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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云华周斯年>第14章 挖笋
  寅时末,天还大黑,厨房里,云婆子跟赵氏已经在厨房忙碌起来,自从云婆子来了以后,就学会了摊蕨饼。

  云华打了水梳洗完毕后,也进了厨房帮忙,今儿个是卖金丝梅干菜肉饼的最后一天,赵氏做的便更外卖力了些。

  赵氏将昨儿个云泽他们在镇子上买回来的猪肉,慢慢从房梁上取下来,一共两大刀,都是用弯钩穿了挂在房梁上,免得夜里遭了老鼠。

  云华瞧着,便想着等地窖做好后,她得单独做一间冰室出来储存食物,这几日赵氏心疼她,都让她起的晚了些,云华掳了袖子,便开始帮着揉面做饼。

  晨曦的光辉将将落在灶台上时,云婆子的最后一个饼也出了锅,云华将坛子里的辣酱舀了一瓶出来,瞧着快要见底的辣酱坛子,心想今儿个得再做些辣酱出来。

  一把婆婆丁下锅,打了几个鸡蛋下去做汤,再拿出一盘热乎的金丝梅干菜肉饼摆上了桌,云泽跟云风两兄弟先吃饱后便驾着新买的驴车准备出门了,赵氏也重新换了身干净的青色薄袄跟着上了驴车,走之前云华又特意嘱咐了赵氏一番,“娘,今儿个您去镇子上,别忘了去医馆给我买付银针回来,我有用。”

  赵氏点了点头,“记得的,昨儿个吃晚饭时你已经说过了,娘都记得的,还有你要的大米跟糯米,你放心,娘都给你带回来。”

  云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觉得自己好像是啰嗦了点。

  昨儿个云泽还特意跟云爷子学了如何赶驴车,今儿个自己赶起来更是兴奋的很,一路上都跟云风说个不停,赵氏坐在驴车后头,看着两个风华正茂的孩子,心想明年总算是能送他们去学堂了。

  云华坐在堂屋里,喝着野菜蛋花汤,吃着金丝梅干菜肉饼,瞧着屋外的日头越来越高,想了想便道,“奶,过两日就要入冬了,这山上的冬笋可冒尖了?”Χiυmъ.cοΜ

  云婆子正咬着饼了,听到云华这么一说,瞧了瞧外头树上还沾着的露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差不多了吧,要是去后山竹林挖估摸也能挖着,不过还是入冬后的笋更爽嫩些,华妹儿可是想吃了,要不待会儿奶去给你挖点回来尝尝?”

  云华抱起碗喝了一口热汤,摇了摇头,“不用,待会儿我自个儿去就行,奶帮我在村子里收些辣椒回来就行,家里辣酱快没了。”

  云婆子一想还真是,便笑着点了点头,云爷子吃的快,这会儿才刚丢了碗筷,外头做工的人便陆续都来了,云爷子赶紧起身去招呼。

  云华吃完后,便帮着云婆子将碗收进了厨房里,然后拿出锅里温着的那份野菜蛋汤,再拿了锅边上还热乎的两个金丝梅干菜肉饼放进盘子里,便去找李梦怜了,今儿个得给她解毒。

  屋子里,李梦怜已经起来了,只是左腿还不是很方便,云华看她的样子应该是想下床解手,便赶紧将早饭放在桌子上,上前一步扶着她去了屋外的茅房里。

  讲真,这个茅房,别说李梦怜每次来都嫌弃的很,就是云华自己刚开始也是抵触的,好在这次重新装房子,她打算重新将茅房改造一下。

  李梦怜拖着厚重的身子重新躺在床上后,这才忍着腿上的不适,盈盈一笑道,“谢谢华妹妹。”

  “不用谢,莲花...表姐。”瞧着李梦怜的神色有那么一丝变化,云华觉得这个名取的好极了,主要是李梦怜给人的感觉太高贵了,哪怕是如今被人收留的地步,也是一副世家小姐的大方做派,这本是好事,可偏偏就坏在他们这是乡下,这般举止规矩的姑娘可不像是村子里的,这要是一出门准会被人识破。

  还记得云泽第一次见到李梦怜时,差点吓了一跳,虽然云华早就提前跟云泽打过招呼,可云泽还是红了个大脸,结结巴巴的打了招呼就落荒而逃,后来仔细问云泽缘由时,云泽只说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村子里的丫头有她那么白的吗?

