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强手忙脚乱的接过老爹丢来的锄头,看着老爹不是朝自家的方向走,连忙着急的大喊,“爹,您这是要干啥去啊?”
金祖父头也不回的大喊,“去死!”
“····”
金大强要不是知道那条路直通二伯和族长大伯家,他还真的就相信老爹是要去死。
金大强媳妇张氏看男人站在原地不动,便上前询问,“当家的?爹肯定是去找族长大伯或者二伯了,咱们是不是先回家?回去我把饭做上,等差不多了,再让小祥去叫爹回家?”
金大强点头,把他爹的锄头和自己的都扛到了肩上表示,“走吧,回家!”
心里则是琢磨,自家老爹的脾气真的是越来越怪了,动不动气就不顺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个啥!好好的日子,好好过不好吗?难道真的希望他们兄弟四个闹到死不来往才好吗?
“当家的,你刚才回来又去哪了?”
吴氏见男人刚回到家放下锄头就又出去了,不一会又回来了,连忙上前给打好一盆水放在他面前,又拿了一块帕子站在一旁等候。
“没事,就是爹让我告诉四强,让他别忘了后天要祭祖的事情。”
金三强弯腰在水盆内洗了洗手,直起腰身,就从吴氏手里接过帕子擦了擦手,然后随手搭在了院内的晾衣绳上。
吴氏“哦”了一声,“那当家的明早是不是需要去州城把金元宝和纸钱买上?”
“香的话,家里过年剩下的不少。”
金三强闻言点了点头,“嗯,那就不买香了,我明早先去砍些柴送去卖了,再去买纸钱和金元宝。”
顿了下,看向站在堂屋门口扶着金珠小心走路的金钰和金铜俩兄弟表示,“我后天去砍柴的时候,把小钰也带上。”
吴氏惊讶的看向金三强,“当家的,你要让小钰也去砍柴?”
金三强闻言无奈的看向吴氏,“你想啥呢?我既然让他去上了学,怎么可能会让他再去砍柴?”
吴氏疑惑,“那你这是?”
金三强笑笑,“我这不是想着明天小钰不上学,早上带他一起去州城看看,看怎么买纸钱和金元宝的。”
“这样,以后咱家再需要干这些事,而我又不在的时候,小钰身为咱们家的长子,就可以站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啊。”
吴氏了然的点了点头,顿了下又连忙询问,“哎,当家的,你说你不在的时候是什么意思?”
金三强走到堂屋门口,一把就把被两个哥哥牵着学走路的金珠抱起啦,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后才开口表示,“啊,没什么,就是昨天我听咱们大哥说,咱们州城的知州大人这几天要招壮年七天后去挖水塘,扩宽河道以及地窖等活,一天二十五文还包三顿饭。”
吴氏呆了呆,“当家的,你这么说是要去?”
金三强点头,“嗯,反正地里的活干完了,小山坡上的活也没有多少了,地里这一俩月也没有啥活,家里就那两头小猪,你开始就喂麦麸好了,后面有猪草了就打些猪草来喂!”
“至于我,我是打算去干一段时间,等到地里的活多了就不干了···”
“一天二十五文,相当于去砍五次柴,很划算。”
吴氏皱眉,“别去了吧?以前州城也招过人去干活,据说辛苦的很,咱家现在比前面好过多了。”
金三强笑了,“累能有多累?能有咱们春耕秋收的时候累吗?”
话音一落,金三强和吴氏都愣了下,这两次春耕和秋收,他们确实不累。
反应过来,金三强又开口,“珠珠她娘,你放心好了,咱们族好多人都去的,就是大伯家的大堂哥都说要去干一两个月。”wWW.ΧìǔΜЬ.CǒΜ
“行吧,既然大堂哥他们都去的话,那当家的你也去吧!”
吴氏就是个没主意的,当下听金三强自有主意,她也不会再多说什么!
“不,不。”
金珠听着都惊了,心说为什么要去?干那个多辛苦啊!如果真的缺钱的话,想些轻松点的活不好啊?
比如自家做些什么小食拿去州城贩卖?更比如把家里她偶尔变出来的粮食拿到粮店卖也可以啊!
金三强听见金珠的声音,下意识的低头看向金珠,见自己疼爱的闺女撅着嘴,瞪着眼一副气鼓鼓的样子,顿时乐了。
“珠珠怎么了?不想让爹去干活啊?”
“嗯,不,不差!”
金珠点头,小手握成拳头挥舞了一下,她其实想说不去,但是发出的音却是不差,让她很是郁闷。
看着闺女一脸郁闷的表情,金三强嘴角咧开“哈哈”大笑了一声,“珠珠乖哈,爹力气多的就和你族长爷爷家的大黄牛一样多,这春耕后家里的农活不多,爹去干一段时间,挣些钱回来,到时候挣来的钱给咱们珠珠买带颜色的细布,再买和你香香堂姐那一般好看的绒花带好不好?”
说着,金三强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金珠的小啾啾,说来,自家闺女的头发是真好,一点也不像族内那些丫头的头发,都是黄黄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怪不得世人总称呼小姑娘为黄毛丫头。
“···不,不!”
金珠闻言疯狂的摇头,开玩笑,她又不是真的小人儿,怎么可能因为一朵绒花,一件新衣服就被洗脑了?
那些东西,等以后想有多少就有多少,她就是不想让他爹辛苦干活去!
奈何,她的不同意,并没有砸出什么水花,金三强抱着她玩了一会,就把她递给了金钰。
“珠珠?你还生气呢?爹也是为了咱们家,不是说不愿意在家陪你玩的。”
金钰看着妹妹依旧气鼓鼓的,便好笑的伸出一只手戳了戳她的腮帮子。
“嗯。”
金珠有些委屈的伸手抱住了金钰的脖子,头枕在金钰的肩膀上,眼睛眯了起来,她是真的把金三强当作父亲的,她不想让金三强干苦力挣钱,多伤身子啊,现在金三强是年轻没啥感觉,但是老了呢?
奈何,她现在没有本事阻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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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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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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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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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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