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沈云柏村玲子>第三十六章:走,跟我进屋、奥菲以诺
  “阿云,你什么时候来的?”真夜看着到沈云,美艳动人的脸上,也绽开了迷人的笑容,拎着小提琴,快步跑到了沈云面前,亲昵道。

  沈云伸手梳理着真夜被风吹得有些散乱的发丝,微笑道:“我也是刚到不久。”

  说着,沈云的目光也落在了真夜手中的小提琴上,笑着问道:“这是我们一起做的那把小提琴吗?”

  只是抽点时间出来,陪真夜一起做她喜欢的事情,这点并不难。

  沈云也很难理解,绿帽王是怎么做到这么多年,连一点感情都培养不出来的。

  “嗯。”真夜点点头,轻轻地抚摸着琴身,然后抬起头,用着如水般温柔的眼神,看着沈云,道:“它还没有名字,阿云给它取个名字吧。”

  “取名字啊……”沈云看着真夜手中的小提琴,略作思索后,道:“就叫它‘女王’吧,你觉得怎么样?”

  “敷衍……”真夜轻轻地推了下沈云,嘴里虽然是在埋怨,但眉眼间却满是笑意。

  “哪有,这不是很应景吗?”

  “阿云,你也来试试看吧。”真夜将手中的小提琴,递到了沈云面前。

  “好。”沈云也没有拒绝,从真夜手中伸手接过了‘女王’后,便陷入了思索。

  “让我想想……”

  他学小提琴虽然学得很快,但你不能指望一个理工男有太多的艺术细胞。

  不过,他虽然不会原创,但是他会抄啊。

  只是思索了片刻,沈云便选好了一首非常应景的小提琴曲。

  Ayasa绚沙的《我爱你》。

  光说名字,可能有人会不知道。

  但说起她的另一首原创小提琴曲——《告白之夜》,或许很多人就会有印象了。

  沈云之所以会了解到这位小提琴演奏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首曲子,被用在了视频的配乐上。(B站的剪刀手杰瑞,用这首曲子给《时间的女神》进行的配乐,真的是神来之笔)

  这首曲子,在当时是真的惊艳到了他,他一直都有在循环播放,所以他才会这么清楚。

  这首小提琴曲,用在这里,也非常的应景。

  对真夜这样的文艺女青年而言,杀伤力是MAX。

  选好了曲子,沈云也将‘女王’搭在肩上,首先试了试音。

  最顶级的材料,配上真夜的古法制琴,让‘女王’的音色饱满、层次感极为丰富。

  试好了音后,沈云也回忆着脑中的旋律和画面,开始拉奏曲子。

  清澈而激昂的前奏,几乎是在瞬间迸发而出,像一瞬间樱花的花开花谢,又像刹那间所有的爱意倾泻。

  只是听到曲子的前奏,真夜那美艳动人的俏脸上,便浮现出了惊艳之色。

  这样惊艳的前奏,让她的灵魂都忍不住战栗起来。

  然后,她便闭上了眼睛,仔细地聆听起来。

  激昂的前奏过后,此时的旋律,也变得悠扬、婉转、抑扬顿挫,犹如慢慢倾泻的爱意一般,温暖而又炽烈。

  真夜睁开眼,眼神温柔地注视着站在阳光下,优雅地拉奏着小提琴的身影。

  她能够感受到音乐中蕴含的炽烈情感,这是为她而作的曲子。

  这就是人类说的浪漫吗?

  真夜捂着心口,她从未有过如此的心动,心动到恨不得立刻就扑到他怀里。

  但,这首曲子还没有演奏完,真夜也只能按捺住自己的心情。

  小提琴的旋律来缓缓地来到了尾声,曲调也进入了高潮。

  那悠扬、婉转的旋律再度变得激昂,仿佛之前所有的旋律,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一切的情感在这里迸发而出。

  一曲终了,沈云也停了下来,放下了搭在肩上的‘女王’。

  “阿云,这首曲子是送给我的吗?”真夜连忙问道。

  “嗯。”

  “那这首曲子有名字吗?”