  云华将吃食给李梦怜摆好,看了一眼李梦怜捏的出水的脸蛋,酸酸道,“那个...今儿个太阳挺大,你待会儿出去多晒晒。”

  李梦怜拿起喝汤的勺子一愣,随即说道,“我身上的伤口结痂了,痒的很,家里可有舒缓膏?”

  “舒缓膏?没有,没事儿,我待会儿给你做一点出来吧,反正待会儿也要山上,正好再挖点新鲜的草药回来做。”

  李梦怜满意的点了点头,“嗯,那我就不去晒太阳了,身上伤口还痒着了。”云华一噎,总觉得这姑娘总是能把怼人的话说的这么轻描淡写的,还偏偏让你找不出错处来,倒也是个本事。

  云华想着想着,弯月般的眉毛缓缓舒开,“我看你像个有学问的,不如你教我写字吧。”

  “写字?”李梦怜有点吃惊,按理来说,云华应该是识字的。

  云华不好意思的咳了咳,“那个....我毛笔字写的不太好。”

  李梦怜掩嘴一笑,瞧着云华这般可爱的模样更是喜欢的很,“那敢情好,我的学问还是不错的,你认我当这个师傅,不亏。”

  云华柳眉微挑,“谁说我要认你当师傅了?我只是让你教我练练字而已,当不得师傅的。”

  语毕,李梦怜认真的思索了一番,道,“你既习了我的字去,就是我的人了,不认师傅,认个姐妹也成。”

  “姐妹?”云华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自己好像也不吃亏,便点了点头道,“成吧,那就姐妹吧,诺,你赶紧吃吧,等我娘把银针买回来了,就可以给你解毒了。”

  李梦怜神情微微一滞,似乎是想到什么,随后又笑着点了点头,“好,那就辛苦妹妹了。”

  “没事儿,你也别担心,有我在,你这毒死不了人的。”云华安慰的有些生硬,见事情说的差不多了,便打算先进山去了。

  云华走后,李梦怜长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自己这次赌对了没,摇了摇头,便拿起还热乎的饼轻轻咬了一口,这不吃还好,一吃直接惊艳了她,满口酥香,肉馅更是鲜香无比,李梦怜委实没想到能在这穷乡僻囊的村子里,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一时间觉得此次受难也没那么难熬了。

  云华去院子里背了个竹篓,拿了一把锄头便进山了,今日她是打算挖些冬笋回来,昨儿个云泽卖饼拿了四千九百个铜板回来,除了该给的工钱,云华拿了两千个铜板给大伯云河去付柿子跟瓷瓶的一部分定金了,还有两千个铜板则给了云爷子先去付了工人的一部分材料钱,其余的则等着赵氏换了银钱回来再付。

  今日日头大,山间的雾气也少了些,云华一路朝着竹林走去,细细簌簌的竹叶随风摇摆,一行小路曲折蜿蜒,云华看着此景,不禁想起了李白的一首诗句,“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

  青翠的竹节宛如成人手臂般粗,忽地云华便想到这竹节用来装米酒倒是合适,便想着回去后等让云爷子带着云泽上山砍点竹节回去。

  一路往更湿润的泥土走去,渐渐便显现出了不高的笋尖,云华心想看来云婆子说的没错,这要是再等几日怕是就可以挖更大的冬笋了,今日的笋虽然不高,但也不妨碍云华先挖些回去做来吃,今日她要做三鲜豆皮,最不能缺的便是笋了。

  云华放下竹篓,拿起锄头先将一颗不高的笋尖周围的泥土挖松散一些,再逐步一点一点的深挖,瞧着笋尖不高,往下挖下去才发现底下的笋头还挺深,整个露出来居然有云华的小腿那么粗,云华心满意足的将笋小心的挖了出来,抱着竹笋像个傻子般笑了笑,三鲜豆皮啊,她可真是想了好久了,想着想着云华的口水都分泌出来了。

  抓紧时间又挖了不少竹笋,一上午就这样悠悠过去了,云华就地寻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喝了点水,拿手扇了扇脸上的热气,这打算就先挖这么多回去了,主要也是觉得入冬后的竹笋更鲜甜一些。

