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珍因为活的太久,送走了许多人的同时也儿孙满堂。
也不能说儿孙满堂,因为王长河八十二岁的时候死了。
余珍现在还记得王长河临死的时候说的话:“娘,我天天保养自己,没想到还是走在你前头,现在儿子熬不下去了,恐怕不能给你送终了,不过孙子也一样,他们会照顾好你的。”
和余珍说完,王长河又看着自己年老的两个儿子。
“你们照顾好祖母的同时,也要好好保养自己的身体,可不能走在你祖母前头,你们母亲走了一年,估计想我了,我现在要去找她了。”
跪在床前的两个老头立马点头答应,保证会照顾好祖母也会好好保养自己,争取长命百岁。
看到两个儿子答应了自己,王长河就死了,脸上还有淡淡的微笑。
王长河二十岁考上秀才,二十八岁考上了举人,没考上进士。
最后也没去当官,选择在沙河镇当个教书的夫子,一直到老都是如此。
不过王长河一点都不缺钱,因为他十七岁那年娶了个富家小姐,别的没有就是有钱又漂亮。
因为他媳妇姓杨是家中独女,又弄出非君不嫁,她家里拿她没办法,又心疼她,最后只能同意她嫁了。
余珍去提亲的时候,杨父虽然没有使绊子,但是脸色实在不怎么好,倒是杨母脸上带笑,客客气气的招待。
定亲之后托这位亲家的福,家里房子都被对方推倒重建,变成村里最大,最好房子。
看着新屋子,余珍悄悄问王长河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对方很直接的说不要多想,安心住着,以后也只管舒舒服服的享受生活。
听得余珍眼角一抽一抽的,让她有些好奇王长河是怎么勾搭到人家杨姑娘的芳心的,毕竟王长河相貌并不出众,也就有点书生气质。
功名虽然有,但是不高,定亲的时候也就是个童生。
王长河对于自己娘的疑惑,很是直白道。
“书斋相遇,花前月下,甜言蜜语,一生一世一双人。”
“说到可是要做到的,杨姑娘的父亲可不是吃素的,不然有什么后果你知道的。”
“娘放心,杨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嫁妆丰厚,能娶到就是我赚了,保证对她好好的,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等新媳妇正式进门,余珍身上的行头都换了一遍,之后就过上有丫鬟婆子伺候的日子,每天什么都不用干。
王长河成亲之后,换了身行头在王家村陪着他媳妇花前月下,每天有一半时间都在逗对方开心,剩下的看书,出门交友。
两年后生了个儿子,接着就考上秀才,之后第二个儿子出生,被过继到了杨府。
王长河过继的事也问过余珍,余珍让他自己决定,怎么做自己都没有意见。
让他自己决定的后果就是,他的二儿子刚满月就过继出去了。
这可把杨父高兴坏了,对一直没有好脸色的王长河也开始贤婿贤婿的叫,亲热的不行。
也把他媳妇感动的泪流不止,还说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嫁给夫君,就是让她现在死都心满意足,两人往后的日子过得更加如胶似漆。
从那之后,杨府有什么好东西就会送一份到这边,杨小姐有什么好东西,给了夫君也不忘给余珍准备上,就是自己没有也先紧着余珍。
王长河就这么和杨姑娘黏黏糊糊过了一辈子,就是两人有了孙子也没改变。
余珍想杨姑娘是幸福的,因为她丈夫真的做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兑现了曾经花前月下的甜言蜜语,在七老八十的年纪依旧宠着她。
等到二十八岁考上举人,王长河才去沙河镇当夫子,余珍也跟着移居沙河镇。
后来王家村的事就了解的比较少了,偶尔村里的人过来看看她,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总得来说是好的,村里出了两个当官的,一个举人。大家种地也不用交税了,渐渐的日子都好了起来。
到了沙河镇来往比较多的人家就王长青和,王长青二十三岁考上了秀才之后,一样在沙河镇当夫子赚钱养家,所以王长河和王长青依旧来往比较多。
村里最后当官的就是王大意和小花生的富贵,王大意当官了,张莺歌全家日子都好了起来,也过上了有丫鬟伺候的日子。
至于小花家里,没等王富贵当官日子就过得很好,因为有个运气特别好的女孩福宝。
说起来小花生的女孩福宝名字确实没取错,余珍在村里的时候就见识到了,一度让她惊奇,野鸡野兔什么的想吃就能吃,自己跑到她面前。
野猪也撞死了几只在她面前,人参也找到过,银子也捡到不少,最后还捡了个男人,最后成了世子妃。
等王富贵科举出头,全家都去了天子脚下,听说过得不错。
赵英年纪比较大,在余珍没离开王家村的时候就去世了,不过走的很安详。xǐυmь.℃òm
唠唠叨叨的族长也走的比较早,和赵英也就前后脚的事。
余珍想完这些事,看着跪在她床边的两个老头。
他们是真的有好好听王长河的话,这些年好好保养身体,努力活个一百岁,把自己这个祖母送走。
又看了看他们身后,六世同堂缺了便宜儿子这一代。
等会她走了,哭灵的人可真不少,这里有好些小辈她还不认识。
想着想着余珍就闭上了眼睛,隐约听到了哭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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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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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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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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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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