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携带的物资还算充足。
相对于袁谭所部的精兵,鲜卑精挑细选的勇士,其实还要略微逊色。
草原上的鲜卑人,科技和文化上是远逊于汉人的。
而普通鲜卑人的生活,也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惬意。
每天骑个马,打个猎,劫个掠什么的。
很多鲜卑人,羡慕的却是被他们劫掠的汉人。
当然,能跑到内郡,那就更加幸福了。
牛羊不会自己吃,自己出门,自己回家,总要放牧吧。
挤奶这个工作倒是可以交给家中壮妇,如果有的话......
然后制作奶酪、剪羊毛,制作毛毡、帐篷,收集畜生的粪便晒干了做燃料。
到了秋季的时候,还要收割牧草储存起来过冬。
狩猎、打渔、采集蔬果,忙忙碌碌,不过为了填饱肚子。
当然,填不饱的情况下,还要骑着马,走几十里上百里的山路,到汉人境界去抢。
抢还不能几十个人去,那是去送菜。
至少也要汇聚上千人。
汇聚上千人要时间吧,再赶过去要时间吧,路上再刮个风下个雨,碰个山崩什么的。
粮食不多的鲜卑人,还没到汉人境地,就先饿死了。
这也是阙机居住在白檀的原因——离汉人境地近。
即便到了汉人境地,也要祈祷不要碰到大军,和骑白马的公孙瓒。
反正一番折腾之后,死的挺多的。
不然的话,草原上也不会有一个女人嫁给祖孙三人的传统。
在草原上,女人就是用来繁衍的工具。
匈奴人如此,鲜卑人同样如此。
而且匈奴人还经常要搬家,毕竟不搬家,某一个地方的草皮祸害完了怎么办?
最早的胡人没有这个意识,但随着几百年的发展,也有了些朴素的生存道理。
羊不能逮着一只死命薅,草地也不能挑着一块死命的放牧。
白檀城之所以能汇聚如此多的鲜卑人,也是过冬的原因。
一旦春暖花开,他们中的大部分就要不断的再次迁徙,到时候再汇聚万人勇士,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其实,主要问题还是在于牛羊的问题。
能量转化率不高。
如果把鸡鸭引进来,那就不需要来回迁徙了。
鸡鸭对食物的要求不高,吃的不多,还会下蛋,长得又快......
袁谭的帐中,他和贾诩正在观看着十几名绣者奉上来刚绘的舆图。
“还是有太多的空白区域,看来,需要征集一些幽州的勇士!”
他蹙着眉头,淡淡的说道。
大军过处,地形测绘,自然是少不了的。
但这就像游戏里探查黑幕一样,只能得到大军过处的区域,最多向两侧蔓延数十里。
贾诩有些讶然,他对这个舆图已经颇为震撼了,但公子居然还不满意。
他开口道:“公子,是不是有些太急了些?”
“急了么?”
袁谭有些恍然,他看了看负责递上信息的绣者,重重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琇書蛧
“兵者,凶事也。任何一点一滴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所以我才慎之又慎。
这舆图已经足够你升官了,但我希望的是,能让所有的绣者封侯!”
“谨唯!”
绣者面色平静,情绪并无太大波澜。
贾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公子咱们这种封法,怕是地不够。”
袁谭笑道:“放心吧,文和,单以土地产出,大汉足以养活十万万人口,现在天下才多少人。
而且这些人有了封邑,有了钱。
我自有办法,让他们把兜里的钱粮掏出来,换到市场上去流通。
只要把生态和市场做成闭环就好了。”
说着,递过去一块奶酪:“文和,尝尝,工艺我给优化了!”
贾诩接过奶酪,细细的品了起来,原本眉头是紧皱的,随即舒展起来:“这异味没了,剩下的都是奶香,这湩酪拿到市场上,绝对是抢手货。”
“不用叫这么复杂的名字,奶酪不挺好的么,通俗易懂!”
湩酪是书中对奶酪的称呼,复杂不说,一眼过去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或者说最先的时候,袁谭都不认识这个字读啥......
他早就开始推行白话文了,不过很多人一时并改不过来。
“还有鲜卑人制作的酸奶,其实工艺上也可以改良,我回头研究下。”
......
在袁谭研究地理和奶酪的时候,阙机正带着几个部落头人在大快朵颐。
“这个五味猪耳,和猪头肉,是真的香啊,用益州的人话,怎么说,巴适!!”
一个瘦高脑袋有点尖的头人,把半只耳朵塞进嘴里,噎的直翻白眼。
他急忙拿起一壶马奶,咕嘟嘟的灌了一气,这才顺下去。
“急什么!”
阙机不悦的等了这个头人一眼,“咱们现在跟着袁公子混,以后还少的了肉吃?”
“嘿嘿!”
那瘦高头人又灌了两气,这才眨眼道:“大人,咱们现在已经快到素利部了。不若,联合素利和宇文莫槐头......”
“放屁!”
阙机瞪了那人一眼,骂道:“你傻啊,咱们要是敢反叛,那白檀的数万族人怎么办?
再说我们现在势力这么小,就算是反了,也逃不过被素利和宇文莫槐头吞掉的下场。
袁公子是骠骑将军,那可是冠军侯霍去病的职务,而且他今年才23岁,又是大将军袁公的嫡长子。
现在的大汉天下,已经半入袁家。
不出意外的话,那袁谭就是袁家天子。
我们不跟袁家天子混,跟什么素利和宇文混?
到时候咱们混到内郡去,领几百亩良田,娶几个细皮嫩肉的汉家小娘,不比在这大漠上舒坦。”
“大人说的极是!”
“大人说的极是!”
面对头人们的恭维。
阙机拔出腰间刀,冷哼一声,道:“长生天在上,某这颗心已经归属袁公子,以后谁再敢说反叛的话,某第一个砍了他!”
其眼中杀机凛然,其他几名头人顿时噤若寒蝉。
......
不多时,那名瘦高头尖的部落头人,竟然出现在了袁谭的帐中。
“试探的怎么样?”
闻言,那名头人躬身道:“回禀公子,那阙机忠心可嘉。”
......
赤峰市再向东,就是乌侯秦水,后世名为老哈河。
而素利的部落,就散落在乌侯秦水中游的两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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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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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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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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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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