  沿路又摘了些新鲜的艾叶和清热消炎的草药回去。

  云华回去时,正午的日头正热,玲珑的小脸也热的红彤彤的,云华才刚进院子,便听见不远处赶着驴车的云泽大喊了一声,“姐,我们回来了。”

  云华倒是有些意外,她还以为今儿个的饼多,约莫要到下午才卖完了。

  院子里的工人都自觉地坐在前院一边歇息,云婆子跟云梅正端了蒸好的馒头跟鸡蛋出来,一瞧着大家都回来了,都笑的更甚了。

  云婆子把馒头放在院子的桌子上,连忙赶到院门口帮云华卸竹篓,话却是对着不远处的云泽说的,“今儿个怎么回来的早些,都累坏了吧,先进屋喝口水,奶这就去做饭。”

  云梅将炒好的野藠头和马齿苋端出桌,也赶紧去给云婆子帮忙,都以为云泽他们回的晚,还没准备他们的饭菜了。

  云华一放下竹篓,便赶紧去扶了赵氏下来,“娘,您慢点,今儿个出门累着了吧?”

  赵氏笑着扶着闺女的手下来,手里还挽着一个包裹,“那就那么娇柔了,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夫人,一点都不累,潘掌柜那边的事儿都弄完了,也去了衙门公证,房契都在这里头了。”

  云华拉着赵氏便先进了屋,云泽跟云风则先将驴车赶去了后院喂草。

  云华一进堂屋便给赵氏先倒了一碗水来喝,“娘,您先喝点水。”

  赵氏将包裹放在桌上,接过云华倒的水,仔细喝了一口,这才继续道,“潘掌柜那的师傅都厉害着了,娘只教了几遍,他们就学的差不多了,只是...唯独少了你的菌子粉,潘掌柜便想找你买些回去。”

  “哦,菌子粉啊,也难怪了,那可是提鲜的好东西,只是如今都快入冬了,山上怕是早就没菌子了,这样吧,我先在咱自己的屋子里种些菌子出来,您把家里的先卖一部分给潘掌柜吧。”

  “菌子还能自己种?”赵氏有些诧异。

  云华点了点头,“能啊,只是这菌子难得,卖的得贵点,得五两银子一斤。”

  “五两银子一斤?会不会太贵了?”赵氏总觉得有些贵的离谱。

  哪知云华却摇了摇头,“您也知道如今是没有菌子了,要种出来可不就贵点嘛,毕竟物以稀为贵嘛。”

  理是这么个理,可赵氏还是觉得有些贵,只是一想到菌子还得自己种,又有些担心云华能不能种出来。

  一番思虑过后,又想到别的事,赶忙将包裹打开,细细从里头拿出一副木盒子出来。

  云华瞧着做工精细的木盒子,心下一喜,伸手摸了摸上面雕刻的兰花,不禁赶忙问道,“娘?这盒子做的真精巧,是给我的吗?”

  赵氏含笑着点了点头,“快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云华在赵氏的注视下,笑着连连点头,迫不及待的就拨开了细小的铜扣,打开后,便是一副用驴皮包裹着的银针。

  云华抬手就是拔出一根细细查看,嘴里更是忍不住感叹了一番,“好针,这可是一副上等的银针啊,娘,这副银子得花不少银子吧?”

  “可不就是上等的,花了十两银子了。”云泽从外头插嘴走进来。

  云华咂舌了一下,“这么贵?娘,您怎么给我买这么贵的银子,不是说了先买一付五两银子左右的就行了嘛。”

  赵氏看着云华是真喜欢这么银针,这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总归是拿你的银子买的,既然难得遇上一副这么好的,娘也就狠心买了。”

  云华心里一暖,她虽然没跟着一块儿去买,可也能猜想到赵氏给她买这副银针时肯定纠结了许久,十两银子啊,虽说云华自己是舍得的,可是对于赵氏来说,这就是一笔大出处,这也足以证明赵氏真的很看中自己的一双儿女,若是旁人家的,别说给女儿买十两一副的银针了,就是钱,都不会给女儿留下,哪怕是女儿赚回来的,那也只能归父母所有,这也是这个世界女性的悲哀和无奈,云华很庆幸自己的母亲一直都更重视亲情,就像之前家里哪怕一贫如洗了,也要拿出最后的积蓄给她看病,这样的家人,怎么能让云华不爱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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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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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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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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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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