他们,只要他们没惹事儿,不用理会他们究竟是去干啥的。”
三人吃完饭,朝语说什么也不让朝歌收拾碗筷,朝歌便是任由她去忙活了。
谁知,云长去屋后再回来时,手中赫然多出了一个荷包。
荷包被油纸包着,云长手中还有些泥土。
朝歌猜想,父女二人藏钱的法子都是一个样,不愧是亲父女
“这是爹这些年攒下的银子,准备去找你和你小弟的,现在爹将它们交到你手里。
一看你就是个能管家的,有你当家,爹也放心。
不是要去镇上吗?你看着买,需要什么就买点,不用心疼。
找你小弟的事情毫无头绪,本还想着这些银子存着先给你赎身,现在倒是用不着了。
以后你就安心在家,咱们不改嫁也行,爹种地虽然不能给你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咱们一家人在一起,总比嫁到别人家,伺候人家一大家子好。”
还以为云长是个闷葫芦,可捏着手中沉甸甸的荷包时,再听他说的这些话,朝歌对这原主父亲再多的埋怨,也都消散得差不多了。
云长这样的父亲,在现代何尝不是大多数平凡父亲的缩影呢?
他们只是能力有限,他们也在尽最大的努力撑起这个家,他们也是拼命的想给自己家人儿女幸福,哪怕他们再辛苦,也不会在家人面前流露半句。
朝歌捏了捏荷包,咬着唇点了点头。
“好,我管家。
只是以后可能我要当一辈子的老闺女了,爹你到时候可别嫌弃我。”
朝歌克制着自己不要情绪外露,玩笑的说道。
云长却是泛红了眼眶,抬起手想摸摸自己女儿的头,可一抬手才发现自己的女儿早已经是个大姑娘了。
那个十一岁为了这个家就离开她的小丫头,再也回不来了。
视线落在朝歌那全是疤痕的脸上,他的泪水再也没止住。
第一次如此认真的看女儿的脸,透过那满脸的疤痕,那五官,那眉眼竟是和她亡妻有七八分像。
本该如花似月的大姑娘......
“不会,不会嫌弃,爹高兴都来不及.....”
“大姐,我好了,我们走!”
云朝语从厨房出来,黑不溜秋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好,爹我们一起去镇上。”
云长本有些迟疑,想去看看谁家需要帮忙收包谷的,就算村里人不给工钱,至少还能混沌饭吃,这也算节约了一顿粮食。
可看着两个女儿笑盈盈的望着自己,云长咧开嘴幸福的笑着连连点头。
“好,爹还没带你们去过镇上,爹带你们一起去!”
记忆里,云长以前早出晚归的,虽然没赚到啥银钱,但就是忙,忙得不着空,哪里有时间陪儿女。
朝歌见他如此,开心的就挽上了他的胳膊,如此的举动,在现代倒是很常见,可这是古代。
云长身体一僵,脸颊不由一红,却是没甩开。ωωω.χΙυΜЬ.Cǒm
朝语背了家里的背篓,父女三人走出了院门,将其掩上。
家里就那母女二人衣物值几个铜板,也没啥可偷的。
就连灶房里杂粮也见底了,油都没,盐巴还有一小捧,剩下的就是柴火......
谁知,刚一出门没多远,一个男人就急匆匆的朝他们跑来!
“喲,这,这真的是你闺女朝歌呀?
哎,昨晚听说她回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你们父女三人,这是要去哪里啊?”
“村长,我们去镇上。”
朝歌冲着村长笑了笑,喊了一声村长叔。
村长乐呵呵的连连点头:“好好好,小鸽子你看今儿把你爹借我用用可好?”
父女三人一脸意外:“村长叔,有什么事儿吗?
今儿我想让我爹好好歇歇,我们去置办点家里需要的东西。”
“哎,这东西哪天买都可以,发财的机会,发财的机会啊!”
村长说着,眼里眉梢都是喜悦,而云长一听也正了神色,迫不及待就想知道村长口中那发财的机会究竟是什么?
“村长你就别卖关子了,你说吧,什么事儿?
若是不急,我还是打算带两女儿街上转转。”
云长催促到,毕竟时候也不早了,一来一回可是三十里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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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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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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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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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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