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潇然更瘦了,甚至原来白白嫩嫩的小脸,也脏兮兮的,黑了不少。

  若不是他主动抱上自己,朝歌还真没敢认!

  “小鸽子,你,你真的是小鸽子?!

  你的脸,你的脸好了?!”

  终于,李大娘的喉咙里,艰难的发出了声音。

  只是这声音,依旧是带着不敢置信的颤抖。

  被打得红肿的脸颊,早已忘记了疼痛,眼泪顺着眼眶流个不停。

  车夫看了看自家母亲,又看了看朝歌,再一听自家母亲的话,他恍然了!

  原来他母亲口中的大恩人,就是之前带他去岳风酒楼吃饭的心善姑娘啊?!

  “李大娘,什么都别说了,东西收拾一下,我们先离开。”

  看着李大娘和冷潇然身上绑着的麻绳,朝歌心疼的要命。

  虽然和冷潇然没半点血缘关系,但逃荒那些经历和记忆,还有这小子对自己的依赖。

  他们之间所一起经历过的,那是半点不输给朝语朝翼他们。

  骨子里,她也早就将他们当作了自己的弟弟妹妹。

  而冷潇然的小小身板,抱着自己发抖的这一刻,朝歌已经决定了,再也不抛弃他了!

  拿出匕首的朝歌,一匕首将两人身上的麻绳割断,随即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抱起冷潇然,就要离开!

  “离开是对的,这些人,可都是国舅爷林翔手下的人。

  你们快跑吧,最好这些时日,都不要再进城了。

  他们这群人,专挑老百姓欺负的。

  你们也是惹不起,快点跑!”

  旁边的摊贩,看着哭成一团的一家子,老的鼻青脸肿,身上到处都是鞭痕。

  年轻的身上到处都是血,个个鼻青脸肿的,还有个那么瘦小的孩子,也多了几分怜悯,好心提醒道。

  朝歌才不管什么国舅不国舅的,他现在只是想找个地方,先好好安顿几人。

  她不知道为何,明明去了她大姐和姐夫身边的冷潇然,会和李大娘在一起?

  而且看他们现在这状况,看上去那是一点都不好。

  李大娘快速的将糕点收入了货担中,根本不要自己儿子挑。

  她没忘记,他儿子肩头上还有一处箭伤,麻溜的挑起担子,急忙跟在了朝歌的身后,就挤出了人群。

  离开之前,朝歌也没忘记,将那几人身上的银针收回。

  毕竟有些时候,能不留下把柄,最好就别留下。

  也没忘记,顺便拿起他们的鞭子,在他们三人的身上,各自赏了几鞭子,直到他们的身上,也依旧破了衣衫,出现了血痕,才是解气!

  好在有惊无险,大概是那帮人的同伙,还没那么快发现昏迷的三人,朝歌带着李大娘他们,很快回到了岳风酒楼。

  几人刚走到门口,客栈掌柜就满是笑容的迎了上来。

  正准备和朝歌打招呼的他,忽的看见朝歌带着两个身上是血的人,狼狈不堪,掌柜顿时面色一变。

  “小姐,这,这怎么回事儿?”

  “饭菜准备好了吗?”

  朝歌自然不想和掌柜多说,冷潇然心疼她,早就从她怀里挣脱下地。

  此时的朝歌,背上背着背篓,左手垮竹篮,右手牵着冷潇然。

  那狼狈样,和李大娘他们母子,也有得一比。

  掌柜的看了看他们身后,并未发现有人追赶,才松了一口气,就是连连点头。

  “好了好了。”

  “多少银子,东西拿出来,食盒下午给你送来。”

  “小姐,贵宾价格一共三百一十六两,食盒就不用刻意送回来了,在下给小姐准备了马车,小姐跟我来,让车夫送小姐回去吧。”

  有马车坐,朝歌自然不会拒绝。

  况且现在李大娘和他儿子浑身是血的,也不方便在大街上走。

  最主要就怕,还没走回去,那群地痞流氓,就带着更多的人追上来而来了。

  她一个人还好,还带着李大娘三个老弱病小的,实在麻烦。

  穿过酒楼前堂,朝歌第一次到了酒楼后院。

  其实这里到酒楼真正的后院,还有些距离,前堂后面紧挨着的是院落式的各种包厢。

  有封闭的,也有亭台式的,环境清幽雅致。

  但此时的朝歌,也没那个心思去欣赏这岳风酒楼了。

  几人脚步快速的跟着掌柜穿过游廊,又是走过一道月亮拱门,才正式的来到酒楼后院。

  酒楼后院此时忙得热火朝天,好几个烟囱,都不停息的冒着滚滚浓烟,院子里传菜的小二,全程靠跑!

  洗菜的、洗碗的,也没有半个敢偷懒的。

  “一早就将食盒给小姐放马车上了,本来就等着小姐来后,让小二将马车赶到门口的。

  但看小姐你这模样,可是遇到什么事了?

  若是需要在下帮忙的,尽管开口。”

  朝歌倒是没想到,连着这次,才来吃三次饭而已,这掌柜居然能对自己做到这个程度。

  “多谢掌柜了,遇到一点小麻烦而已。

  我朋友他们正好需要处理伤口,就不和你多说了。

  多谢你的马车了。”

  见朝歌不愿意说,掌柜也不强求,连连点头后,帮着他们将东西送上了马车。

  随即又是叮嘱了赶车的小二几句后,才和朝歌他们道别。

  重逢的喜悦,让李大娘完全忘记了震惊此时的朝歌,仅仅才吃一顿饭而已,竟是花了三百多两。

  而车夫忍着后背的伤,看了看朝歌,又是看了看自家娘,还有些不敢相信,天下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小鸽子,你的脸?”

  “回去再说吧。”

  朝歌将冷潇然抱在腿上,冷潇然紧紧的搂着她的脖颈,就和之前逃荒时一样,一样的对自己无比依赖。

  似乎因为之前有些哭累了的缘故,加上马车中一晃一晃的,竟是眼皮有些撑不开。Χiυmъ.cοΜ

  酒楼的马车将他们送到了云府,朝歌给赶车的车夫五两的赏钱后,车夫开开心心的回去了。

  “大安街云府?

  以前没听说过那条街上有姓云的人家啊?”

  “回禀掌柜,那是户部尚书隔壁的院子,以前是张将军府邸,后来张将军不是全家流放了吗?

  那府邸空了好几年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了云府了。”

  听到车夫的回禀,掌柜凝重了神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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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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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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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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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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