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高青没来过,只是听朋友说,这里毕竟热闹,地理位置也不是很偏僻。
如今过来,是不是太热闹了一点。
“走吧!”
“不过人有点多,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分开了,不然不好找。”
余珍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对她来说,分不分开无所谓,一个人逛也没什么不好的。
不过人家都提醒了,她也会注意一点。
到了上香的地方,余珍也没搞特殊,和大部队一起上香了。
余珍扭过头看向徐高青,觉得他比自己虔诚多了。
如果他们两人之间,非要选一个人实现愿望,八成就是选徐高青了。
后面就是四处转悠,左看看右看看。
这个道观面积一般,所以能看的风景也不多。
离开的时候,才知道今天是初一,所以来的人比较多。
和徐高青一起玩了三天,余珍就麻溜的跑路了。
再次见面,都没有以前相处的好了。
当初在荒村相处的都比如今自在。
既然相处的不好,她也不是什么受虐狂,当然是赶紧跑路。
快上飞机的时候,才给徐高青发去消息,说自己已经离开的事。
“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还有就是你要去哪?”
余珍挑眉,或许也不完全是自己的错觉。
“临时决定的,昨天太晚,所以今天才说。”
“去什么地方就不用说了,反正不管哪个城市我都待不久,说了也是白说。”
“飞机要起飞了,我要过安检了,就不和你说了。”
“拜拜!”
徐高青揉了揉眉心,都要上飞机了才告诉他,大佬是有多讨厌自己。
他觉得大佬有安全感,想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就是因此成为基佬也无所谓。
毕竟除了感情能让对方为了自己留下来,他想不到别的办法。
反正他也不想留下有徐家血脉的孩子,他也觉得自己不适合养孩子。
现在人家对自己避如蛇蝎,是自己错了吗?
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的脸,不难看啊!
“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
余珍看到了信息,不过没打算现在回,起码也要等她下了飞机再说。
现在,就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吧!
徐高青盯着手机许久,他不是一个笨人,他不觉得大佬是真的没看到。
在对话框输入,然后又删除,反反复复,最后什么都没发过去。
他和大佬本来就不平等,他们也不是关系莫逆,大佬的决定他改变不了什么。
余珍先是在飞机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也差不多到地方了。
下了飞机,余珍首先给自己找了一个住处,然后才给徐高青回消息。
“不知道,应该很难再见了。”
“十年过去,我们也才偶遇一次。”
“能偶遇到一次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能想下次。”
“只不过世事无绝对,才说不知道。”
徐高青在大佬发消息过来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只不过发过来的消息,实在不是他想看到的。
之前的想法,如今不过是被证实了而已。
叹了一口气,才给大佬回消息。
“大佬说的对,人海茫茫,想要再次偶遇确实挺难的。”
“希望我们真的有缘,能再见一次。”
“大佬好好照顾自己,哪天我们白发苍苍再相遇,你能走的动道,我们再一起去逛街。”
看着自己发过去的消息,如果真的有心,什么时候不能见,毕竟现在的交通这么便利,信息又这么发达。
如果见不到,不过是不愿意见而已。
而且,自己白发苍苍的时候,大佬应该还是这么年轻。
当初在道观里看到的人,他还记得呢。
两百多岁,依旧健步如飞。
说实话,他也想活的久一点,无病无灾的度过晚年。
奈何自己愿意付出代价,却没人愿意收。
余珍笑了一下:“放心,你走不动的时候,我都能走动。”
两人又随意聊了几句,就没再聊了。
余珍看着窗外,想着去哪里偶遇一下富家少爷。
时光匆匆,转眼又是二十五年,余珍不想再到处奔波了,决定找个地方定居。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去海边居住。
不需要多繁华,只要风景可以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地方其实挺多的,房子买下来都不是很贵。
原因也很简单,这种地方都不够繁华,提供不了工作,能真的定居下来的人自然很少。
那么在这边买房子,一年除了度假也住不了几天,买的人也就少了。
买的人少,房价就不会那么高。
余珍定居的事,谁也没说。
选择不说是自己的想法,她这些年跑来跑去的,其实有不少富二代朋友。
说起朋友,余珍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江靖宇和徐高青。
江靖宇自从找到熊天才的转世以后,和她的联系又多了起来。
