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漭漭,湿冷冻骨。
十几人爬上燕影,剩余几十人则坐在运载兵器的辎重车,营地内矗杵的火盆呼呼蹿高,但趋散不了那缠绵周身的寒意。
郑曲尺被惊醒了,她抬眸,听到了地面上的动静,就矮身钻出了穴居。
一出来,火光燎目,只见整个穴居地都沸腾了起来,人多手杂忙成一团。
小孟被冻得牙关直颤,在人影缭乱的空隙当中,忽见郑曲尺出来了,便擦了擦鼻子,赶紧跑上前:“尺子姐。”
她喊了一声。
郑曲尺乍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这凌晨的低温直接将她的困倦都吹跑了,打了个寒颤,也是冷得唇色青白。
她看过去,在嘈杂中,加重了声量:“小孟,发生什么事情了?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小孟吸了吸鼻子,她穿得单薄,只能跺脚来暂缓冻僵:“尺子姐,我们得出发了,听说沙城那边提前开始交涉,司马已经带人前去喊话要见邺国那活阎罗了。”
郑曲尺神色微顿,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为什么这么着急?不能等到天明吗?”
“这我哪知道,反正崖儿哥说了,我们得抓紧跟上司马部队,到时候无论结果如何,都看准时机去救人。”
郑曲尺眉头颦起,慢慢松开了小孟。
“尺子姐,外边儿太冷了,你赶紧进去吧,我们……我们得走了。”
因为郑曲尺并不是他们拾荒猎人,自然不必跟着他们一起去涉险,小孟说完,就要跑过去帮忙了。www.xiumb.com
郑曲尺眼神投注于虚空一处,静静地站在原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一只暖和的大手将她的手拉过。
“这是傻了?这么冷还一直待在外面,手都冻得麻木了。”
公臣崖表情不虞,二话不说就将她拉进穴居内,让她坐在土泥坑上,然后弯腰在壁龛内点燃了松油灯。
刹时,黑暗的穴居内有了杳杳光亮,他们的投影折射地墙壁之上交叠在一起。
“你怎么出来了?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公臣崖问她。
郑曲尺倒是不害怕,她只是心情一直有些郁郁不欢,如溺水般沉重。
“你们要走了?”
公臣崖见她神色凝重,不知是担心他们,还是另有心事。
“对,这一次或许能成功救到人,就回来,也有可能……回不来了,呐,还有一罐涂外伤的药就给你了,你搜来的那些粮食我也给你拿回来了,你自己留着吃。”
郑曲尺看他从肩下滑放下一个鼓囊囊的布袋子,这是她从营寨伙房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些粮食,因为不好意思白吃白住他们的,所以就将这些东西交给了小孟,仅当住宿费。
知道他的好意,尤其是眼下这种紧急时刻,他还能记得先安排好她的事,实属有心了。
“谢谢你。”
公臣崖看着她,忽然凑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很傻,拿这么多人的命来拼,只为救一个人?”
郑曲尺没想到他会问她这个,但她稍微思索了一下,摇了摇头。
她明白,有时候选择一条命与选择几十条命,孰轻孰重,因人而异,就如同世界十大思想实验之电车难题。
是选择一个人的轨道,还是选择五个人的轨道。
从功利主义上来选择,自然救五弃一。
可是从道德上来讲,你做了选择,就得对那个横死之人负起部分责任。
但无论你做什么选择,都会负担人命,这也就是这个所谓电车难题的最终思想,不存在完全道德的行为,也不存在完全正确的选择。
她给出她自己的理解:“倘若你认为值得,他们都认为这么做值得,愿意跟随你不顾性命,那么这个选择就不一定是错误的,至少在这一刻,是你们所有人决定出来最优的选择。”
郑曲尺只能这样说,站在旁人的角度,她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明白杨崮于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所以没有建议与指导,只有尊重理解他们的选择。
公臣崖与她离得近,这一次,她没刻意低头或者拿宽大帽檐遮挡小脸,昏暗的光线下,他终于看清楚了她完整的模样。
跟他想象之中一样。
小小的一只,圆溜溜的浅褐色大眼睛,像极了某种可爱又聪慧的毛绒绒。
他笑弯起眸子,眼中流露出柔和的目光:“跟你说话,总觉得跟别人不一样,你看问题也与别人不一样,他们有人劝我,说太危险了,就算这一刻不计代价将人救出来了又如何,结果说不准他还是会战死沙场,也有人说,这么做根本不值得,只会白白搭上我们所有人的性命,不要去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可你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对吗?”
