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出去之后就叫了一个仆人进来看着方小悦。
如果到了晚上,方小悦死了,那么仆人就会将他送走。
当然,幸好,方小悦不是在外面服用吸收血脉精粹,否则的话,被一些乞丐拖去分尸吃人肉都说不定。
毕竟在这個位面里,底层人民的生活着实过得太苦了。
入夜,仆人蹲在柴房里昏昏欲睡。
突然之间,一声呻吟传来:“水!水!”
吓得那仆人差点就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再一看,却是方小悦苏醒了过来,伸着手要水。
仆人急忙就去了厨房,找来一个碗,碗里装满了清水,还放了一点盐。
这仆人也算是心善,听闻人在生病的时候,是需要盐的。
方小悦此时口干无比,也顾不上是清水还是盐水,接过之后就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下。
这一碗喝了还不够,又要了两碗。
整整三碗水下去,方小悦方才感觉自己的命回来了大半条。
“方戈比,你没事吧?”
那仆人看着方小悦这副模样,有些心惊胆颤,他总感觉对方看着自己的模样,和自己以前看着别人手里鸡腿的样子一模一样。
“我饿了。”
方小悦喝饱了水,但肚子里却是无比饥饿,就好似有一只手从胃里伸出来一般。
仆人急忙又去了厨房,还好厨房省了几个黑面包,仆人尽数拿了过来。
看着方小悦狼吞虎咽的样子,仆人也没敢多停留,说是给管家报信就离开了。
没多久功夫,管家就过来了,看了看方小悦,又摸了摸他的额头,点了点头:“你命大。”
既然方小悦没有一口气过去,管家自然也就不再操心。
等管家一走,方小悦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肚子太饿了,几个黑面包下去,完全没有半点缓解的感觉。
无奈之下,方小悦只能起身,趁着夜色,朝着厨房就摸了过去。
厨房此时没人,但厨房里也没有了剩余的食物。
这并不奇怪。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老特罗斯家的厨房一贯都是不允许浪费的。
每天有多少人吃饭,做多少黑面包,都是有定数的,多余的无非就是几个而已。
想要再多做面包,就得请管家大人开面仓。
可管家大人没有主人家的允许,肯定是不会开面仓的。
想了想,方小悦嘴里念叨:“只能自力更生了。”
说着话,方小悦就到了围墙边上。
老特罗斯家到了晚上的警惕性并不高。
原本围墙上应该有两名仆人值守,但实际上只有一人。
老特罗斯家这几年的状况也不算太好,仆人减少了一些。
方小悦很顺利的翻墙而出。
这一点,他之前是没法做到的。
但在吸收融合了猪妖血脉之后,光力量方面,他就较之之前增强了一倍倍以上,并且耐力等等方面也随之增长。
光这一点,他就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凡人。
离开伊尔村,前进十多里就是一片山林。
此时的山林之中各种兽叫不断,换成普通人来到这里,看着黑乎乎的山林,恐怕转瞬就会吓得瘫软在地。
但方小悦听到这些兽叫声,反倒兴奋不已,就地捡了树枝,伸手削掉枝干,将其制成一根木棍就进了山林。
进了山林,方小悦手上的木棍就不断拍打着沿途的灌木,树木。琇書網
没多久时间,就有一头小鹿被惊动,仓皇的向外逃去。
但方小悦随即拔腿就追了上去,挥动木棍两下就将其击倒在地。
这是一头体重不过30斤的小山鹿。
虽说方小悦不太满意这收获,但有甚于无。
现在饥饿难耐的他,也是等不及再去搜寻什么猎物了,就提着这头小山鹿去了溪边,就地扒皮退毛,清理内脏,然后又架起一堆篝火烧烤了起来。
为此,在出来之前,他在厨房里拿了引火石以及一些调料。
在这里,这些用野外植物制作的调料实际上并不贵,贵的是肉。
老特罗斯家每一周才吃一顿肉的,当然仆人没份。
一边翻动架在篝火上的山鹿,一边撒上调料。
随着肉渐渐成熟,那肉香味也随之向外飘去。
方小悦已经是迫不及待的撕下一只鹿腿就啃了起来。
那滚烫的鹿肉顺着喉管落到胃里,让饥饿难耐的胃顿时变得舒坦无比。
舒服!