说的话题,也多是那个明达的小和尚和他的儿子江岳溪。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明达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和尚,应该是大和尚了。
因为江靖宇经常去找明达,时间久了,他们也成了朋友。
但是江靖宇也和她说了,他不会把熊天才和明达当成一个人,因为他们太不一样了。
相处的越多,就越觉得不一样。
江靖宇和明达相处,能感受到世间的宁静,所以江靖宇和她说过,或许明达以后真的能成为得道高僧。
余珍回想过江靖宇和明达第一次见面是个什么场景,那时候的自己,并不觉得明达和江靖宇能成为好朋友。
原因很简单,明达对江靖宇好像有些抵触。
或许是时光改变了人,后面让明达真心实意的接受了江靖宇这个人。
至于江岳溪,江靖宇多是提起他的调皮捣蛋,怎么怎么不听话。
偶尔也会说江靖宇怎么聪明可爱,给他带来欢乐。
唠唠叨叨的,余珍有时候都会觉得他在炫耀。
至于徐高青,在上次一别之后,他们还有联系,只是没那么多了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徐高青依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和她联系的时候,会有意无意的试探。
试探什么,当然是怎么活的才能久一点。
年华老去,徐高青也害怕了。
他记得有人活到了两百多岁,他记得那个册子里记载过帮人延寿。
他想自己帮他,但是又知道自己肯定不愿意,所以一直遮遮掩掩,没有明确说起过。
余珍相信,在她没看到的地方,徐高青肯定找过其他人。
或许是一直没找到,也或许是找到了,但是没人愿意帮他。
她这么多年的奔波还是有用的,她每次帮别人拨乱反正的时候,也会顺带解决拨乱的人。
时间久了,也没人是个傻子,都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不然就有可能丢命。
所以,现在已经很少人会冒险去帮别人夺运,取寿元。
余珍有些厌烦徐高青的试探,但是她也从没想过删除徐高青。
因为她也怕有头铁的人,真的跑去帮徐高青。
如果真的有了,她也能第一时间去找徐高青,教训不听话的人。
不过他们俩一样的是,从上次分别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就算江靖宇说把他儿子送过来陪她,她也只会说不需要。
徐高青就更简单了,问在哪,她不会说。
问接下来要去哪,也说不知道。
不过不得不说,徐高青的毅力还是可以的。
住在海边的日子,余珍过的很舒服。
远离了市区,噪音都少了很多。
而且海边视野开阔,建筑密度小,阳光充足。
每天都可以欣赏海景,感受大海的变化。
空气质量好了,偶尔会产生一种呼吸都顺畅了的感觉。
再就是温差小,居住舒适。
随着时间的推移,余珍也和邻居们熟悉起来,日常也会和他们唠唠嗑。
有些上了年纪的人,还喜欢喝点小酒,余珍也会陪着。
潮水褪去的时候,余珍也会去赶海。
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别人叫她一起去。
余珍想着没什么事,就一起去了。
毕竟就吃的来说,她真的一点都不缺。
空间里的东西,够她吃十辈子都吃不完。
第一次去赶海的时候,还挺新鲜的,被好几个人轮流教导赶海的经验。
只不过到了地方以后,余珍也没用上他们传授的经验。
她能轻而易举的知道,哪里有她想要的食材。
不过就能不能吃这个事,她还是认真的记了一下。
她和别人不一样,有些她觉得自己能吃,别人不一定可以。
这里有很多老人是子女不在身边的,没有老伴的自己独居,有老伴的还好,不是很孤单。
所以有的时候难免会孤独,大家聚在一起才会热闹一些,因此大家也会聚在起煮那些赶海得到的收获。
自己一个人吃倒是没什么,万一大家要聚在一起吃,自己捡了一些不能吃,不是太丢人了。
为了自己的形象,她也不能什么都不懂。
定居以后的日子就这么慢慢过,等相熟的老头、老太太都走了,余珍也选择脱离世界。
毕竟没有什么留恋的,人也变老了,就没有再留下去的必要了。
而那时候,徐高青和江靖宇也已经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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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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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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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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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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