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药的确很不错,那是相当于让前辈的身体毒素排除后,让你身体中的所有东西,恢复更年轻的状态。

  或许等前辈饮食完全恢复后,你还真能年轻好几岁呢。”

  “年轻好几岁啊?呵呵,想当年我这容貌也是不差的,四十几的人了,生了一场病,没想到还会返老还童,似乎也是值了。”

  “前辈有这样的心态也是好事儿,明日我就要离开了,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琇書蛧

  终究,朝歌还是将离别的话说出了口,神色温和的赫连旭眸中,终究是染上了一抹惆怅和不舍。

  “没什么好说的,只希望你有时间,回来看看我便是心满意足了。”

  听着赫连旭口中的恋恋不舍,朝歌真想将他打包一起带走。

  莫名的,在赫连旭身上,她总会感受到浓浓的长辈慈爱,看他孤零零的守着丐帮,她还真是于心不忍。

  再是不忍,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等赫连旭服用了药后,朝歌今日没回自己的小院,在隔壁住下了。

  第二天一早,热水就一桶桶的往赫连旭的屋子中提去,朝歌也起了个大早,为赫连旭做了一桌子的美食。

  等赫连旭沐浴好出来时,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精神面貌堪比正常的人。

  除了因为生病消瘦下去的脸颊和凹陷的眼眶外,一切比起一般的人,还要精神抖擞。

  “丫头,这些都是你为我做的?”

  “嗯,你喜欢吃我做的饭菜,所以一早就起来为你准备了,下次我回来,再给你做。”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赫连旭在桌前落座,直接拿起了筷子,大快朵颐了起来,即便只是一顿早餐,但朝歌也准备得很是丰盛。

  看着赫连旭大快朵颐,连话都不和自己说一句,只顾着一个劲儿的吃,朝歌也是满满的不舍染上心头。

  一大桌的美食,被赫连旭一人就承包了大半,朝歌真怕他的胃又受不了,终于还是开口制止了。

  “没事儿,我现在感觉和年轻时候的胃口差不多,一次能吃三碗饭,这都多亏了丫头你呀。可惜我这辈子没有一个女儿,要是我有你这样一个女儿,那就太幸福了。”

  “没事儿,你就将我当你的女儿便是,反正我也是将你当长辈的。”

  朝歌不甚在意到,可赫连旭却是眼神有些空洞的放下了筷子。

  “算了,我是没那个福气做你父亲的,丫头今日我身上的脏东西少了很多,虽然也有,但是没那种黑色了,只有少许如大汗后的黏糊感。

  而且今日我起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非常的精神,这样的身体状况,我感觉别说五年了,大概二十年我都还能活。”

  看着赫连旭黯淡下去的眼神,再次迸发出光芒来,朝歌都有种想要再给他继续用药的冲动。

  “如此就好,那你吃完了早饭,我给你再做个检查。”

  等饭后,将赫连旭弄晕,朝歌带着他再次进入了医院,一番检查下来,朝歌神奇的发现,赫连旭身体中的肿瘤,已经从鸡蛋大小,小到了只有豌豆颗粒大了。

  “系统,你说我再给他用一次药,他身体里的病灶会不会彻底的消失?”

  【这个不好说,只是病灶消失了,但身体里肯定还有,除非多用几次。只是,你可是想清楚了,若是让他彻底的恢复,对你有好处吗?人心叵测,你别忘了。】

  这点朝歌自然是记得,即便他们之间相处的还算融洽,她也会狠心的,让自己停止继续为赫连旭治疗了。

  反正时间可以考验一个人,也不差这么一时半会儿。

  朝歌离开了,是在赫连旭睡着的时候离开的。

  她看出了赫连旭对她的不舍,可能是他大病一场后,从热闹再次恢复到一个人的清静,让他很是不适。

  离开的时候,她给赫连旭留下了一株空间里的千年人参,还留下了一些补身体的药丸,又交代了伺候赫连旭的小弟子们,才放心离开的。

  和白汉一起,两人得先得去功州城一趟,毕竟阿甘和阿正还在城里等着他们,顺道朝歌也想看看功州城,有没有什么土特产之类的,给家里人带些回去。

  一想到和云长分别时,自己承诺过的事情,朝歌就有些头疼,她的大鸟被训练过了,应该不会那么不靠谱吧?想来云长,肯定是收到了自己来信的。

  将近年关,即便大雪纷飞,但进城的百姓也有许多,前来采购的百姓,推着独轮车的,还有板车的,在进城的队伍中,排了长长的一排,大家都等着交了进城费后,便是进去,而朝歌和白汉也只得在其中等着。

  终于轮到他们时,白汉忽然扯了扯朝歌的衣袖。

  正在掏银子的朝歌,顺着白汉手指的方向抬眸望去,就见城门口张贴着大大的告示。

  “阿云,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毕竟是王爷呀,这上面说了,若是能治好王爷的病,必定重赏。”

  出门在外,白汉自然不会再称呼朝歌为帮主,两人默契的恢复了之前的称呼。

  朝歌闻言,顿时蹙眉,急忙收回了视线。

  又是皇亲国戚,当初给一个凌王妃接生,最后还被惦记上,去给太后那老妖婆看病,现在又来个宸王,这皇家人的身体,怎么都不咋好滴?

  宸王是当今皇帝的儿子,排行老四,应该年纪不大才是,这样的年纪,居然还张贴布告,寻求名医?这是患了多重的隐疾啊?

  “别闹。”

  朝她掏出了四枚铜板,只等前面的人交了进城费后,就该轮到他们了。

  她可不想去趟这滩浑水,谁知招惹了这宸王后,以后又会又什么麻烦?

  闻言,白汉也不再多说了,乖乖的站在朝歌身后,谁知就在这时,一个握着长剑的男人,直接走到了朝歌的身边,将朝歌上下打量了一圈。

  “你是大夫?”

  “不是!”

  朝歌一口否决,男人蹙眉就是再次将朝歌看了看,而此时的朝歌,已经取下了面具,恢复了容貌。

  这张白皙精致的脸,男人是越看越是觉得熟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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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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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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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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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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