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成语基本上都是从古代相承沿用下来的,它代表了一个故事或者典故,总之,童生爷爷的意思就是,成语就是咱们历史文化传承下来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顿了下又补充了一句,“娘,这个珠就是咱们珠珠的珠!是很珍贵的意思!”
吴氏乍舌,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的儿子夸奖道,“这,原来是这样啊,看来真的得上学,看看你这才送去启蒙多久啊?就懂了那么多的道理!”
金钰听到他娘的夸奖,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娘,我没有懂多少,这个也是因为童生爷爷讲的次数多了,所以儿子才记住了。”
“而且儿子并没有多大的天赋,读书也只是识字明理罢了!”
金钰没有夸张,他真的没有天赋,他读书还没有二弟金铜有天赋,他只能死记硬背,而二弟金铜却是很快就能记住,只是他二弟没有他能坐的住,也没有他能吃苦罢了。
吴氏闻言温柔的表示,“能识字明理已经是很不错的了,不说别的村了,也不说咱们村所有像你那么大的孩子,就说咱们自己族内的孩子,有几个能去读书的?除了你族长爷爷家的孙子和你二爷爷家的几个,以及你的三个堂哥外,就没有几个读书的了。”
“小钰,你只要可以能写会算,那么你以后娶的媳妇就会比大字不识一个的要强很多!”
“娘,您,您说的太早了。”
金钰哪怕再装的成熟稳重,他此时也只是个才九岁的小朋友,所以,此时听到了自家娘说要给他娶媳妇的话还是红了脸。
吴氏看从闺女出生后就一直稳重的大儿子,此时脸上露出了罕见的少年郎害羞表情,顿时就乐了,“有什么早的?就这两年的事情了!你二堂哥和三堂哥年前就在找媒婆相看,我听你大伯娘和二伯娘说已经已经有看好的人家,就等春耕后找媒婆上门询问了,如果可以的话,今年秋收后就要定亲。”
“你排行老四,这老二,老三定好了,到时候就轮到你了!”
“····”
金钰当然知道二堂哥,三堂哥定完亲就轮到他了,族中的堂兄弟们也跟他打过趣,但是,那是和同龄人之间的打趣,他倒没什么感觉,可是,现在娘说了,他就觉得羞涩不已。
“娘,儿,儿子去看看珠珠,小铜一个人我怕看不好。”
话落,金钰便红着脸,脚步凌乱的落荒而逃。
吴氏见儿子慌张的模样,忍不住的“噗呲”笑出了声音,心说好久没见大儿子这样了,偶尔看到还真的是有趣!
金铜正在教金珠说话,突然听到跑步声音,回头一看就就看到了自家大哥红着脸的跑了回来。
“大哥?你很热吗?”
“不热啊,怎么这么问?”
金钰莫名其妙的看着金铜。
金铜指了指金钰的脸,“不热的话,为什么大哥的脸那么红?”
“····”
金珠闻言也看向金钰的脸,发现确实是比刚才出去前红了不少,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出来这估计是羞红的而不是所谓的热红的!
金钰无视金铜,上前把金珠一把抱了起来,便转身朝着屋外走。
“哎,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不回答我?”
金铜看着金钰的背影,很是迷茫的挠了挠头。
“嘎?”
金钰抱着金珠径直走出了自家院子,直到走到了菜园旁才停下了脚步,看着菜园子发呆,金珠很奇怪金钰好好的为什么会脸红?
现在又为什么会发起呆来?
金钰听到金珠的声音回过神来,低头看向金珠,见她眨巴着迷茫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先是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才缓缓开口。
“珠珠,娘说了,等二堂哥和三堂哥今年定亲后,最晚后年也给大哥相看媳妇,但是,大哥不想和不认识的人盲婚哑嫁,大哥以后想找个自己喜欢的媳妇!”
“····”
金珠震惊无比的看着金钰,好家伙,她说为什么金钰脸红了?原来是吴氏给他说了,要给他想看媳妇的事?
可,可,可是这也太早了吧?而且,就算这个朝代早婚,但是,你一个九岁多的小屁孩,真的知道什么是媳妇吗?还找个自己喜欢的媳妇!!!
苍天啊,大地啊,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啊,金珠表示接受无能!琇書蛧
金钰说了一会,见妹妹一直盯着他看,便又嘲笑自己一般开口道,“哎,妹妹也觉得大哥傻是不是?说这些做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爹娘要是真的给大哥相看媳妇了,只要爹娘同意了,我这个当儿子的,怎么可能拒绝呢?”
“···嘎嘎!”
金珠实在忍不了金钰说的傻话了,她伸出肉爪子照着他的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想告诉金钰,差不多就够了啊,你才多大的孩子,想那么多做什么?
金钰被金珠拍了俩巴掌也不生气,反而看向她弯了弯眉毛表示,“珠珠,哥哥以后娶什么样的媳妇都无所谓,但是哥哥肯定会让爹娘给你选个你喜欢,对方也喜欢你的!”
“····”
金珠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心说我可谢谢你了,不过,这个目前为止不用你操心,她内心将近奔三的人,怎么可能接受不管是身体还是心里都是十几岁的小屁孩当相公?
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啊!
金大强家的荒地距离村子不近,回家吃太耽搁时间了,所以一般春耕和秋收的时候,只要在荒地干活,一般都是金大嫂带着金香回家做好又送到荒地。
所以,给金大强帮忙的金三强,此时也和他们一家子一起坐在了地头吃饭。
“爹,您老下午就别干了吧?剩下的活儿子和大哥,小祥,小顺一起干,两天就能干完!”
话落,金三强张大嘴巴,咬了一口金大嫂做的玉米野菜团子,别说,这参了玉米面的野菜团子,吃起来有野菜香也有玉米的香气,就是比直接吃野菜要好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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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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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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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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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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