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是没想到会有野鸡自个儿扑到我怀里来,我,我也是太饿了,一时欣喜就没控制住。

  刚刚多谢诸位了。

  我想我也真是幸运,我们姐弟几人三天就只吃了几个野果,这野鸡大概也是老天看我们可怜,赏赐给我们的吧。”

  说着,抱着野鸡的朝歌就朝着东叔和他的村民们深深一个鞠躬。

  态度真诚得让那些垂涎她野鸡的村民,也不好开口占便宜了。

  她也不想张扬啊,再说了她也没料到会开出一只野鸡直接扑她怀里啊!

  她都想好了,这些人敢抢她的野鸡,她不介意立即试试那玄铁匕首的锋利。

  在这种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年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若是她不强硬狠毒起来,他们根本无法活到走到西林县。

  她说这野鸡是老天赏赐给她们姐弟的,也是为了防止东叔村里的人道德绑架,让她拿出野鸡来报答他们。

  毕竟,人心复杂。

  就连东叔看着她怀里的野鸡,眼神都有几分炙热,更何况是那些他身后的村里人呢?

  “哎,刚刚你也看到那些人贪婪的嘴脸了,赶紧将这鸡给处理吃进肚子里,才是安全的。

  下次遇到事情,直接大喊。

  别怕,东叔一个村的人,一定会帮你的。”

  得到东叔的关照,朝歌和冷家姐弟又是一阵感激。

  只是,本就旱灾,这周围也没水。

  今日若不是朝歌拿了几个野果出来补充水分,他们几个早就快渴死了。

  所以这野鸡只有割断脖子,直接架在火上烤来吃了。

  朝歌有空间,但她连装水的器皿都没有,更别说给野鸡去毛了。

  看着徒手拔毛的朝歌,手上鲜血淋淋,千金小姐的冷芙蓉吓得瑟瑟发抖,真心感觉朝歌手中的野鸡,一点都不香了。

  而他们根本不知道,此朝歌早已不是昨日的朝歌。

  前世她曾和几个师兄,跟随一支秘密部队在森林中驻扎就是两个月,当时食物匮乏时,就连动物的血都喝过的,不过是徒手拔鸡毛而已,根本算不了什么。

  拔鸡毛的过程太艰辛,可是当看着朝歌给野鸡开肠破肚,徒手挖出野鸡内脏那过程时,冷芙蓉和冷烈承再也没忍住,当即呕吐不止!

  “我都背着你们了,你们还好奇的来看什么?

  看吧,将你们恶心成啥样了,快转过身去!”

  听到姐弟二人的呕吐声,朝歌蹙眉回头就是一阵无语。

  她也不想这么恶心,可她不想烤熟的野鸡肚子里还装着一肚子的鸡屎。

  不过就是一些内脏而已,学医那些年,人体解剖对于她来说都是小儿科了,这不过只是一只鸡而已。

  “大,大姐,这,这水都没有,你待会儿如何将你那双手上的一股子血腥味去掉?”

  冷芙蓉好半晌,胃里的翻江倒海才好受了一点。

  一回想朝歌徒手挖内脏的画面,她实在好奇朝歌那一双手之后该怎么办?

  “你就别管了,待会儿等着吃鸡肉就成!”

  找个没人的地方,放点空间溪水洗干净就得了,朝歌才不会蠢到满手鸡血拿起烤熟的鸡肉大快朵颐。

  只是,饿了几天,又吃了一天野果的他们,当朝歌将那野鸡烤得外焦里嫩,浑身流油的时候,即便没盐没味儿,三个小崽子吞咽起口水的速度,也是半点都没有比朝歌慢的。

  “大姐,你刚刚那匕首......”

  “嘘,我捡的。”

  冷烈承早就想问了,但朝歌杀鸡的时候,到处都是贪婪的眼睛盯着他们,他不敢松懈,他悄悄捡起两块石头,一直随时防备着。

  而那匕首的锋利,也是他从未见过的。

  倒是在书中所闻,类似于削铁如泥的玄铁所制的兵器,似乎有些相似。

  可他不相信,那么珍贵稀罕的玄铁匕首,能让朝歌运气逆天的捡到。

  诸多的疑惑,在此刻堆积在少年的心中,让他不解。

  直到朝歌将鸡烤熟,再次拿起匕首分割鸡肉时,他才压低了声音,试探性的询问道。

  而除了这样的理由,冷烈承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朝歌会得到这样锋利的匕首。

  或许就如老天送了一只野鸡在她怀中一样,大概可能就是真的捡到的吧?Χiυmъ.cοΜ

  成功的将冷芙蓉姐弟搪塞过去,冷潇然早就被烤鸡肉的香味儿馋醒,只顾着吃鸡肉去了,才不管那么多。

  “不给东叔送一点去吗?

  今天多亏了东叔的照顾,刚刚我看到那几个人出现在你身后,想要抢你怀里的野鸡时,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上了,幸好大强哥及时出手,东叔也带人朝你跑去了。”

  吃了几口鸡肉的冷芙蓉,看着周围眼馋吞咽口水的难民,压低了声音在朝歌耳边小声询问道。

  这事儿,朝歌不是没考虑,但她不能圣母。

  至少,东叔他们全村逃荒都带了粮食,还不至于饿肚子,所以她不打算给。

  就算要给,也不能明给。

  一只野鸡朝歌留了一只鸡腿,用树叶包好,藏在了身下的杂草中。

  而就在这时,忽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子,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朝他们走来。

  朝歌和冷家姐弟二人,满脸防备的望着祖孙二人!

  手里还未吃完的鸡肉,也慢慢的放下,不约而同的就往身后藏去!

  “姑娘,能讨口肉吃吗?

  你看我这孙子,都几年没吃过一口肉了。

  既然你们运气好,白得了一只野鸡,能不能行行好,给我孙子也吃点?”

  果不其然,有些人硬的不来,直接来软的了。

  他们一天没吃没喝,也不见有人给他们点吃的呢,这老太婆也是好意思开口。

  “不好意思,我们半道儿被抢,几天没吃东西了。

  这野鸡就这么大,就是我们姐弟几人的命。

  不过,若是你想吃肉的话,可以拿东西来跟我交换。

  一只鸡腿五斤米,杂粮也行,或是五斤红薯也可以。”

  老婆子可怜,小孩子耸动着鼻子不断吞咽口水馋肉的样子也可怜。

  但他们四个更可怜好吗?

  她们任何一人,都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动恻隐之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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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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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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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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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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