方小悦几口就将鹿腿啃了个精光,感受着鹿肉在胃里迅速转化为蓬勃的气血,然后刺激着猪妖血脉快速运转,从而带动全身上下力量,体质一起不断成长。
这种感觉着实很舒服。
一头30斤不到的小山鹿,除掉皮毛骨头内脏,所剩之肉实际上也不过十斤而已。
方小悦一顿暴吃之后,依依不舍的舔着鹿骨上的残肉,却发现一头体重过三百斤的野猪正在数十米外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没有植物性食物的时候,也要吃肉的。
像什么小鸟,鸟蛋,蛋白质含量暴高的虫子等等都在它们的食谱范围内。
或许这头野猪就是被肉香味给引来的。
这让压根就没有吃饱的方小悦不由得喜出望外,立马提着木棍就蹿了过去。
那野猪也是胆子大,见方小悦过来,非但没有扭头逃走,反倒朝着方小悦哼哼两声,就低头撞了过来。
转瞬之后,方小悦手上木棍就狠狠砸在了野猪的脖子上,砸得其一个踉跄,然后又是一棍砸下,之后第三棍彻底将野猪砸得晕了过去。
不过也因为用力过猛,那木棍却被砸得断成了两节。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方小悦需要,木棍随处可取。
反倒是像这样一头大野猪,即便是在这一带,恐怕也不太好找。
照例将野猪拖到溪边,蜕皮剃毛,处理内脏。
没多久时间,一头大野猪就变成了篝火上的烤肉。
方小悦这一夜是吃得油流遍口。
直到凌晨两点左右,方才打着饱嗝慢吞吞的朝着老特罗斯家走去,其手上还提着两块烤肉,准备留着白天的时候食用。
翻墙回到柴房,方小悦趴在草堆上就昏睡了过去。
清晨时分,方小悦就被管家那骂骂咧咧的声音给惊醒了。
揉了揉眼睛,方小悦推开房门,也没有对管家的骂声有什么反应,一只手一个马桶,来回两趟就将四只马桶给提上了推车。
看到这一幕,管家的骂声不由自主的小了下来。
才一天时间不见,方戈比这小子的力气竟然大了这么多?
难道生病还能够增加力气?
方小悦却对此感觉正常。
昨晚自己可是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饱肉,这使得猪妖血脉自然而然的激活了不少,使得他光力气这一项,较之一般的成年人就壮大了五倍不止。
一只手提个马桶,轻轻松松了。
实际上,直到现在,方小悦体内的猪妖血脉都没有完全被激活。
没法,一个普通人的身体想要完全激活猪妖血脉,太难了。
除了每天需要大量肉食来支撑之外,还需要时间。
忙了一上午,到了午饭时间,方小悦就去领了几个黑面包回柴房,烤肉就着黑面包吃,味道倒是要比单纯的烤肉吃着更舒服一些。
唯一的问题就是烤肉冷了,没有热着的时候香。
下午干活的时候,方小悦心里还想着事。
在老特罗斯家,吃肉有些麻烦,只能够晚上出去打猎。
实在不行的话,自己索性脱离老特罗斯家,自己在野外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反正之后的巫师学徒招人,又不看什么家庭背景人脉,而是看人的资质。
想到这里,方小悦就将手里的犁丢到半边,拔腿就上了田坎。
正监督着仆人耕田的管家看到之后,顿时就破口大骂。
可方小悦压根就没有理会他,上了田坎就去了溪边,将脚洗了洗,然后就悠哉哉的离开了。
管家原本是想要上前用鞭子抽打他的,可一想到上午这小子一只手一只马桶的力气,顿时就萎了几分,只是看着方小悦的背影恶狠狠的发誓,一定不允许方小悦吃晚饭云云。
可到了晚饭的时候,管家压根就没有看到方小悦,一问守门的仆人,那方戈比一下午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管家为此也傻了眼。
此时的方小悦正在山林之中,他下午就抓了几只野鸡,此时吃得正欢快。
至于老特罗斯家?
