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快穿:不一样的结局余珍>第441章 贴身“公主”2
  到了地方,徐高青和余珍下车,看着人来人往的场景,不禁感慨这里确实热闹。

  徐高青没来过,只是听朋友说,这里毕竟热闹,地理位置也不是很偏僻。

  如今过来,是不是太热闹了一点。

  “走吧!”

  “不过人有点多,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分开了,不然不好找。”

  余珍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对她来说,分不分开无所谓,一个人逛也没什么不好的。

  不过人家都提醒了,她也会注意一点。

  到了上香的地方,余珍也没搞特殊,和大部队一起上香了。

  余珍扭过头看向徐高青,觉得他比自己虔诚多了。

  如果他们两人之间,非要选一个人实现愿望,八成就是选徐高青了。

  后面就是四处转悠,左看看右看看。

  这个道观面积一般,所以能看的风景也不多。

  离开的时候,才知道今天是初一,所以来的人比较多。

  和徐高青一起玩了三天,余珍就麻溜的跑路了。

  再次见面,都没有以前相处的好了。

  当初在荒村相处的都比如今自在。

  既然相处的不好,她也不是什么受虐狂,当然是赶紧跑路。

  快上飞机的时候,才给徐高青发去消息,说自己已经离开的事。

  “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还有就是你要去哪?”

  余珍挑眉,或许也不完全是自己的错觉。

  “临时决定的,昨天太晚,所以今天才说。”

  “去什么地方就不用说了,反正不管哪个城市我都待不久,说了也是白说。”

  “飞机要起飞了,我要过安检了,就不和你说了。”

  “拜拜!”

  徐高青揉了揉眉心,都要上飞机了才告诉他,大佬是有多讨厌自己。

  他觉得大佬有安全感,想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就是因此成为基佬也无所谓。

  毕竟除了感情能让对方为了自己留下来,他想不到别的办法。

  反正他也不想留下有徐家血脉的孩子,他也觉得自己不适合养孩子。

  现在人家对自己避如蛇蝎,是自己错了吗?

  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的脸,不难看啊!

  “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

  余珍看到了信息,不过没打算现在回,起码也要等她下了飞机再说。

  现在,就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吧!

  徐高青盯着手机许久,他不是一个笨人,他不觉得大佬是真的没看到。

  在对话框输入,然后又删除,反反复复,最后什么都没发过去。

  他和大佬本来就不平等,他们也不是关系莫逆,大佬的决定他改变不了什么。

  余珍先是在飞机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也差不多到地方了。

  下了飞机,余珍首先给自己找了一个住处,然后才给徐高青回消息。

  “不知道,应该很难再见了。”

  “十年过去,我们也才偶遇一次。”

  “能偶遇到一次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能想下次。”

  “只不过世事无绝对,才说不知道。”

  徐高青在大佬发消息过来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只不过发过来的消息,实在不是他想看到的。

  之前的想法,如今不过是被证实了而已。

  叹了一口气,才给大佬回消息。

  “大佬说的对,人海茫茫,想要再次偶遇确实挺难的。”

  “希望我们真的有缘,能再见一次。”

  “大佬好好照顾自己,哪天我们白发苍苍再相遇,你能走的动道,我们再一起去逛街。”

  看着自己发过去的消息,如果真的有心,什么时候不能见,毕竟现在的交通这么便利,信息又这么发达。

  如果见不到,不过是不愿意见而已。

  而且,自己白发苍苍的时候,大佬应该还是这么年轻。

  当初在道观里看到的人,他还记得呢。

  两百多岁,依旧健步如飞。

  说实话,他也想活的久一点,无病无灾的度过晚年。

  奈何自己愿意付出代价,却没人愿意收。

  余珍笑了一下:“放心,你走不动的时候,我都能走动。”

  两人又随意聊了几句,就没再聊了。

  余珍看着窗外,想着去哪里偶遇一下富家少爷。

  时光匆匆,转眼又是二十五年,余珍不想再到处奔波了,决定找个地方定居。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去海边居住。

  不需要多繁华,只要风景可以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地方其实挺多的,房子买下来都不是很贵。

