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媳妇闻言下意识的看向男人,见男人朝她微微点了点头,便应了一声“好”就转身跟着婆婆走了。
金奇见他娘走了后,便朝着他娘的背影吐了吐舌头,金达见状拍了拍他脑袋道,“小奇,你也大了,还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大哥以后每天出去干活,你在家别老是气娘!”
金奇连忙正色道,“大哥,你放心,你去给三强叔做工后,我在家一定不气娘!”
金达笑着点头,“大哥相信你!”
吴氏对于男人找金达做帮工一点意见也没有,反正只要男人觉得好,那她就觉得好。
金芝则是惊讶,她以为是金三强看着她所以才找的她亲堂哥,便私下找了吴氏,“婶子,谢谢你和三强叔照顾我和我堂哥!”
吴氏愣了下,随后笑着摆手,“小芝,你别多想,你堂哥肯定是有什么地方让你叔觉得好,所以才找他的。”
“哎,我知道!”
金芝笑着点了点头,不过还不忘补充道,“婶子,我堂哥肯定会好好干的!”
吴氏笑着应声,“我相信,毕竟你都很不错,你堂哥想必也不差!”
吴氏不操心这些,她现在心里想的更多的是闺女,所以,等金芝忙完活回去了后,便拉着回来的金三强说金珠的事情。
“当家的,你听到我说的没有?”
见她说完男人没什么反应,吴氏急得又问了一遍!
金三强收回看闺女背影的目光,转而看向吴氏,无奈的点了点头,“听到了,听到了!”
吴氏气急,压低声音道,“那你就没什么好说的吗?咱们闺女···”
金三强摆摆手打断吴氏的话道,“春娘,你想让我说啥?难道就因为咱们闺女识字快,怕让人觉得她聪明,就不让她以后识字了?”
“让咱们珠珠以后就当个大字不识的乡下丫头,以后也找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农间汉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婆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匆匆过完一生?”
吴氏哑然了,她当然不希望闺女以后当个大字不识一个村姑,她希望自家闺女和大哥家的香香一样,因为识字懂礼,被人抢着想要当儿媳妇,最好也和她一样找个在州城做生意的,不要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妇。
金三强见媳妇不说话,又轻声安慰道,“春娘,我觉得咱们闺女聪明才是正常的,不聪明才不正常。”
在媳妇疑惑的目光下,金三强又看了一眼闺女,见她还蹲在地下和小鹅们玩,压低声音继续道,“春娘,你想想,寺里的那个法慧大师都说咱家闺女是上天派来未来需要拯救整个咱们西州城,甚至是整个云朝百姓的救世主!”
“能做到这些的,岂是凡人?”
吴氏张了张嘴,喃喃道,“可是,我并不想让咱们珠珠当什么拯救百姓的救世主···我只希望她能平平安安的长大,以后能找个对她好的相公,能好好的过一辈子就好了···”
“哎··”
金三强叹了口气道,“春娘,难道我就不想了吗?我也很想··只是,咱们闺女不同,既然老天赋予了她的福气,那么她就应该承担那些福气所带来的责任··”
吴氏闻言眼神复杂的看了眼闺女,“那你的意思就是,让珠珠以后继续和小钰学习识字?”
金三强点头,“学吧,学了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顿了下,金三强又笑了,“其实,我刚才在听你说珠珠识字快的话,我都在想咱们州城如果有女子上的私塾就好了,有的话,我一定会送她去上女子专门的私塾!”
“那种女子学的琴棋书画,我都让她学!”
“····”
吴氏一言难尽的看着男人,她很想说农户女哪有学什么琴棋书画的?能识字懂礼已经是顶好的了!
但是看着男人一脸宠溺的表情看着闺女的背影,她到底是没有把心里话说出口,心说算了,算了,自家闺女,自己男人想怎么宠就怎么宠!
金珠感觉突然感觉到后背一凉,她觉得有人在算计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向在房檐下聊天的爹娘,见她爹一脸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忙朝着她爹也咧了咧嘴,甜甜的喊了一声,“爹!”
金三强“哎”了一声,大步走上前询问,“珠珠在干什么啊?给爹说说?”
金珠指着吃食的几只小鹅,奶声奶气的开口道,“珠珠再看小鹅们吃食!”
金三强走上前蹲在金珠身边“哦”了一声,配合着金珠奶声奶气的语调,又故作好奇的询问,“那珠珠看出了什么吗?”Χiυmъ.cοΜ
金珠抱住金三强的脖子,指着其中一直小鹅道,“爹爹,珠珠发现这只小鹅好能吃啊,是这里面最能吃的!”
金三强夸张的“哇”了一声,赞赏道,“爹的宝贝珠珠好聪明啊,这都能发现,爹都没发现哎!”
金珠被她爹夸张的语气逗的“咯咯”直笑,也配合她爹继续用童言童语和他对话。
吴氏看着气氛正好的父女俩,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朝着厨房走去,这个时辰儿子们该下学了,她要开始准备晚上吃的晚饭了。
次日,金芝的堂哥金达,在从堂妹金芝的口中知晓了金三强每天出门的时辰后,他便赶在金三强出门前到了金三强家!
“金达?你咋这个时辰来了?”
金三强刚推开自家的院门,就看到金达坐在自家门口,当即就给吓了一大跳!
金达连忙一骨碌的站了起来,不好意思的看着金三强道,“三强叔,昨天您不是说了吗?我这几天跟着您去学习怎么接待食客的··”
“····”
金三强瞪眼,他想说那也没必要和他一起出门啊,不过,这也是金达好学认真的表现,他转而无奈的询问,“那你来了咋不敲门呢?”
金达挠了挠头道,“我,我怕打扰三强叔您休息!”
金三强无奈,“···就算我在休息,你婶子和小芝也早都在厨房忙了,你敲门她们就能听到,在院内等也比在院外等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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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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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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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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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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