他在老特罗斯家压根就没有任何财产,全身上下就穿着的一身破烂衣服。
所以他回不回老特罗斯家都不影响什么。
当管家以为方小悦死在外面的时候,方小悦却是舒服的吃着烤肉,喝着溪水,不断激活着猪妖血脉,强壮着自己的躯体。
时间过得很快。
一周时间过去,三名身穿不同颜色长袍的神秘人出现在哥曲城,拜访了哥曲城城主杰克西子爵。
作为一城城主,杰克西子爵见到这三个神秘人的时候,表现出了让四周仆人都惊愕的恭敬和顺从。
很快,十多名骑兵就带着杰克西子爵的命令从哥曲城出发,奔向了四周。
他们的任务就是向四周村镇传递一个信息:巫师学徒大人抵达,巫师学徒新生选拔即将开始。
哥曲城下属的男爵领,小镇,村落,都必须将信息传递到。
巫师学徒新生的选拔条件:不论任何身份,年龄在八岁以上,十八岁以下。
顿时,整个哥曲城范围内的人类都沸腾了起来。
这并不奇怪,对此,不管是男爵,镇长,还是老百姓,他们都是有记忆的。
这大概是哥曲城唯一一次最公平的阶级跃升机会了。
一旦被选拔上,不管你以前是奴隶还是平民,贵族,都将成为尊贵的巫师学徒新生!
即便在贵族面前,巫师学徒新生的身份都丝毫不逊色。
方小悦这段时间一直都待在野外,庆幸的是,他记得巫师学徒新生选拔的时间,因而在这个时候进入某个小镇探听了一下情况,结果得知一周后,选拔就将在哥曲城举行。
当然,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天,只剩下三天。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方小悦也没有怠慢,而是去溪水洗了一个澡,将过长的头发用藤条束在脑后。
破烂的衣服也洗了洗。
如此整理一番之后,方小悦用溪水照了照自己现在的样子。
不太满意。
看上去好似一个野人或者说流浪汉。
但他也没有办法。
毕竟他现在没有钱买新衣服。
只能说比洗澡之前看上去好一点罢了。
随后,他就朝着哥曲城赶回。
在巫师学徒新生选拔开启的前一天,方小悦慢悠悠的赶到了哥曲城。
此时的哥曲城与他以前见过的哥曲城完全成了两个样子。
城内那条主干道还好,那些小街小巷里住满了人。
这并不奇怪,随着巫师学徒新生选拔即将开始,哥曲城下属各地的贵族,平民都带着自己孩子来到了哥曲城。
贵族在哥曲城里一般都买有自己的居所,居住压根就没有什么问题。
而富人也可以住在条件良好的客店里。
至于平民老百姓乃至于一些出逃的奴隶,仆人,就只能够以天为屋,以地为床了。
并且来到哥曲城的人足足有上万之多,就算是那些客店也没有足够的房间和床铺来供应。
方小悦选了个墙角就地躺下。
以他现在的体质,这个天气躺在地上睡觉都不是什么问题。
晚饭时间,他啃了一条烤肉。
这些时间下来,他的猪妖血脉已经激活得差不多了,不用像最初时刻那样不断进食了。
不过他吃肉的样子被人看见了,当晚就有几个家伙想要趁着夜色来干一票。
只可惜,被方小悦直接抓住,好好的物理教育了一顿。
次日清晨,不管是住在自家院子里的贵族,还是住在客店里的富人,住在街道上的平民百姓,奴隶,仆人都早早起身。
今天巫师学徒新生选拔即将开启,就在哥曲城的中心广场,大家都需要早早去排队,争取个好位置。
方小悦为此还特意去旁边的客店里要了点水,洗漱了一番。
没法,在地上睡了一夜,如果不洗漱一番的话,那造型和身上味道着实太埋汰了,连他自己都会嫌弃自己的。
顺着人流,方小悦来到了哥曲城的中心广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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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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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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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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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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