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年代傻白甜>第391章 我不是喜欢毛毯我只是喜欢在毛毯上……
  一大早丁楠就被亲妈叫起来收拾了,还请来了一位“全福人”为她梳头,没按当时流行的红宝书,讲口号。

  就是最普通的三句祝福:”一梳梳到头,生活乐无忧;二梳梳到头,健康又多寿;三梳梳到头,夫妻共白首。”

  九点钟,谭江淮来接人了,一对新人都是一身簇新的军装,十分精神,看惯了前世花团锦簇的婚礼,这种简单却又完全不同的体验,倒让人眼前一亮。

  说起商量时候的服装,老一辈的想让她穿凤冠霞披,是丁家老太现成的东西,当年藏的好好的。

  但那奢华的刺绣和装饰,挂着珍珠的头冠她还真不想拿出来,丁家刚回来,小心为上。

  就要出门了,丁楠有些不舍的回首对着几位至亲,心里满是幸福,在这个世界,她获得了亲情,也得到了爱情。

  谭江淮拉着她冲着几位老人鞠躬:“爸妈,爷奶,以后您们就多个女婿了,我会像亲儿子一样孝敬你们,请放心,从今天起,楠楠比我的命都重要,一切我都会以她为先……”

  “好,说的好……”

  “好样的,谭小子说到得做到啊……”

  身边传来众人的笑闹声,也逗的几位老人喜极而泣,本来伤感的情绪也渐渐被喜色填满”。

  谭江淮一个附身抱起了丁楠,放到了开老爹那借来的吉普车上。

  身后一群和他一块长大的三代们,开车的,骑车的都跟在后面,大呼小叫要去沾沾喜气,凑凑热闹。

  而在不远处的大树后,一个满是怨恨的眼睛正阴毒的看着远去的车辆,正是祁家的祁莲莲,而她身边站着的正是依靠他们家的邢丽丽。

  再多的不甘不忿,也只能埋在心底,伺机而动,但他们却不知道,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鞭炮声起,从丁家到了新房,屋子里除了三转一响,早就摆好了流行的七十二条腿,年轻人半是羡慕,半是笑闹着,给新人套上了大红花。

  两人被围在人群中间,像是给大伙做开学报告,这感受要有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但谭江淮的脸上却随着大伙热闹,结婚嘛,人生最大的喜事了,举起小红书开始宣誓……

  丁楠麻木的跟着一块读,系统坏坏的用摄像头把这一幕拍了下来,打算等以后给丁楠做纪念。

  再次回到大院,已经快中午了,再次对着老人鞠躬敬茶,改口,一套流程下来,终于开饭了。

  丁楠松了一口气,刚吃了一口炒鸡蛋,就被叫起来到处敬酒了,今天来的不是政界的,就是军界的,她也是没办法啊。

  敬酒用的都是丁楠厂里的药酒,这样的盛会,正是打广告的好时候,谭江浩跟在后而端着酒,谭江淮倒,丁楠递,这下她的药酒算是出名了。

  不等宴席结束,这酒就成了众人打听的对象,更有位平时有尿频毛病的,喝了以后半天没去厕所,他专门等到最后,顺走了剩下的半瓶男性药酒。

  没几天他不但尿频的毛病好了,连那事也有了起色,搞的他老婆怀疑他以前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两口子大闹一场,闹出了不少笑话,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赶紧就四处找人买,结果不花钱给丁楠打了一通广告,这下好了。

  身边的同事朋友不但知道他以前尿频,还不行,现在喝了这款药酒不但治好了尿频,还行了。

  过了四十,多少男人都是力不从心,这酒悄没声的火了,成了最佳送礼品牌。

  一顿喜宴吃到了太阳落山,留下了一片狼藉,专门请了不少人来帮忙,才没把两家的女人累趴下。

  所以说这家务活看着简单,那干起来,即花时间,还累人,这时候谁不想要一个智能扫地洗碗机器人。

  小两口早早的吃了晚饭,手牵手骑着自行车回家了,因为谭江淮那个狗东西不想第二天一大早给老爹送车。

  所以他哼着打靶归来,带着媳妇回家了。

  月乐正好,满屋的红色,到处都是一片喜气,丁楠指着床上那个大红色的毛毯,瞪着眼问?

  “这毛毯?”

  “嘿嘿,那床不是在长林县吗?我托人又买了一床……”

  丁楠:“你是有多喜欢这床毛毯啊”

  “我不是喜欢毛毯,我就是喜欢在毛毯上……今天我倒看看还有哪个不长眼的敢阻止我入洞房……”

  一声轻呼过后,所有的话被堵在唇间,夜还很长,只见红浪翻滚,两手交叉间,汗水顺着涌动的时间滑落。

  哭泣和轻吟里,终是水到渠成,成就好事,只是这好事的时间有些长,直到天光微亮,方才缓缓停下。

  一声嘶哑的滚字,带着无奈和羞愤,不过片刻,便再次被堵在了喉间,花树漫天芬芳处,鱼龙相融春意暖……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不但可以吃元宵,还可以吃肉肉,新的一年开始了……)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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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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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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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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