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墨其的话,男人如寒霜的眼眸轻轻扫过,墨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急忙紧闭了薄唇,不敢再多语半句。
“先送她上去,我的双腿不能站立了。”
男人松开朝歌,欲要站起,才发现毒素早已漫延到了膝盖处,疼痛麻痹了神经,根本无法站立。
墨其闻言,脸色一变,心疼和震惊,哪里顾得上朝歌:“主子......”
“还废话什么,若不想那些人又找来,立即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墨其沉下眸子,提起地上昏迷中的朝歌,运着轻功借助悬崖上的藤蔓,消失在了山崖底。
男人被墨其带上来后,看着依旧昏迷中的朝歌,刺眼的烈日照在那张布满疤痕的脸上,他眸光一沉,取下了脖颈上的玉佩。
“主子,这是你的贴身之物,就给这样一个......”
“无需多言,若不是她,我早已爆体而亡。
再说了,你见过这么丑的细作吗?
她是不是别有用心,我自己心里有数。”
男人早已因为毒发,还有后背失血过多,身体虚弱。
但还是用了所有的力气,制止了自己属下那些不堪的话语。
墨其珉唇,不敢再多言。
的确,他们主子不是一般的人,就算这个奇丑的女人是个细作,那又如何?
何须他一个属下去质疑他们家主子的决定?
“不知那群追兵还会不会出现,带上她的确只会给她招来杀身之祸。
而现在官道上难民流窜,也不能将她放在那边。
或许等一会儿她就会醒来,弄点杂草先将她盖起来,我这毒或许解不了了,若是我没能活下来,以后你们找到她,给她一定的补偿。”
朝歌再次醒来,脸上暖洋洋的,刺眼的阳光,让她刚睁开一条缝的眼,急忙又闭了起来!
想着昏迷之前的遭遇,又情不自禁回想起前世的仇恨,朝歌捂着疼痛的心脏,无声的叹息。
回想前世被闺蜜和未婚夫背叛,还被闺蜜推下二十层高楼摔死的恨意,她不知道,为何命运会如此捉弄于她。
她虽然不是保守的人,但一穿越就被人给破了身,失去了清白,就算她是二十一世纪来的灵魂,也是无法一下子消化这身体刚刚所承受的屈辱。
原主真名叫云朝歌,今年十六岁,在十岁的时候见母亲病重,家中无钱就医医,就自己去牙行,把自己卖了五两银子。
原主一个字儿都没留,给母亲买了药后,然后悄悄的跟着人牙子走了。
被人牙子几番倒手,她最后被卖到了一千多里外的耀县。
虽然只是被分配到府上庶出小姐的身边当丫鬟,但那小姐也算是个心善的,夫人姨娘也算和睦,对待下人也不错。
在当下人的那几年中,原主竟也是觉得是在享福。
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原主才硬是烂好心,在县令家抄家之前,意气用事的带走了她的小姐和少爷们踏上了逃亡之路。
收起记忆,朝歌吃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知道无法改变命运,也只有咬牙硬挺,继续前行。
只是不知道,她消失的这一夜里,她的小姐和少爷们可还好,是不是还在远处等她?
也或许那三个孩子早已跟着难民继续往西而去,将她抛下了。
罢了,虽然她不是原主了,但那三个孩子的确是可怜,且原主在县令府上几年,夫人小姐待她算是真心不错。
再说了,原主已经踏上了这条不归路,她还能如何?
就凭借上述几点,她若是不管他们,她这接盘侠也有点4良心过意不去。
其实本意朝歌是不想管,可这身体中似乎还残留这原主倔强的意志。
她刚有生出随他们自生自灭的想法,心脏就猛地一阵难受。
整理好思绪,而就在朝歌刚要站起身时,脖颈处一块玉佩忽然掉了出来。
朝歌疑惑的一把捏住,玉佩触感冰凉,通体乌黑,拿起在太阳光下一看,竟然能看得透彻,还是墨绿色的。
“墨翠?那个男人留给我的?”
如此的材质,见过好东西的朝歌心瞬间激动了起来,疑惑的又低头看了看身上穿戴整齐的粗布衣服,朝歌猜想,大概是那个男人帮自己穿戴好,又送自己离开了那个悬崖。
只是,现在仔细回忆,那个男人的长相她也只是模模糊糊的看了个大概,就算他现在出现在自己面前,她应该已经认不出他来了吧?
低头她又看了看挂在胸前的墨翠,原主记忆中根本没这玉佩,显然是那男人给的了。
就这样中水的墨翠,男人的身份想来也是非富即贵了。
想到此,朝歌不由摸了摸左边侧脸,在逃亡的路上不小心毁容留下的三条长长的疤痕。
即便还没亲眼所见,可这触感凹凸不平,且在受伤后,原主没有对伤口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还一路逃亡,这容可见是毁得有多彻底了?
上辈子经历过那些刻骨铭心的背叛,对于容貌朝歌也不甚在意太多了。
虽然女子爱美,但在这种大环境下,能继续活下去才是首要的事情,她哪里还顾得上这张脸去?xǐυmь.℃òm
手指摩挲着手中的墨翠,朝歌思绪回笼,就这块翡翠,以此时原主这种容貌,买一千个她都绰绰有余了。
他的用意,想必也只是留个翡翠当报酬吧?不然他离开,为何不将自己一起带走?
这身体一穿来就被当成了交易,朝歌心中是耻辱的,可连反抗的余地都没,当时的她又能如何?
吃下这个哑巴亏,她也只能再次将胎神骂个千万遍!
“不对!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我怎么没有?”
忽然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穿越小说,朝歌脸上顿时一阵不满!
低头再看看手中的墨翠,她灵机一动!
或许,这墨翠根本不是那个男人留给自己的呢?
看了看四周,她捡起地上一根带刺的树枝,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就扎进了手指头上!
稍稍用力一挤,一滴鲜红的血液,滴到了墨翠上。
握在手中的墨翠本来一阵冰凉,可当这血液滴在上面时,墨翠瞬间一阵滚烫,浓郁的深绿色光芒从墨翠中央散开,朝歌来不及惊叹,忽然感觉一阵强大的吸力将她的身体一扯,她整个人就消失在了原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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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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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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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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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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