  “有啊,名叫《我爱你》。”沈云微笑道。

  听到沈云这话,真夜再也忍耐不住了,一把抓住沈云的手腕,拉着沈云就往德兰城堡里走去,道:“走,跟我进屋。”

  “啊?”沈云被真夜拉着,向着德兰城堡走去。

  “现在还是白天啊。”

  “这里没有其他人,女王大人要好好疼爱伱。”真夜轻咬着指甲,美眸中满是情动之色。琇書網

  这样的礼物,她是真的喜欢。

  真夜也早就忘了她一开始的抵触心理。

  反而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才能得到沈云这样,从肉体到心灵,再到灵魂的伴侣。

  沈云被真夜拉扯着,走进了德兰城堡。

  这时,A2却突然找上了沈云,汇报道:“博士,有个自称是从人类进化而来的怪人,想要代表他们一族加入修卡,并且想要见您一面。”

  “啧。”兴致被打断的真夜,有些不爽地轻啧了一声。

  谁啊,这么没眼力见。

  “让他等着去,等我们完事了再说。”真夜不爽道。

  A2没有回话,只是看着沈云,等待着沈云的答复。

  “从人类进化而来的怪人?”沈云闻言,眉头一挑,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嘴角挂上了一抹笑容,道:“让他过来吧。”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個从人类进化而来的怪人,多半就是奥菲以诺了。

  也只有奥菲以诺,能算得上是从人类进化而来的怪人。

  至于这个找上门来的怪人,沈云估摸着,多半就是花形了。

  智脑公司的社长,流星塾的创始人。

  今年是1982年,距离Faiz故事发生的时间2003年,刚好有21年。

  这位花形社长,估计也要创办流星塾,以此来寻找奥菲以诺之王了。

  “是,我马上带他过来。”A2点点头,便转身离开了德兰城堡。

  “阿云!”真夜有些不满地撅起嘴。

  “乖啦,修卡的工作更重要,晚上再补偿你。”沈云抹了抹真夜的脑袋,安抚道。

  “唔,好吧。”真夜也不是不明事理的女人。

  只是,她也对那个不合时宜地来拜访沈云,打搅了她好事的家伙,生出了些许不爽。

  不多时,A2便带着一只全身灰白,左右侧头部生有漂亮的山羊卷角,浑身上下都布满山羊特征的怪人,来到了德兰城堡内。

  “博士大人。”花形来到德兰城堡,便单膝跪在了坐在王座上的沈云面前。

  而坐在王座一侧扶手上的真夜,也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灰白色的怪人。

  真夜只是打量了花形几眼,便收回了目光。

  难怪是从人类进化而来的怪人,实力还真是有够弱的。

  弱就算了,还是个短命鬼。

  牙血鬼对生命能量的感知很敏感,真夜能察觉到,眼前这个怪人就像是一个布满裂痕的杯子一样,生命力在不断地流逝。

  以他这个速度流逝,他顶多只能活25年,比人类的寿命都要短。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沈云开门见山地问道。

  花形闻言,也是一愣,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道:“博士大人,我想将我们这一族的存在公之于众,好让那些觉醒的奥菲以诺,明白自己的种族。”

  “也就是说,你这所谓的奥菲以诺一族,现在就只有你一个?”沈云挑了挑眉,看着单膝跪地的花形,问道。

  “是的。”花形也很干脆的承认了。

  真夜眯起眼眸,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她现在就很想试试把这山羊怪人的生命能量抽空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花形也似乎是怕沈云生气,连忙补充道:“博士大人,奥菲以诺由人类进化而来,只要是自然死亡的人类,就都有几率觉醒成奥菲以诺。只要人类还在自然死亡,奥菲以诺只会越来越多。”

  “呵,你怎么就能确定,那些自然觉醒的奥菲以诺,就一定会听你的呢?”真夜冷笑着问道。

  “这就是我要提到的第二件事了。”花形整理了思路,条理清晰地道:“奥菲以诺虽然是人类的进化态,但是肉体无法忍受其急剧的进化,会在比通常人短的时间内丧命。”

  “根据我的调查,奥菲以诺是存在‘王’的。”

  “只要能找到、复活‘王’,那么我们奥菲以诺一族就能得到永生。”

