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两年的皇上好像有些不一样了,和之前相比起来,要是非要说不一样,那还真的说不出多少,但这感觉真的和之前有很大的差别呢。
怎么说呢,现在的皇上虽然有些做法实在和之前不太一样,但这样的他多了那么一丝的人情味。
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上,不再是冷酷无情的帝王,他也会和人大笑,也会偷摸藏起自己的小心事。
尤其是和永乐郡主的时候,他真的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而且也是真的快乐。
可能这就是皇上如此宠爱永乐郡主,宠爱到一国之君的位置都能随便的托付。
当然了,永乐郡主也真的值得托付,这段时间,她一直无怨无悔的在自己的宫殿里处理朝事。
虽然每次都要把皇上吐槽半晌,但每次也都是认真的处理完事情。
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他作为皇上身边的大太监,自然是一清二楚的。
皇上放心交托国事,这永乐郡主除了认真处理,其余的也没有再做什么。
这只是一个外姓的郡主,不过是有了皇上的宠爱,这个位置但凡是换了另一个人,父兄手里有兵权,自己又有掌管朝政的权利。
那只怕是这大齐就要改朝换代咯。
说实话,一开始他是担心的,甚至还暗中观察永乐郡主,只要她有一点的不忠心,就立刻禀报上去,但......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永乐郡主竟然比皇上还要厌恶这个位置,每次送奏疏来都要把他当成皇上狂说一通。
次日秦蓁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只见眼前一片光亮,这屋里的陈设更是让人无法想象。
她掀开被子起身,就这样赤着脚踩在这柔软的毯子上,竟然比穿上鞋子还要舒服。
她身上是如丝绸一般的料子的里衣,柔顺垂坠,贴肤舒适。
她刚下床,帷幔就被人撩开,来人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婆婆,见到她醒了,露出慈祥的笑容。
“小姐醒了,老奴这就给您梳洗。”
然后转身出去,就见身后跟着四五个年轻的女子端着托盘进来,托盘里是衣裙,首饰,以及镶着金边和她看不懂的花纹的脸盆。
秦蓁觉得这种日子不是她一个平民百姓能够接触的,她习惯早起去摆摊,无论严寒和酷暑都一如往常。
这张脸虽然还算过得去,但用这样上好的东西,她竟然生出了自卑感。
因为就这端着托盘的几个女子,都比她好看很多很多倍。
她们眉眼清纯,走路步步生莲,要说是丫鬟她一点不信,这打扮,这长相可比不少人的正房都要知礼节,有样貌呢。
秦蓁虽然知道这是越知的院子,但还是无法适应下来。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被人打扮穿好如仙女一般的衣服。
老婆婆的身后感叹,“小姐身段匀称,肤白貌美,最是适合这藕色荷纹襦裙了,穿上真好看。”
她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她都不敢相信是自己了,以前她只喜欢戴着一根簪子。
衣服也是很简单的样式和布料,她也从未知道自己能够有这般好看。
只是她这般好看,却开心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这自从一睁眼,这心里就闷呼呼的,不算严重,就好像有一口气萦绕在心口久久无法散去一样。m.χIùmЬ.CǒM
她浅笑一下,谢过老婆婆的夸奖。
老婆婆笑得眯了眼睛,“小姐,你的好日子要来了,以后可就是贵人了。”
秦蓁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但见这老婆婆去整理床铺,就没有继续追问,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她要是说错话,可就不仅丢了自己的脸,还丢了越大哥的脸。
她坐在餐桌边,有人送上样式好看味道鲜美的早餐,并且还有两人站在一左一右的布菜,那架势活像是能喂到她嘴里一样。
她更加不习惯了。
这早餐随便吃了两口就没有再吃,她想问越大哥去了哪里,她想回家,想回去摆摊买面条。
那种日子虽然清贫,但她很自在。
现在眼前山珍海味,身上绫罗绸缎,头上金银珠宝,但她就是心里不顺。
坐了好一会儿,有人端上来药,她一口喝下,没有再吃甜滋滋的点心,直接开口,“我要回家了,不知道你家主子在何处?”
老太监一顿,赶紧俯身,“小姐莫急,主子被一点事情耽搁了,马上就回来,至于回家一事,还是请示过主子再定夺吧。”
她知道这人是越大哥身边的人,她也是等了好久,等到他进来才说自己要回家的话,果然的,差不多半个时辰,他就回来了。
他身上是湛蓝色的衣袍,看着高贵极了。
齐渊一进门,就见到坐在软塌上发呆的她,她今天很不一样,美得很惊艳。
秦蓁属于耐看型的人,这样一打扮,更是让人不自觉的被吸引。
“阿丫......”
秦蓁一抬头,看到他,心里抑制不住的心动,他和在书屋的时候大不相同,人一样,但这周身的气场可大不相同了。
“越大......公子。”
在这种地方,好像再叫越大哥不太适合了。
这个称呼让齐渊神色一暗,“阿丫,怎么又叫这个名字?”
“我......越大哥,你和我不一样,我每日卖面条,一碗才两个铜钱,可你......”
她想说的是他们之间的差距很大,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好比她身上这一身的心头,她就算是卖两辈子的面条馄饨,都无法置办。
但这些东西,却是他唾手可得的,她不是羡慕,也不是嫉妒,更不是恨老天的不公。
毕竟人生下来就是注定的,无法选择,也没得选择,但她还是觉得差距太大他们之间不应该有这么多的牵扯。
最起码要在自己没有完全沉沦的时候抽身,不然到时候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办,自己面对他的时候能怎么办。
她不是一个容易自卑的人,但在这里,她无时无刻都在觉得自己自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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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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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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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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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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