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爷,奴婢总算见到你了。
奴婢给二少爷请安。”
兰嬷嬷哽咽着声音,即便在这种环境下,她对冷家的恭敬和忠心也刻在骨子里的。
见到冷烈承,这个她曾也捧在手心上呵护过的小主,兰嬷嬷心情激动中夹杂着各种心酸就要跪下!
冷烈承何曾不是?
当一声熟悉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那个护他疼他的兰姨刻在脑海中的容颜浮现在他脑海中,眼前一花,泪水涌出!
可看到兰嬷嬷即将跪下,他赶紧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兰姨......”
一声兰姨,让坚强的冷烈承哽咽了咽喉,隐隐的火光下,眼泪早已滚落。
他再是坚强,毕竟经历了家破人亡,他也只是一个孩子啊!
“好好好,都安好,都安好。
大小姐让奴婢前来接你们,你们跟奴婢走吧。”
说着,兰嬷嬷就让身后的侍卫,去李大娘怀里抱冷潇然。
谁知,抱着冷潇然的李大娘直接侧开了身,就一脸的尴尬:“兰嬷嬷,我,我是后厨的李春芳。”m.χIùmЬ.CǒM
听到李大娘自报家门,兰嬷嬷一时有些没想起此人来,但仔细将李大娘一番打量后,渐渐记起此人一些。
“噢,你怎也在?
三位小主多谢你和小鸽子一路护送了。”
兰嬷嬷话落,谁知李大娘直接抱着冷潇然就跪在她的脚下!
见状,兰嬷嬷一个意外,就急忙后退了半步:“回禀兰嬷嬷话,家乡遭难,我也是无处可去啊。
可否念在我曾也是冷家的老人了,让我伺候在大小姐身边可好?
兰嬷嬷你最是心善了,求你帮我在大小姐身边美言几句可好?”
说完,李大娘抱着冷潇然就要给兰嬷嬷磕头,兰嬷嬷吓得赶紧儿将她给拽住!
兰嬷嬷没想到李大娘会有这样的想法,她不禁侧过脸,看向朝歌。
“李大娘本是打算回家,谁知家中人早已带着家财离开,我们是半道儿上遇到的。”
朝歌才不会帮李大娘求情,留不留下那是兰嬷嬷和冷千柔的决定。
即便跟着回了县令后院,也或许冷千柔会给点银子就将她给打发了。
“哎,这事儿我也做不了主。
罢了,念在你护着三位小主一程,先跟我回去再说吧,是留是走,到时候大小姐做定夺。”
兰嬷嬷话落,视线移到了一旁朝歌的脸上:“如此,只剩你一人了,不如你也留下。
现在外面世道大乱,就算你想回家乡,也等这些难民稳定后再说?”
其实朝歌可以肯定,只要她一人,什么都好办。
她不会缺吃缺喝,还有黑豹当保镖,到了合适的地方,她弄一匹马,回到家乡的路绝对不要太顺畅了。
就算遇到危险,她除了黑豹,还有空间和木系技能,她根本不担心。
而这始终是个是非之地,她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安稳,就将自己卷入是非之中。
她和原主不一样,她就算是有血有肉,但不是感情用事的人。
“多谢兰嬷嬷好意,我去意已决。
当年被迫自卖自身,才离家千里之外。
多年未见家中父母,甚是挂念。
现在我只想快些回去,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的。”
听到朝歌不跟他们去冷千柔那里,谁知正沉浸在和兰嬷嬷重逢喜悦中的冷家姐弟当即急了!
两人上前各自就将朝歌围上,眼眶发热,浓浓的不舍中全是祈求:“小鸽子,不走不行吗?
你看这城外多乱?至少在这里,还有姐夫的官差和衙役保护我们。
你放心,你是我们冷家的大恩人,大姐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冷芙蓉直接哭了,泪眼汪汪的拉着朝歌的手腕儿,根本不舍得撒手!
她之前有多喜悦能见到自家大姐了,现在就有多难受不舍朝歌要和他们分开了。
冷烈承也是,望着朝歌的双眸,全是浓浓的不舍和千言万语:“小鸽子,我说过以后我会护着你的。
你救了我们姐弟三人的命,你的恩情我们还没回报,我不舍得你离开,更不舍得你独自踏上回乡的路。
不走行吗?
你忘记了吗?一声大姐,便就是一辈子的大姐。”
朝歌真没想到,这两小只之前就知道自己会离开的,可到了这个时候,居然又挽留不舍起来。
其实,分开她也难受。
几日相处下来,到了真正分别之时,她多少对这三个小孩还有担心。
担心他们的大姐安顿保护不好他们,担心他们的姐夫会生出其他的心思。
可是,兰嬷嬷和冷千柔这态度,她即便不舍,她也只是一个寻常人。
人家冷千柔再怎么说,有钱有势还有人手够用,哪里轮得到她来继续超这一份心?
“傻瓜,我之前就和你们说过我要回家乡的呀。
你们担心我还是不舍我啊?
放心好了,咱身边不是还有小黑子跟着吗?
有她在,我在路上也是安全的。
再说了,你大姐给了我一笔银钱,我以后的日子只会好过的。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也许这一次的分开,是为下次相聚做准备呢?
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但我希望你们三个都好好的,好好的活着,也不辜负我一路艰辛的将你们带来。”
说着,朝歌捏了捏冷芙蓉的手心。
感受到手心中的东西,冷芙蓉不敢声张,可听朝歌说了这些话后,眼泪掉得更厉害了!
离别总是要来的,其实他们都做好了准备。
兰嬷嬷接过了李大娘怀里熟睡中的冷潇然,朝歌红着眼眶轻轻摸了摸冷潇然红扑扑的脸颊。
不知为啥,心口又是一闷,眼眶也不争气的红了。
在那道小院大门即将关闭之时,朝歌独自站在小院中,目送他们最后一眼。
“砰”的一声,即将关起的院门再次被推开,冷芙蓉和冷潇然冲了进来,一句话都没说,直接“噗通”就双膝跪在了地上,对着没反应过来的朝歌,就是迅速的磕了三个响头!
“傻孩子,别这样!
快起来!”
朝歌终于是眼泪掉了下来,连声音都哽咽了。
她以为她不是感情用事的人,可当看到姐弟再次回来对她行大礼时,万般的不舍,终于化作了热泪滚落在脸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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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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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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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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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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