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永远的村民来非弱袁月兰>第144章 我和女皇是情敌
  袁月兰在毕业离开校园后,时间上也宽裕了很多,她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想法,始终萦绕在心头。

  她一直想完成的那部长篇小说《爱你在无限的岁月》迟迟没有灵感,只好暂时放下,重新再写一部长篇小说了。

  袁月兰喜欢写言情类的长篇小说,在小说中歌颂爱情,同时她也看不惯那些,只为了权势,和金钱而存在的男女非正常关系。

  像大部分作家一样,袁月兰也喜欢阅读历史,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不管是历史教材,还是各种史料,她都喜欢阅读查阅。她最近迷上了唐朝历史,毕竟唐朝是一个强盛的王朝。在唐朝的近三百年历史中,她比较感兴趣的是武周时期。武则天这位女皇帝,她并不陌生,从小学历史课到初中历史课,再到高中历史课,都提到了女皇武则天。

  袁月兰对唐朝中,存在了15年的武周时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了解。通过历史教材,历史读物,查阅资料等途径,她了解到女皇曾经十分宠爱两位面首。所谓面首就是男妾,男宠。女皇武则天的这两位载入史册的面首,就是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他们二人天生白皙,俊美,以男色博得女皇宠爱,与女皇终日寻欢作乐,竟然到了干涉朝政的地步,得到女皇宠爱的短时间内,两兄弟便做到了权倾朝野。

  袁月兰通过阅读有关历史文章,还了解到,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还在女皇耳边栽赃陷害了一些朝臣,竟然蛊惑女皇下令处死了她的亲孙子。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的做法,让袁月兰十分讨厌且气愤。都说红颜祸水,这女皇身边的“男狐狸精”也不是啥好东西。不可一世的张易之和张昌宗,在太子李显,大臣张柬之,崔玄暐等发动的神龙政变中,以逆臣之罪被杀。

  袁月兰,想以女皇宠溺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的历史故事为基础,加以演义,添枝加叶,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袁月兰先写了小说的大纲。她决定以一个女性角色为主人公,这主人公就是张易之的未婚妻,名字叫薛阿珠。薛阿珠其实是一个现代女孩,她因在村子西边山林中,追逐一只白色野兔,无意间闯入一片树林,继而穿越到大唐武周时期。她被在山林中,潜心研究炼制丹药的白胡须老头收为弟子。

  张易之的父亲是唐朝重臣,他是在养尊处优中长大的,18岁那年,他就拜薛阿珠的师傅为师,学习炼制丹药。他去拜师的时候,薛阿珠刚刚穿越过去两个月,二人共同跟随师傅采药炼丹,久而久之,产生了感情。那年薛阿珠同样是18岁,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到如胶似漆。在师傅出远门探访老朋友的三天内,他们二人在一片山清水秀,莺歌燕舞的春末森林中的茅屋里,逾越雷池,偷尝了禁果。

  薛阿珠和张易之逾越雷池后的第四天,张易之的弟弟张昌宗,骑快马赶到他们的炼丹处——这山林中的几间茅草屋。张易之跟师傅告别后跟张昌宗踏上了归程。张易之走的时候,薛阿珠正在林中采药,并不知道他要走,更不知道是和他弟弟张昌宗一起去给女皇做男宠。

  薛阿珠男扮女装找到长安城,几经周折在皇宫外见到了张易之。她劝说张易之不要做女皇的男宠,劝说他跟自己结婚,因为她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令薛阿珠想不到的是,张易之死活不肯离开皇宫,并极力否认二人已有夫妻之实。薛阿珠拿出了最大的诚意,说伴君如伴虎,不如找机会离开女皇。可张易之是铁了心要伺候女皇,以企图获得滔天权势。

  最终薛阿珠在神龙政变发生后,雇佣武林高手将张易之尸体抢回。张易之是被张柬之的部将绞杀的,薛阿珠在一片深山老林中的溪流边,给他清洁了遗体,遗容,葬在林中。

  薛阿珠痛不欲生,她是太爱张易之了,一个清晨她瞒着师父要在张易之坟前自缢,被师傅及时发现救下。师父给她服用了一款自制的“忘情丹”,用温开水服用的。薛阿珠服用后,果然忘记了张易之这一个人,但对师傅还是记得的,对其他不管是当时的唐朝人,还是现在人,只要她认识的,都还记得。m.xiumb.com

  师傅觉得薛阿珠是属于未来的人,不应该留在大唐,所以他就在那一片“时空森林”,喊话指导袁月兰走近一片雾气蒙蒙的黑松林。薛阿珠在那林中能见度不足半米时,停下来,耳边已听不到师傅的喊话了,响起呼呼的风声,她记起师傅叮嘱过的,“大风起闭眼睛”。

  她闭上眼睛,觉得身体被吹到了天空中,又像是在一个向上的隧道里飞行。当一切尘埃落定,耳边的呼呼风声停止了的时候,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是在村西山坡上,那片黑松林里。她看着自己一身唐朝女装,想着这四年的唐朝之旅,该如何跟父母解释啊?

  她回到家时,父母已经因找不到她,四年中黑发变为满头白发了,两人都是白发苍苍,面容憔悴了,可他们才五十岁啊。父母抱着薛阿珠,三个人一起抱头大哭。

  袁月兰这部长篇小说用了一个星期就写完了,一共三十万字,算是目前她写过的最长的一部长篇小说了。这一周内,她早晨起床便写,几次兴起时,母亲徐艳屛来叫她到“山馐海肴大酒店”帮忙,她就是不去,跟徐艳屛说写小说呢没空。饿了,她就啃面包充饥。

  写完后,袁月兰给这部小说起名字叫《我和女皇是情敌》,然后把稿件邮寄到“大好时光出版社”编辑部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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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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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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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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