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候,威尔骑士就完全消散了较量之心。
没法较量啊。
光看人家这么能吃,就知道人家肯定不是虚假的实力!
嗯,骑士之间的认知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进一步的接触让威尔骑士不由得庆幸自己当初克制了自己的鲁莽。
人家真的是大骑士!
在方小悦坐在训练场旁口诵经文的时候,体内淡淡透射而出的金色光芒,让威尔骑士确定了这一点。
当然,他也没有去猜想方小悦已经攀升到骑士长,毕竟这样实力的大佬,在他的认知里,不可能出现在泰罗森男爵领这样的小地方。
嗯,当然,此时的方小悦的确已经不是骑士长的实力,而是已经越过了骑士长,进入到了更强大的地步。
如果非要衡量的话,应该是这个位面里所谓的圣骑士了。
而在格伦斯王国建国上千年的历史里,出现过的圣骑士一共也就只有十多位,而最后的一位圣.潘多斯骑士,早在十多年前就去世,奔赴神国,为奴役之神萨力巴效命去了。
嗯,圣骑士这种骑士里的顶级存在,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训练出来的,在抵达骑士长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人类自身超凡之光的极限了。
而想要更进一步,一般来说就需要神灵的加持。
说白了,圣骑士往往都是所信奉神灵的狂热信徒,也正因为这种狂热,使得神灵对他们特别关注,在他们抵达骑士长巅峰的时候,就会出手相助,使得其晋升为圣骑士。
简单来说,圣骑士差不多就是传奇境界了。
当然,相对于祭司,法师的传奇境界,圣骑士还是要差上那么一点,有点介于准传奇与传奇之间的样子。
毕竟,祭司,法师都是法系职业,在超凡力量的调动商行,比圣骑士要高级那么一点点。琇書蛧
没多久时间,奥莱米联邦与格伦斯王国的谈判就宣告破裂,奥莱米联邦随即便向格伦斯王国宣战,并出动军队进入了格伦斯王国领土。
皮埃罗三世也不甘示弱,随即就向全国的贵族发布了动员令,要求贵族们出兵跟随国王陛下痛击入侵者。
泰罗森男爵的上级贵族修西斯伯爵很快就响应了国王陛下的动员令,要求其属下的贵族履行跟随领主出兵的义务。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泰罗森男爵不得不召集骑士,士兵,挑选出三百名精壮的奴隶,组成了男爵领的出征军队。
方小悦自然也是其中的一员。
当然,即便是有一位大骑士随军保护自己,在军队出发离开枫叶堡前往修西斯伯爵的风信花城堡时,泰罗森男爵依然是愁眉苦脸。
相对于骑士们身穿重甲,骑在战马上,泰罗森男爵则是坐着马车出发。
没法,以他的体重,压根就骑不了战马。
并且在抵达风信花城堡之前,泰罗森男爵不得不穿上最轻便的镂花铠甲。
这也是无奈的事情,作为贵族,在这个时候觐见上级贵族,必须穿甲,这是贵族传统。
即便泰罗森男爵再不愿意,也不得不遵行。
当然,即便是最轻便的镂花铠甲,泰罗森男爵穿着之后走路,也有点气喘吁吁。
没法,他太胖了,并且短时间内,也没可能减肥成功。
谷刵</span>实际上在觐见修西斯伯爵的时候,像泰罗森男爵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
因为格伦斯王国已经太久时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了。
作为这个国家里的支柱,贵族们已经繁衍了很多代,初代贵族们的勇武现在已经变成了享乐,享受。
实际上就连修西斯伯爵本人都是一个胖子,只不过没有泰罗森男爵这么夸张罢了。
在下级贵族觐见完成之后,修西斯伯爵随即下令出兵。
来自于伯爵领各地贵族所率领的三千多名士兵以及六千多奴隶汇聚在一起,朝着国王陛下制定的汇聚地点浩浩荡荡的开拔了。
修西斯伯爵作为领主,自然出兵最多,他直属的骑士就有十二名之多,并且里面还有一位大骑士,除此之外,直属士兵也有一千五百人,奴隶也有三千多人。
当然,不管是修西斯伯爵还是其他贵族,他们所带出来的奴隶,基本上就是充当辎重营或者炮灰使用。
因而那些奴隶每人给发了一杆木枪,连皮甲都没有一件,与士兵们的全副武装是天壤之别。
这并不奇怪,对于贵族来说,奴隶带出来打仗就是一种不安定因素。
再说了,奴隶又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给他们武器,铠甲都是一种浪费。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就拿泰罗森男爵来说,他麾下的士兵一共有一百五十名,光是武装这些士兵,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如果再将奴隶给武装起来,他会肉痛到死的。
再说了,相对于那些士兵而言,泰罗森男爵可不怎么相信奴隶。
人上一万,人山人海,不得不说,上万人马在道路上行进还是很壮观的。
泰罗森男爵因为其军队实力在诸多贵族里面较为弱小,因而男爵领的军队被伯爵大人安排在后面。
行军时走在最前面的自然就是修西斯伯爵大人的军队。
“泰罗森男爵大人,你好。”
在路途中暂停休息的时候,贵族之间就展开了相应的交谊活动。
这并不奇怪,毕竟贵族之间的关系要比其他人所知道的那样更加紧密。
因为贵族之间都讲究联姻的,为了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为了构建出强大的人脉网络。
贵族结婚的对象一般都是贵族子女。
此时前来与泰罗森男爵打招呼的就是男爵领西边的邻居-菲比子爵。
菲比子爵与泰罗森男爵是亲戚关系,嗯,准确来说,泰罗森男爵的某位姑奶奶嫁给了菲比子爵的曾祖父。
她就是菲比子爵的曾祖母。
因而就算泰罗森男爵还在哀叹之中,也没有拒绝菲比子爵,而是将对方迎进了自己的马车。
菲比子爵赞叹了一下男爵的马车之后,随即便直接进入了正题。
菲比子爵来找泰罗森男爵是为了联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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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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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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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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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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