假如陌野以假“郑曲尺”成功交换出风谷沙城,双方熄战,那则表示他们想寻求的“时机”十分渺茫。
假如不成功,那则要在城中全面开战,他们想趁乱摸鱼,对抗双面压力救出杨崮,同样是一件既大胆又危险又的事情。
最好的结果就是,宇文晟会放过主帅杨崮,但是这种事情一想,都觉得不太可能,除非巨鹿国愿意以昂贵巨大的代价来交换这位败将的生存。
但杨崮只是巨鹿边城风谷的一名驻戍主帅,跟宇文晟相比较起来,他在巨鹿国不过泯灭于众将领之中,他死了,巨鹿国分分钟可以派另一位主帅前来顶替他的位置。
所以,他们都明白,杨崮注定要为这一次守城失败而一并“殉葬”于敌军将领之手,除非有人能够将他从宇文晟手中救出。
跟听劝的郑曲尺不同,公臣崖看着挺乖一小伙,实则周身反骨,只为他一腔热血而活。
“对啊,杨崮我非救不可。”
郑曲尺颔首:“那我还是那一句话,祝你们一路顺途,祈尔吉运。”
公臣崖见她认真送行的模样,喉结滚动了一下,遽地伸手,将她娇小的肩膀拉过,抱了一下。
“说这些虚头巴脑的话有什么用,我现在心慌得紧,借我抱一下吧。”
郑曲尺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当即不适又抵触地推他:“你是孩子吗?还要大人抱着才有安全感?”
“哈哈哈哈……”公臣崖闻言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他还是有分寸的,仅虚抱了她一下后,就举起双手,将人放开了。
“尺子,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郑曲尺愣了一下。“找我做什么?”
“找你……加入我们啊。”他咧嘴笑着,黑珍珠般的眼瞳闪闪发亮,像只小白似的又淘气又可爱。
但实则真正了解公臣崖的人,就知道,他越向别人展现他无害的一面,他内心渴求达到的目的就越深沉。
公臣崖走后,地上的闹腾很快就停了,夜深人静,想来他们都已经走了吧……
郑曲尺却睡不着了,她放空心神,根据目前的身体状况做了一套半功柔骨术,在微微发汗之际,天已经亮了。
虽然昨夜只睡了前半夜,后半夜一直在修炼柔骨术,但郑曲尺的精神很充足饱满。
她发现柔术骨有利于她伤情恢复,但不能进行大动作,要注意伤口以免被崩裂,她只能小幅度地进行活络筋骨。
既然公臣崖他们都离开了,郑曲尺自然也不会继续待在这里,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打算去巨鹿国参加“霁春匠工会”。
昨晚想了一夜,她离开了邺国、离开了福县,以后该怎么生存下去。
黎师曾说过,“霁春匠工会”的木艺作品一旦入围,就会有不菲的奖金,这对于目前一穷二白的郑曲尺,它将是她目前唯一能够想到的赚钱途径。
于是,她的目标就有了。
努力赚钱,以后有能力了就回邺国,将她哥跟妹接到一块儿团聚,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哪都可以是家。
她问过小孟,据说离这最近的鹤城也得走上几天几夜,这还得是有一辆代步的车,光靠走,鬼知道要走到猴年马月啊。
难怪以看书上面记载,逃难的饥民想要离开灾区到外地逃荒,这一路走来就是数月计,当真够呛。
走到大路上,她却有些心思重重。
脑子总是避免不了去想,陌野带着一个跟她长相一模一样的女人,是为了要算计宇文晟吗?
宇文晟会上当吗?
假如宇文晟发现自己二度被骗,会不会真的一怒之下,做出什么丧心病狂之事?
