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闻言,倒是有些意外周大强这么快就被君羽墨的人接来了。
既然人都来了,她自然得立即去看看。
跟着柳荷来到客院,看到床榻上躺着的周大强,朝歌内心无限的感慨涌上心头。
分别差不多两个月了,周大强依旧和逃荒的时候那样,甚至身上的穿着,也没有改变。
除了干净一些,还是破破烂烂的。
朝歌真不知道,明明分别之时,她给他们准备了不少的新衣服啊,为啥周大强不知道穿?
同样,看到朝歌,周大强的眼里也是露出了一抹激动。
只是激动不过几秒,眼神中又是多了几抹的惊喜!
“小鸽子......”
“大强哥别来无恙?”
朝歌含笑,对着一旁的女子点了点头,走到了床边,看向那个背靠在床头的周大强道。
“有你的帮助,我们到了新的村子,自然是安稳的落下了脚。
只是,小鸽子你这脸上的疤,我看,怎么好像没有以前那么明显和凸出了呢?”
朝歌闻言,不自觉的伸手抚上了自己那被毁容的半边脸,心里也是一阵的感慨。
“嗯,是没以前那么明显了,我在涂药,以后还会彻底的好。xiumb.com
不说我了,这位是......”
朝歌视线再次的落到了一旁的姑娘身上。
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但还梳着小姑娘的发髻。
按理说,一般乡下好多这个年纪的姑娘,早已成亲。
一般情况下,也是家中条件好点的,才不会着急,慢慢挑,会推迟到十七岁最多十八。
若是超过十八还未成亲,朝廷都会出手干涉,帮忙婚配了。
但眼前这姑娘,穿着打扮都像是乡下的女子,而且还能如此陪在周大强的身边,朝歌甚是好奇。
“是我的未婚妻,在家乡的时候我们就定亲了,若不是灾荒和战乱,我们都成亲了。
后来,大家都逃离了家乡,倒是没想到我们落户的那个村子,正是她和她家人落户的那个村子,我们就再次相遇了。
她叫梁椿绣,大概和你差不多的年纪。”
朝歌看向梁椿绣,倒是觉得这缘分还真是没错,这样被分开的两人,居然还能在一个村子相遇,实在是天注定。
只是朝歌不知道的是,有些是幸运的缘分,有些却是注定的孽缘。
“听周叔还有大强说起过你好多次,也是大强他们运气好,遇到了你这样的贵人。
小,小鸽子吧,真的谢谢你。
听说,你可以帮大强的腿给医治好,他是不是真的还能站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几乎没问题,只是时间有些长,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
就算君羽墨给自己留下了续骨草,但朝歌还真的没大方到见人就送。
既然周大强的伤是可以靠时间恢复的,何须浪费?
除非真的是无法恢复,就念在周大强曾经拼死相救自己的份上,那续骨草给他一用,倒是不难。
听到朝歌的话,梁椿绣和周大强的脸上,全是激动。
“谢谢你小鸽子,真的没想到,你帮了我们那么多,居然还惦记着帮我医腿。
那日,你的人忽然来到我家中寻我,我还以为是在做梦。
我爹本打算一起跟来的,但又是不放心我妹妹独自在家。
小鸽子,真的谢谢你。”
“说啥客气话?
举手之劳而已,谁让我们曾经是一起患难与共的朋友呢?
今日太晚了,你们舟车劳顿的,就先休息一日,明日一早我给你医腿。
对了,他们都还好吧?
周小牛还有秋叔,还有荷花?”
“秋叔小牛兄弟他们都挺好的,拿着你给的那些银子,他们已经在村子里盖了一个院子。
他们想着,反正三人都是单身汉,便是只盖了一个院子,一起搭伙过日子。
我,我妹妹也挺好的,小鸽子劳烦你还挂念着他们。”
“好什么好?都怀孕了,这辈子怕是完了。”
谁知,周大强话音刚落,一旁的梁椿绣忽然小声的嘟囔着,面上全是一副无奈和淡淡的嫌弃之色。
梁椿绣的声音虽然不大,可朝歌和周大强都听到了。
本来还一脸笑盈盈的两人,脸上神色忽然一变!
“你什么意思?”
看着周大强当即冷下了脸,就是不爽的质问道梁椿绣,朝歌有些意外。
虽然周大强的嗓门儿不大,但语气明显的带着满腔的怒意。
“怎么了,还不能叫人说?
我娘给她找了一个三十几岁的鳏夫,她还不愿意嫁?
又不是给她找的老头,人家都都说了,只要她把孩子打掉,人家就不嫌弃她。
可你们家啥意思,还有周荷花啥意思,那就是个野种,留着干什么?
就她那样的了,以后谁还会要她?
还有你和你爹,你们都啥意思啊?
难道,你们还想养她和她肚子里的野种一辈子?
然后等我进了你们家门后,也让我一起跟着养?!”
本来好好的两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
刚刚一直都落落大方,热情不已的梁椿绣,仿若也像是忽然换了一个人一样,脸上竟是尖酸和刻薄相。
朝歌微蹙了眉头,这是人家的家务事,照理说她是没有发言权的,但......
她就是多管闲事的人!
“哎,这是我家,能不能不要吵?”
朝歌感觉自己是不是太好说话了,这梁椿绣若是顾忌周荷花这未来小姑子的名声一点点,和周家人一点点的颜面,也不会将周荷花怀孕的事儿,见人就大肆宣扬。
毕竟,她朝歌也算是一个外人吧?
瞬间,朝歌也看出来了,这梁椿绣大概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但周大强双腿都废了,可她还不离不弃的跟着他,还没有提出解除婚约。
如此一看,朝歌又是觉得这梁椿绣算是对周大强有情有义了。
这人,实在矛盾。
朝歌此话一出,两人脸上的怒意顿时没了。
但周大强紧蹙的眉头,一直都没松下去,还是铁青着脸,显然其实他对他这未婚妻刚刚举动,还是心存不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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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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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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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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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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