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村种的基本都是水稻,不过吃的却不是,多数人会选择把种的粮食卖了,然后换价格更低廉的粗粮。
能吃上大米饭的人家其实很少,在不农忙的时候,通常人们将大米、豆类、小米和其他粗粮煮在一起熬粥喝,想节省点粮食。
余珍接受记忆的时候,不知道感慨了多久,她还没过过这么苦的日子。
即便上辈子到处行医,可是她自己有带吃的,很少去别人家吃饭,也没怎么注意那些穷苦人家到底吃的什么。
只知道穷苦老百姓,日子过得不富裕,没想到这么不富裕。
买完种子,余珍又去卖粮食的地方买了半石大米,她不想吃小麦以及那些粗粮了,吃不习惯。
有钱还是需要改善一下伙食的,至于肉就不要想了,这么热的天,自己来的又这么晚,买的肉估计会臭吧。
又想了一下现在的环境,臭了也多的是人愿意吃。
然后又买了许多肉饼,馒头,包子,如果自己今天晚上做饭不好吃,那么这些就晚饭了。
又去买了两身衣服,小狗蛋也买了两身,买布是不可能的,她不会做,不过以后可以学一下。
路过酒楼时,余珍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进,这个世界可没有灵气,也没储物袋。
自己要是买了很多菜打包带走,估计是个人都知道有问题,买一点带走点她又懒的进去。
最后余珍离开了,等下次自己早上再过来买肉,饭不会做,炖个汤她还是可以的。
提着买的东西就出了镇子,往王家村而去,自己还得赶紧回去,不然等到了晚上就剩狗蛋一个人在家,她也不放心。
查看了一下小面板,发现周围没人,就把买的东西都扔空间了。
现在的她没有金丹修为,就是一个柔柔弱弱身体不咋滴的寡妇,提那么多东西,真的很累。
快到王家村时,余珍把东西拿了出来,当然除了种子,和一些熟食。
种子是打算自己偷偷种,熟食太多,拿出来太引人注目。
从菜地里准备回家的张莺歌看着余珍提着东西往回走。
“狗蛋他娘,你这是去镇上买的啥,看着挺重的,咋一个人就弄回来了,自己身体不好就该让你王哥帮你。”说完一边提着篮子一边帮余珍抬东西。
“你这要是累坏了自己,你家狗蛋可怎么办?”
余珍从接受的记忆里认出了来人,是原主大堂嫂,三十多岁,嫁到王家村已经十五年,儿子都十四岁了,还有一个小女儿八岁,平时对原主也多有照顾。
原主家的地,就是她丈夫王大祥在种,这么说也不太多,他们一大家子人口多,父母健在,到现在还没分家。
但是种地的也就她丈夫和公爹,外加她大儿子,至于小叔子成亲了有两个女儿,但是他自己还靠家里供养读书,是个童生。
所以对方过得也不怎么好,一家十口勒紧裤腰带供小叔子科举。
如果是原主,做不到走这么远的路,更别提带东西回来,但是她来了就不一样了,吃了颗药身体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能身体健康。
“我不累,我买的也不是也不是特别多,就是一些口粮,一路上也是走走停停,莺嫂子别担心,我自己有分寸的。”
张莺歌对余珍的回答不满意,对方什么身体她还不清楚,能把菜地种好已经是十分不错了。
“你家里没吃的了咋不和嫂子说,嫂子匀你一些,你到时候按市面上的价钱少分点稻谷就好了,何苦自己去镇上买。”
“或者让你祥子哥去族长家里借牛车给你拉回来,现在他在家也空闲的很,你这跑一趟多累?”
余珍忍不住笑了笑,对方人还挺好的,难怪原主想帮帮其他人。
“下次我一定找祥子哥帮忙,莺嫂子可别再说我了。”
张莺歌听到自己想听的,也就不再唠叨,真怕哪天对方出个意外,狗蛋连个寡母都没有。
这时年,有哪家有余粮无条件养着狗蛋,最后怕不是要过继出去,到时候房子、田地都不知道还是不是狗蛋的。
别人家再好,哪有在自己亲娘身边好,狗蛋乖巧懂事,是个好孩子,她还是希望狗蛋能在自己娘身边长大。
而且狗蛋娘柔柔弱弱,她看着也心疼,咋就没了男人,真是命苦。
余珍到了家里,喊了声狗蛋没人应,应该是狗蛋在外面玩还没回来,估计要等到快天黑才回来。
“莺嫂子,要不要留下来喝口水再走?”
张莺歌摇头,那一大家子还等着自己回去做饭呢,本就耽搁了一些时间,水还是不喝了。
“不了,我该回去做饭了,你堂叔他们该饿了。”
余珍点头:“莺嫂子,那我就不留你了。”
张莺歌提着篮子就离开了,走路的速度比和余珍同行时要快了几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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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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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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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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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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