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慕激动的搓着小手,眼睛都化作星星眼闪烁着光。
“话都说了出来,要是不去看看他,我的颜面又往哪儿放。”轻敛纱衣,麋耶缓缓起身,细嫩的脚趾踩着木质的平台来到地图前坐下,“咱们城内管理的班底都已准备好,要是不夺几座城池下来,人都要待闲了。”
“这么说倒也是。”
走到地图前端详着进攻路线的麋慕也微微点头。
麋鹿城发展的虽然说很迅敏,从夺主城到拿下周围的城镇、城邦、资源城总共也没有用到两年的时日。
攻下的任何一座城,麋耶都会换一套自己的班底。
纵使如此,她的手下依旧有着太多等待着施展报复的人才,等待着能够拥有大展拳脚的舞台。
前几日她在城中遛弯的时候,还被人问过城主何时开新城的事情。
“咱们城中不少都可是比姐姐你都着急。”麋慕盯着地图上的路线嘀咕,“他们都觉得您是伯爵太小,要是能入公爵就好,这样他们也能够被封的更高。诶,看这地图上的主路,咱们要是去海洛斯那里还得从洛卡这借路而行,洛卡能借咱们么?”
“他不会借。”
麋耶笑吟吟的看着地图,柔和的眼眸中涌动着智慧的光。
“洛卡此人嫉妒心是最重的,我被敕封为伯爵他的心里肯定很不好受,曾经议会的那些人里就他是伯爵,他可是得意的很。我也被封为伯,就撼动到了他的地位,要是我在去攻海洛斯,那么对他的影响会更大。”
“你看,海洛斯位处边陲之地。”
“他的领土跟洛卡的领土相接壤,要是我将海洛斯的领地夺下来,就直接影响到了洛卡领地的安全。”
“如此他怎么可能会容忍。”
“更别说海洛斯的领地本就是洛卡的囊中之物,他就是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时间点将海洛斯的城夺到自己的手中。咱们要是进攻,海洛斯的那几座城必下,不就是在他的嘴里抢食?”
“你再看这里。”
说着,麋耶抬着手指,指向一处丛林茂盛的蜿蜒小路。
“要是洛卡不借主路给咱们,想要再去海洛斯那里就只能从这条山路去走。崎岖,距离也是主路的数倍,虽说咱们城不缺粮不怕耗费时间,可这种崎岖的山路太危险,稍有不慎就要出意外,要是被提前设伏咱们的处境会更为被动。”
盯着地图,麋慕止不住的点头。
她虽说脑子确实不是很灵光,要论统兵打仗她绝对是一把好手,哪怕不用麋耶去说,她也能够知晓。
“这么看咱们就必须要冲卡了。”
麋慕眯了眯眼睛,凝视着地图上的主路。
“不需要。”麋耶微微摇头,轻声笑道,“我刚刚说的其实都只是最正常的发展,只是现在出现了一些小小的变故。”
“什么变故?”
“洛卡唯一的那个宝贝疙瘩,此时不是已经落到风起城的手里了么?”
“啊?!”
歪着头的麋慕一时间有些懵。
什么情况?
这两者之间难道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么?
“你也不用理解。”眼看着麋慕茫然的眼神,麋耶轻轻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这些知道了对你也没什么用。”
“姐,你别小瞧我。”
麋慕忽然皱着眉头单手掐着腰,右手挥舞着指点江山道。
“不就是洛卡的儿子被俘,他就会变得投鼠忌器嘛,这手法咱们之前攻城的时候也不是说没用。就是我不是很理解,以前咱们都是将这把柄握在咱们自己的手里去交涉,这回是在风起城的手中,咱们应该自己留着啊。”
“你也说了,曾经是攻城。”麋耶低语。
攻城和借路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情,前者是要夺取对方的基业,后者就是从你这条路走一下,对这座城不会带来任何影响,至于后续的威胁那也是后面的事情,眼前还是安全的。wWW.ΧìǔΜЬ.CǒΜ
虽说将洛卡的子嗣留在手中,确实是对洛卡有一些威慑力。
仇,也结下。
别看洛卡嫉妒心很重,他却也绝对算的上是个手腕狠辣之辈,要是真的给他逼的没了退路,他也不是说没有可能放弃他的儿子,以此来提升己方的士气跟麋耶决一死战。
麋耶是准备动他,还未到时候。
要是在风起城的手中就是不一样的结果,他自己脑子有问题派他儿子去做黑吃黑的勾当。
没有得手,被风起城擒住也是情理之中。
要是在麋耶的手里,问题就会演变城麋鹿城跟风起城暗中联络,这样就会引来国师和七王子的猜疑。
不管怎么想,对她而言都是不利的。
“姐,我还有个小问题。”麋慕皱了皱眉头,微微翘着嘴唇道,“海洛斯好似是国师那一派的吧,咱们是七王子殿下那一派。咱们要是攻国师派系人员的城池,那位还要仰仗着国师力量的七王子能够允许么?”
“为什么不允许?”
麋耶微微笑着,将地图一点点的卷了起来。
“国师派系的领土归根结底依旧是国师派系,并非是七王子的领土。我要是将海洛斯的城攻下,领土就属于他,这种情况下他为何会不愿?”
“问题是国师跟老七不是一伙的嘛?”
“曾经的我跟麋坤还是一家的呢!”麋耶轻哼了声,“难道他的那些城池就属于我了么?”