  原因也很简单,这种地方都不够繁华,提供不了工作,能真的定居下来的人自然很少。

  那么在这边买房子,一年除了度假也住不了几天,买的人也就少了。

  买的人少,房价就不会那么高。

  余珍定居的事,谁也没说。

  选择不说是自己的想法,她这些年跑来跑去的,其实有不少富二代朋友。

  说起朋友,余珍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江靖宇和徐高青。

  江靖宇自从找到熊天才的转世以后,和她的联系又多了起来。

  说的话题,也多是那个明达的小和尚和他的儿子江岳溪。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明达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和尚,应该是大和尚了。

  因为江靖宇经常去找明达,时间久了,他们也成了朋友。

  但是江靖宇也和她说了,他不会把熊天才和明达当成一个人,因为他们太不一样了。

  相处的越多,就越觉得不一样。

  江靖宇和明达相处,能感受到世间的宁静,所以江靖宇和她说过,或许明达以后真的能成为得道高僧。

  余珍回想过江靖宇和明达第一次见面是个什么场景,那时候的自己,并不觉得明达和江靖宇能成为好朋友。

  原因很简单,明达对江靖宇好像有些抵触。

  或许是时光改变了人,后面让明达真心实意的接受了江靖宇这个人。

  至于江岳溪,江靖宇多是提起他的调皮捣蛋,怎么怎么不听话。

  偶尔也会说江靖宇怎么聪明可爱,给他带来欢乐。

  唠唠叨叨的,余珍有时候都会觉得他在炫耀。

  至于徐高青,在上次一别之后,他们还有联系,只是没那么多了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徐高青依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和她联系的时候,会有意无意的试探。

  试探什么,当然是怎么活的才能久一点。

  年华老去,徐高青也害怕了。

  他记得有人活到了两百多岁,他记得那个册子里记载过帮人延寿。

  他想自己帮他,但是又知道自己肯定不愿意,所以一直遮遮掩掩,没有明确说起过。

  余珍相信,在她没看到的地方,徐高青肯定找过其他人。

  或许是一直没找到,也或许是找到了,但是没人愿意帮他。

  她这么多年的奔波还是有用的,她每次帮别人拨乱反正的时候,也会顺带解决拨乱的人。

  时间久了,也没人是个傻子,都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不然就有可能丢命。

  所以,现在已经很少人会冒险去帮别人夺运,取寿元。

  余珍有些厌烦徐高青的试探,但是她也从没想过删除徐高青。

  因为她也怕有头铁的人,真的跑去帮徐高青。

  如果真的有了,她也能第一时间去找徐高青,教训不听话的人。

  不过他们俩一样的是,从上次分别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就算江靖宇说把他儿子送过来陪她,她也只会说不需要。

  徐高青就更简单了,问在哪,她不会说。

  问接下来要去哪,也说不知道。

  不过不得不说,徐高青的毅力还是可以的。

  住在海边的日子,余珍过的很舒服。

  远离了市区,噪音都少了很多。

  而且海边视野开阔,建筑密度小,阳光充足。

  每天都可以欣赏海景,感受大海的变化。

  空气质量好了,偶尔会产生一种呼吸都顺畅了的感觉。

  再就是温差小,居住舒适。

  随着时间的推移,余珍也和邻居们熟悉起来,日常也会和他们唠唠嗑。

  有些上了年纪的人,还喜欢喝点小酒,余珍也会陪着。

  潮水褪去的时候,余珍也会去赶海。

  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别人叫她一起去。

  余珍想着没什么事,就一起去了。

  毕竟就吃的来说,她真的一点都不缺。

  空间里的东西,够她吃十辈子都吃不完。

  第一次去赶海的时候,还挺新鲜的,被好几个人轮流教导赶海的经验。

  只不过到了地方以后,余珍也没用上他们传授的经验。

  她能轻而易举的知道,哪里有她想要的食材。

  不过就能不能吃这个事,她还是认真的记了一下。

  她和别人不一样,有些她觉得自己能吃,别人不一定可以。

  这里有很多老人是子女不在身边的,没有老伴的自己独居,有老伴的还好,不是很孤单。

  所以有的时候难免会孤独,大家聚在一起才会热闹一些,因此大家也会聚在起煮那些赶海得到的收获。

  自己一个人吃倒是没什么,万一大家要聚在一起吃,自己捡了一些不能吃,不是太丢人了。

  为了自己的形象,她也不能什么都不懂。

  定居以后的日子就这么慢慢过,等相熟的老头、老太太都走了,余珍也选择脱离世界。

  毕竟没有什么留恋的,人也变老了,就没有再留下去的必要了。

  而那时候,徐高青和江靖宇也已经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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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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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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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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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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