  “所以,你想借助修卡的力量,帮你寻找那个所谓的‘王’?”沈云看着花形,问道。

  “不,我只想请求博士大人,能让我开一家孤儿院。‘王’由我们来寻找……”花形连忙道。

  沈云抬了抬手,示意花形停下。

  “我可以帮你把奥菲以诺的事情公之于众,也可以让修卡帮你寻找奥菲以诺之王。”说到这里,沈云顿了顿,又道:“但,作为交换,我需要你们定期送来一批奥菲以诺供我研究。此外,你们的‘王’,到时候也要借我研究。”

  花形思虑片刻,便点了点头,同意道:“我明白了。只要博士大人,您不伤害‘王’就行。”

  “这么好的研究素材,要是把他给弄死了,那不就太可惜了吗?”沈云微笑道。

  沈云对于奥菲以诺,这种肉身进化,还能通过奥菲以诺之王永生的种族,还是很好奇的。

  怎么可能做出这种竭泽而渔的事情呢?

  再说了,奥菲以诺之王可是奥菲以诺们永生的盼头,真要是把奥菲以诺之王弄死了,这些奥菲以诺们,恐怕都要和他拼命了。

  不过,奥菲以诺实在是太弱了,恐怕是假面骑士的历代反派里,最弱的一个种族了。

  就连仅次于奥菲以诺之王的花形,其速度居然只比还没有经受过强化,只有滋集团实力的魅比欧快上那么一点。

  沈云估摸着,一堆奥菲以诺一起上,可能都打不过修卡的一只怪人。

  “对了,关于我用来研究的奥菲以诺,不能用无辜的人。”沈云又补充道。

  以前他是没得选,现在他有的选了,自然是优先选择恶贯满盈的那种。

  “是。”花形点了点头。

  “关于奥菲以诺的事情,我会安排下去。”沈云摆了摆手,示意花形可以离开了。

  花形微微一礼,便主动退出了德兰城堡。

  走出德兰城堡,花形也不禁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他来找沈云,就是在赌,赌沈云会好奇人类进化而成的奥菲以诺,也会好奇‘王’让奥菲以诺永生的秘密。

  这也是为什么,花形会找上沈云的缘故。

  整个修卡的大干部里,只有沈云是技术人员,有着一定的成功率,换做是其他的修卡大干部,恐怕根本看不上他。

  索性,他赌对了。

  现在,有着修卡的帮助,他寻找奥菲以诺之王的速度,也会大大加快。

  看着花形离开后,沈云轻声唤道:“魅比欧。”

  “主人。”魅比欧只是一眨眼,就从外面来到了沈云面前单膝跪地。

  “你去通知伽多鲁,让他盯着从人类族群中觉醒的奥菲以诺,一旦有奥菲以诺在觉醒后,胆敢反抗修卡或是残害其他人类。就让他派人去将这些奥菲以诺全部猎杀。”沈云吩咐道。

  “是。”魅比欧点点头,便如同瞬移般,唰的一下,就消失在了沈云面前。

  古朗基作为狩猎民族,安排古朗基来狩猎这些怪人,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而且,在此之前,沈云就已经把对违反规矩的牙血鬼的处刑任务,交给了古朗基一族。

  原本要对违反规矩的牙血鬼进行处刑的Bishop,则只用负责将要被处刑的牙血鬼的信息交给古朗基,让古朗基来处刑那些违反了规矩牙血鬼就可以。

  可谓是分工明确。

  这对古朗基而言,也算得上是一种另类的基基鲁游戏。

  古朗基们也很乐意进行这样的狩猎游戏。

  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把狩猎目标,换成了更强的怪人罢了。

  看着魅比欧离开,沈云也从王座上起身,处理起了关于奥菲以诺的事情。

  把奥菲以诺的事情公之于众,倒也很简单,只需要和广播电台、电视台说一声就够了。

  反倒是帮花形寻找奥菲以诺之王,显得有些麻烦。

  奥菲以诺之王,只会栖宿于死里逃生的孩子身上。

  这样的条件,也是花形为什么会创办流星塾的原因。

  不过,这只是对沈云来说,有些麻烦罢了。

  对整个修卡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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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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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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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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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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