“好繁琐的问题呀,感觉脑袋不够用了。”
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麋慕一脸疲惫的趴在了桌上嘟囔着。
“我是不想这些了,姐姐给方案,我带着兵去攻城就是。大人的世界好复杂啊,还是跟那个大头兵说话来的开心。”
慵懒的伸了个懒腰,麋慕就揉着眼睛低喃道。
“姐,我回去睡觉了,好困。”
“回去休息吧,这几日辛苦了。”麋耶温婉的笑着,凝视着麋慕的背影从她的这处别苑中离开。
待到这风风火火的少女脚步声消失,麋耶这才又看向屋檐的风铃。
“你我能够心意相通,对么?”
嘀嗒——
嘀嗒——
潮湿的地牢内时不时传来水滴落到水潭的嘀嗒声响,整个地牢内也都伴着浓重的潮湿气息,泥土和许久无法换气的臭味糅合在一起让人忍不住作呕。
地面泥泞不堪,陈煜走在这条路上紧锁的眉头就未曾舒展。
“雾草,这也忒脏了吧。”
用手绢捂着口鼻的陈煜忍不住吐槽。
这地牢的路哪怕就算是乡间的泥巴路都无法比拟,一脚踩下去黄稠的泥巴就好似是烂了的史莱姆一般。
劳伦面不变色,轻声解释道。
“以前这座地牢是用来收押死刑犯和那些嘴硬的罪犯,环境确实是要比之前的干地牢要差上许多。虽说环境恶劣,却也有着奇效。被收押在这里的囚犯,坚持不了多久就都会将要交代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出来。当然,我也就是听说,以前这座地牢是由城卫把持,也就是亚博他们的管辖范围。”
对此,陈煜倒不怀疑其中真伪。
能不说嘛?!
这种环境下多待一秒钟都是煎熬,任何一个呼吸间都不知道要带进去多少微生物,稍微是个正常人也扛不住这种环境的摧残。
最重要的是这地方还很潮湿。
在这里待一段时间浑身就都会变得湿漉漉的,虽然没有浸泡在水里却酷似浸泡在水中。
这种感觉有多痛苦,谁试谁知道。
不得不说弄出这地牢的人倒也是个人才,绝对是刑讯的好事儿。
陈煜也是强忍着此地的气味,火元素附着于体表。要是没有元素之力傍身,陈煜估计这时候也要成为一个水人。
“抓回来的那些人都在哪儿?”
陈煜低语,劳伦也朝着前面努了努嘴。
“拐个弯就到了。”
快步走向拐角处,前一晚被俘的众人就出现在陈煜的眼帘。
此地,应该算是刑房。
琳琅满目的刑具堆放或是固定在监牢的墙壁上,而且那些固定刑拘的位置放的更是恰到好处。
被扣住的人蹲蹲不下,站站不住。
看到这一幕,陈煜都有些怀疑弄这刑房的人会不会是他们地窟外的人。
太经典了。
不动用任何酷刑,就是将你手腕扣住让你半蹲不蹲的在这里耗着,这种半蹲状态正常人能坚持半个小时都已经算的上是高手,就算地窟是剑与魔法的世界,百姓们都是有点能耐在身上。
十个小时,他们能坚持住么?
要是十个小时还不够,就这么让他蹲上七天半个月。
“这刑房是谁弄的?”实在是太过震撼的陈煜忍不住侧目追问,劳伦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刑房好似从咱们风起城存在的时候就有了。”
“那些刑具……”
“刑具都有着封印的效果,佩戴后就会将囚犯的境界封锁,哪怕是彩境高手也是有效果的。”
高级刑具!
陈煜的眼睛都忍不住发光。
能够封印住境界,彩境都会奏效,这种刑具可是要比他之前弄到的那种小打小闹的刑具好上太多。
这种具有封印效果的刑具,估计价值也绝对不菲。
到底是曾经的飓风城!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话还真不是乱说,哪怕地牢上的城池都已是残破不堪,城内却是依旧有着千年传承的底蕴。
就说这高级刑具,至少他自由城镇是没有。
“好货。”
腕表对着刑具扫描了一下。
【封魔手铐(彩级)】
瞧瞧,这刑具竟然都是彩级的,怪不得彩境的高手都能够封印的住。就是有一点陈煜很在意,这玩意怎么叫手铐。
这让地窟外的人看到,很难不朝着某些方面联想。
“你到底还要晾着我们多久?”
忽然,一缕有气无力的呼声涌入到陈煜的耳畔。
循着声音望去,陈煜就看到个披头散发浑身都湿漉漉的人,左手被铐着半蹲不蹲的靠再墙角。
陈煜缓步上前拿出根棍子掀开他湿漉漉的头发。
“是你,你不是跑了么?”
“赶紧将我放了,放了!”脸色惨白如纸,洛马好似歇斯底里的嚷着,就是这份叫嚷并没有什么威慑力,或者说微弱的要不是陈煜仔细去听都听不太清。
“你烧粮仓,我哪儿能放你。”
“粮仓?”
洛马大口的喘着粗气。
“早就不是粮仓的事情了,我……是洛卡伯爵的儿子,你赶紧放了我,不然要是让我爹知道你囚禁了我,他不会……啊……”
正待洛马言语间,陈煜的棍子轻轻的在他的大腿上捅了一下。
强烈的酸痛感瞬间让洛马发出惨叫。
紧接着,他的双腿就不受控制的开始剧烈的颤抖,双腿无法再继续支撑,被扣住的手腕将他的手臂吊起,手腕处的皮肤都被摩的流淌出鲜血。
陈煜就默默的看着这一幕,手中拎着棍子。
“都成阶下囚了还吆五喝六的,你头脑有些不清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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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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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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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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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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