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眨巴了下大眼睛,天真懵懂的回答,“可是,爹爹不是常给娘说,只要有人来干活,都要对别人好点吗?”
“···你说的没错!”
金三强仔细思索一阵,发现自己确实是说过此话,便点了点头没再说这事,而是看了眼此时回到院内,帮自家媳妇择菜的来喜询问。
“珠珠,你觉得爹爹买的人咋样?”
金珠歪了歪脑袋,不明所以,“咋样?”
她一时半会莫不明白金三强说的咋样是什么意思!
金三强轻笑道,“珠珠,爹爹打算让那个小姑娘以后伺候你,另外两个男孩陪你两个哥哥,你觉得好不好?”
金珠夸张的“哇”了一声,“好,珠珠谢谢爹爹,珠珠终于有人陪玩啦!”
随着金珠抱着金三强的脸,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后,心里便大笑了起来,看看,她就说她爹买的这一家里面带的三个孩子,肯定是给他们兄弟妹三个的!
果然,还真的是!
“珠珠喜欢她吗?”
金三强觉得有些心疼,因为他忙,媳妇也忙,两个儿子每天都要去上私塾,哪怕休沐的时候也都和他一起去了州城。
而闺女每天闲的没办法,只好和小子一般上午一起去私塾,下午便在家自己玩!
其实也不是不让她出去玩,只是奈何她还小,他们担心···
金珠点头,“喜欢,来喜很好,听珠珠的话!”
金三强轻笑,“好,珠珠喜欢就好!”
顿了下,金三强又道,“以后有合适的下人了,爹再给买几个回来!!”
“嗯,爹爹最好!”
金珠愣了下,不明白她爹为啥还要买人,不过她觉得自家多几个人伺候也蛮好的,这样一些琐碎的事情可以让下人干,她娘只需要看着就行,便点了点头。
“当家的,牛车上大包小包的都是啥?”
“啊,我买的棉花,布料啥的!”
金三强听到吴氏的声音,连忙把金珠放在地上,大步走了出去。
金珠随着她爹的脚步也走了出去,见她爹指着牛车上的东西解释,便转头看向一旁已经择好菜的来喜道。
“来喜,你来!”
来喜闻言连忙把菜篮子放在椅子上,便来到了金珠的身边,“小姐!”
金珠指了指门口道,“来喜,你陪我去找鹅··”
来喜愣了下,“鹅?”m.χIùmЬ.CǒM
金珠点头,“嗯,鹅,家里的鹅!”
来喜闻言下意识的回头看向正在帮吴氏从牛车上卸载东西的娘还有吴氏,不确定能不能陪小姐出去!
吴氏闻言便笑着开口道,“珠珠,那你不许去河边,也不许远离村子,知道不?”
金珠忙点头,“娘,珠珠乖!”
“好,你最乖!”
说着,吴氏又看向来喜,“来喜是吧,你看好珠,不,看好小姐,不要太靠近河边。”
吴氏也觉得自家闺女天天关在院子里太无聊了,眼见现在家里有个小丫头陪着,便放心了许多!
来喜连忙行了一礼,“太太,奴婢会看好小姐的!”
话落,来喜看了一眼她娘,见她娘眼底含笑的看着她,便连忙跟着金珠朝院外走!
“小姐,太太说不能靠近河边!”
来喜眼见金珠带着她就朝着村口的河边走去,连忙开口提醒。
金珠回头看了一眼来喜,随后笑眯眯的回答,“来喜,咱们这是要去找鹅,这鹅白日就在河边或者河里,咱们不去河边怎么找它们?”
来喜傻眼了,不过还是没忘太太的交代,“···可,可是太太说··”
金珠闻言停下脚步,上前拉住来喜那干瘦蜡黄的小手,继续朝着河边走,边走边说道,“哎呀,我知道我娘说不许太靠近河边,但是,我娘没说不能去河边啊?”
见来喜不说话,金珠回头一看,就看到小丫头的脸色发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思索半晌,金珠便想到了她可能是在害怕,害怕和她一起去了河边后,回去她爹娘责怪与她。
金珠停下脚步,回头双手握住来喜的双手,安抚道,“来喜,你不要害怕,也放心好了,我不靠近河边,咱们只是在河堤上站着,看到鹅了就叫它们回家,看不到的话,咱们就回家!”
来喜闻言脸色瞬间一喜,“小姐,您说的是真的?”
金珠唇角含笑,“当然,我可是小姐,怎么会说话不算话?”
“所以,现在可以去了吗?”
来喜有些不好意思,“小姐,那您不能松开奴婢的手!”
“好!”
金珠说话算话,她只是站在河堤上,左右张望河边,看到自家的鹅还有族内不知道谁家养的鸭子们都在河边卧着,喊了几声,它们便都站起来,一边叫,一边朝着金珠的方向左右摇晃的走了过来。
“走了,走了,都回家啦!!”
金珠见鹅们来到了自己的身边,便伸手晃了下握着她手,此时正发呆的来喜的手!
“啊?好!”
来喜不敢置信的看着摇摇晃晃的走在她和金珠面前的几只鹅,半晌才开口,“小,小姐!”
金珠侧头看了一眼来喜,疑惑的“嗯”了一声,“怎么了?”
来喜好奇,“小姐,为何它们那么听您的话?”
金珠闻言眸光扫了一眼那几只鹅,胡说八道,“可能是因为我天天和它们说话的原因,所以它们能听懂我的声音?”
其实不然,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是空间农场的产物,因为从空间内拿出来,需要激活,而激活就是认主,金珠就是它们心里的主人,所以,金珠只要喊它们,它们就听话··
来喜了然,“啊,小姐,奴婢懂了!”
金珠笑笑没继续说话,心里则是再说,这种所谓的认主,是德国的行为学家在1910年的一种实验人发现的一种“印记”的行为学。
说简单点的,就是雏鸟效应,意思就是鸟类在出生的第一眼,看到的活动的东西,都认为是自己的妈妈。
而,那些鹅在激活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所以就认为自己的它们主人,不,说是主人,其实称呼为“妈妈”最为妥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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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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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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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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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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