还有公臣崖他们一鼓脑热跑去救人,会不会被宇文晟迁怒一并嘎掉?
她咽了一口唾沫,一脸丧气。
她只不过就是区区一介普通人啊,为何要叫她背负起这么重大的担子在身啊?!
怪就怪宇文晟这狗男人,为什么要跟所有人说,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寻回他被掳走的夫人?而偏偏她就是那个被他险些杀掉的糟糠之妻。
最后,她莫名其妙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为这个矛盾的爆发点了!
关于宇文晟究竟是怎么想的,郑曲尺是真的搞不明白了。
想着他当时想杀她时,那副无喜无悲、看她如视死物一般的神情,她就觉得浑身浑寒意。
她以为自己多少是了解“柳风眠”的,但自从知道宇文晟就是“柳风眠”后,她才知道自己有多“自以为是”。
她相信,不是她在逃避现实,而是任谁都无法面对,自己好好的一个貌美柔弱夫君,竟一下就变成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嗜杀魔王。
说句不好听的,以前柳风眠就算跟她争吵起来,她自信被家暴的也只会是他,可现在好了……宇文晟那樽杀神如果生起气来,她恐怕连吱都不敢吱一声吧。
而这样的婚姻关系就很操蛋了。
她抖了抖包袱背好,脚步坚决地离开时,却见后边慌忙地跑来几个人,他们也是拎着大包小包,一副神色惊惶逃难的样子。
她正奇怪,想喊住人询问一二,却没人搭理她。
她朝他们身后看去,没听到追击的马蹄声或脚步声,也没什么危险的东西跟着。
没过一会儿,旁边又跑来几个人,他们个个都是脸青唇白,一副被吓得不轻的样子。
这一次,她手急手快抓住一个人,快速问道:“这位大哥,出什么事了?你们为什么跑这么快?”
那人本不想理会郑曲尺,但奈何她手劲太大,他挣脱不了,只能回她的话:“风、风谷沙城要打起来了,这次不是两军攻城交战了,是宇文晟要大开杀戒,他要放火烧了整座城池。”
郑曲尺听后,人傻眼了。
她难以置信:“为什么?不是说司马陌野将他夫人还回去了吗?他说话不算话?”
还是说,那个假冒的“郑曲尺”,被拆穿了?
不可能吧,才这么一会儿时间他就能辨别真假?
接道理说,陌野不会贸贸然地找一个假冒的“郑曲尺”,他必然是在人选上做足了功夫,就如同她不懂骑术,那个“郑曲尺”也模仿着这一点,在细节上不露破绽,料想短时间内不会被拆穿的那种。
那人“哎呀”了一声,急死了:“她死了,那个夫人刚走到他面前,就被他一剑给劈成了两半,天啊,造孽啊,他杀了他夫人之后,人就疯了,逼迫着司马即刻将人交出来,否则他将在午时一刻,放火烧城,寸草不生。”
说到这,人都吓麻了,牙关直打颤。
别说他们怕了,现在连郑曲尺听着都浑身冒鸡皮疙瘩:“那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就你们逃出来了吗?城里的其它人呢?”
“司马派人截取了南城门,拼命抵抗邺军,我们这些人才能够趁乱跑出来,然而邺国兵马反应大快,又有恐怖的杀人器械在,现如今满城的人都在疯狂逃蹿,但能够逃出来的人太少太少了,我孩子、妻子跟家人都还在里面,我们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失散了……”
那人终于绷不住,蹲在地上抱着头就嚎啕大哭。
那哭声似有无尽的悲伤与凄厉,郑曲尺虽与这些人无亲无故,但此刻听了心中却也是一揪。
宇、文、晟!
正当郑曲尺心底怒忿之时,忽闻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对不起……”
什么?
郑曲尺刚一回头,却见一个灰白胡子的老汉,他精烁的眼睛此刻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歉意,随即便一掌劈在了她的颈后。
“军医……”
郑曲尺只来得及喊出两个字,人就眼睛一黑,昏倒在他身上。
“一切既因你而起,便该因你而结束,抱歉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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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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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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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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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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