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永远的村民来非弱袁月兰>第113章 穿上那件红色唐装小棉袄
  来非弱目送那一个傻子,往南爬上一座小山,往小山南面的南风村走去。来非弱听村里人说过,这傻子是小山南麓的南风村人。傻子的姥姥家,本是在来家峪村,具体是那个队,来非弱记不清村里老人是怎么说的了。傻子的姥姥家,已经搬去江东省四十年了,但是,他还会过来玩耍,可能是找寻童年记忆吧。

  来非弱拉着皮箱,经过满是石子的一段土路,到了村口老槐树下。来咏家婶子,和赵大婶子在那里坐着聊天。赵大婶子先说话:“唉吆,这不是来非弱回来了吗?这小子是越来越俏了啊,看这小平头,多精神啊!一个男的,嘴唇整天像抹了口红。”

  来非弱被她说得不好意思了,低着头打招呼:“赵大婶子你好,来咏大婶子你好,我可从来没抹口红,我的嘴唇本来就这样红润。两位婶子你们聊吧,我先走了。”

  赵大婶子忙说:“急什么?聊一会儿啊,害啥羞啊?我跟你说一下啊!赵美颜跟尹武生定亲了,他两个小情侣说是在寒假要找你玩呢。”

  来非弱拉着皮箱要走,但是听到这话停了下来:“噢——好——的。”他觉得这事挺突然的,半年前,赵大婶子还给他介绍自己二女儿赵美颜,被他婉拒了,这次直接跟他说赵美颜和尹武生定亲了。来非弱停顿了片刻后,又继续拉着皮箱往家赶。

  下午一点十分,来非弱拉着皮箱回到家时,并没有先喊妈,或者喊爸,他想给父母一个惊喜。他推门看到母亲坐在凳子上,正缝制一件红色丝绸唐装小棉袄。母亲听到屋门打开的声音,抬头看到儿子站在门口了。“是非弱回来了啊,我估计你也快放寒假了。”

  “妈,我已经当班长半年了,还有这次期末考试,我考了第一名。”来非弱一脸得意的笑容。

  詹云芳把她手里的针线和红色崭新的棉袄,放到椅子上的笸箩里。“我儿子有出息了,当班长了,还考了第一名,我真是太高兴了。你早晨坐车起得早,一路颠簸,肯定困了,累了,先到里屋睡一会儿吧。我给你炒菜做饭吃。”

  来非弱拿起椅子上笸箩里,那一件红色唐装棉袄,观察了一下,上面有一些圆形的图案,好看而庄重。线的颜色和布料的颜色一致,做工精细,厚厚的立领,里面是红蓝相间的方格布料做的袄里子。扣子是用红色细布条,制作的扣眼和圆扣,古朴的制作工艺,尽显典雅。来非弱问母亲:“妈,这是给我做的吗?”

  詹云芳在院子里点燃柴火炉子,开始炒菜。她回答道:“是的,你爸已经有了一个新袄,是棕红色的,没你这个做工精细,他在家里穿,不用太讲究。你这个可是要穿着出门啊。”

  “太漂亮了,我喜欢。”来非弱拿到门口,就要穿上试试。

  “针还在上面呢,别扎着你,等吃完饭,我把那一道针线缝完,你就可以穿了。”

  “嗯,好的。”来非弱放下那新棉袄,就到里屋里了。他想给袁月兰写信,但始终没有勇气,袁月兰已经知道高小恭就是他了,他无法再面对袁月兰。他并不懂艺术,当时是因为父亲的心脏搭桥手术急需用钱,要不然,他绝不会选择做人体模特这个兼职。他想袁月兰是学美术的,是本科大学生,懂得艺术,应该能理解他,想到这里,他拿起笔,在信纸上写下:“月兰你好,离别已经一年半了——”

  写了这几个字,他又反悔了,他还是对离开“海涯风美术学院”前的那三天,不能释怀。他把信纸叠起来,装进了羽绒裤的兜里,因为上面写有袁月兰的名字,他不想扔掉。来非弱这封寄给袁月兰的信,注定写不出来了。不是不爱,是爱已无法开口。他索性不给她写信了,给李石影写一封吧,他毕竟帮自己找到了这份兼职,还请他吃了饭。

  来非弱在信中向李石影问好,表示感谢,感谢他对自己的帮助。来非弱讲了自己何时回的家,讲了父亲做手术的情况。讲了他父亲恢复的挺好。讲了他又到初三复课了一年,已考入“省西建筑学院”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并已学习半年了。来非弱邀请李石影在合适的时间,再来他家乡写生,或摄影。他祝福李石影,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来非弱虽然没有给袁月兰写信,但是他给收音机里的“诉说情感”栏目,写了一封信。他在信里,简单讲了,在省会市与一位女生相遇,相知,相离,相思的故事,并为这位叫袁月兰的女生,点了一首歌曲《我每天都想你》。

  来非弱写完此两封信,到了腊月十七日去巍峰镇赶年集时,把信投到圆柱形绿色大邮筒里了。投完信后,他推着自行车,去集市买东西了。这天他穿的是,母亲给他缝制的那一件唐装红色棉袄,下面是他在省西市,花50元买的一条黑色羽绒裤。这身行头并不名贵,可穿在他身上,却十分耐看,引来集市上的男女老少颇多回头率。琇書網

  在来非弱洁白的脖颈处,红色小棉袄立领的内侧,那红白相间的小方格布料填充了棉花,只望一眼,便对那干净的袄里子,与干净的脖颈,以及那古朴的扣子,记忆犹新。那瓜子脸,精致俊俏的五官,直立而抖擞的平头短发,给人以精神抖擞的美感,让人望一眼,便感受到许多昂扬向上的美感与力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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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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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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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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