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远远领先于曾经的匈奴人,现在的鲜卑人。
自从西汉大规模养马之后,汉军对胡人更是拥有绝对的优势。
俗语一汉敌五胡,并不说说而已,而是事实存在的事实。
但汉军出塞,最大的问题,就是找到人和把人杀掉。
胡人放牧,牛羊以百万计,如果打不过,以牛羊阻道,掉头就跑。
他们轻骑远遁,根本追不到。
袁谭自然深知这点。
他脑海中的历史知识,要比其他人要丰富的多。
而且大军进发,要兵贵神速。
兵贵神速就不能携带太多的粮草,不携带太多的粮草就不能久战,就需要极快的找到对手。
否则的话,兵粮一缺,粮道一断,便是有十万大军,也要自己崩溃。
若是没有阎柔蹋顿难楼等人的投诚,袁谭最多也就能打打乌桓人和公孙度。
此刻有了带路党,那如何快速的找到鲜卑人,就不再是问题。
群山中的山谷,狭长如长虫。
左右又有小的山谷蔓延。
从地图上看,就像是一条条大肚子的蜈蚣。
......
大军出塞,并不是孤军。
傂奚县是目前兴建的桥头堡,距离白檀,实际上仅有一百五十里左右。
而两万骑兵四万匹马赶路,绵延就有三四十里。
傂奚县与白檀之间,每隔十里就会兴建一个营寨。
营寨之中,留有斥候来回传递信息,并储存一些粮草和水。
当然了,这个是比较近的,打掉摆摊的阙机之后,再去进攻弥加的老窝,那距离就远了。
到时候会每隔五十里,甚至更远,而设置更大的营寨。
这个时候,或许叫城寨更合适。
营寨和城寨的选择,也不是强制的必须十里或者五十里,而是大概这个距离范围内,还要寻找合适的地理位置。
甚至还要配备坞堡。
营寨和城寨之中,自然也要留有守卫。
如今强弩硬弓,在青州已经不是稀罕物,被成船成船的运到幽州。
一路上的行动和用兵,都有军正从事和上计从事进行记录,无论是战争经验,还是内政经验,甚至是天文地理等信息,将来都是要整理出书和形成战略资料的。
看着众人有条不紊的忙碌着,阎柔、蹋顿等人只觉得以前的带兵实在太低级。
被袁谭打败也就很释然了。
有时候,几人都在想,能早点投降就好了。
最起码不像现在战败投降,连官职都要从头做起。
当然,阎柔等人也不是一无用处。
比如说现在的蹋顿,就开始来提建议了。
他越来越感受到袁谭军有一种气氛,就是大家都要想点子,努力把事情做好。
蹋顿来找袁谭的时候,袁谭正在和张辽比试箭法。
看到蹋顿策马而来,袁谭把手中的弓箭扔了过去,道:“蹋顿,射只大鸟,我赏你一壶老酒!”
“啊哈!”
原本还没有多少兴致的蹋顿,顿时两眼亮起,他弯弓搭箭,咻地一声射向一只正在展翅高飞的大雁。
噗!
可惜的是,有一支羽箭后发而先至,正中那只大雁的的胸脯。
“哈哈哈哈哈!”
张辽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收了弓箭。
蹋顿郁闷道:“文远将军何故来抢,某射了大雁还有一壶老酒,可以分汝一半!”
他哪里知道,对方曾经是他冥冥之中的克星。
张辽道:“公子用的都是小壶,一壶都不够一个人喝!蹋顿,不要气恼啊这大雁,还多着呢!”
话音刚落,又一只大雁飞过,蹋顿弯弓搭箭,“咻!”的一声,终于命中。
“哈哈哈哈!”
袁谭倒也不食言,当即吩咐典韦给蹋顿一壶酒。
蹋顿:“果然小壶!”
典韦不满的瞪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正经的陈酿老酒,小壶也有一斤重,爱要不要!”
蹋顿急忙抢了过去:“公子赐予某的,安能不要。”
袁谭笼着马匹,问道:“蹋顿,汝所来何事?”
蹋顿收了老酒,正色道:“阙机部落中的勇士约有一万,仓促期间最多聚集五六千。
我大军两万若到,其必然丢弃族中妇孺和牛羊远遁。
但若是我军仅三五千,他们有胜利的可能,则会拼力死战,以保护族中妇孺和牛羊辎重。
毕竟没有了妇孺和牛羊辎重,他们想生活也会更加的艰难。
出此一来,双方陷入鏖战,大军再趁机扑上,才可让他们死伤无数。”
“嗯?我都没有想到。”
袁谭讶然,道:“蹋顿何其如此有谋略。”
蹋顿有些尴尬的回道:“不是某有谋略,实在是,某等一向都是这么想的。
汉军来的多了,自然要跑。
但若是能胜,又怎么不拼死一搏!
家中妇人,帐中孩童,部落里的牛羊,没人愿意舍弃啊。”m.xiumb.com
袁谭点了点头,下令道:“此处距离白檀已然不远,文远,你召集三千骑带文丑、蹋顿、阎柔、鲜于银,前去汇合前方的曹仁和难楼。
一共四千骑去进攻白檀的阙机,我率领大军,随后就到。”
张辽抱拳道:“唯!”
蹋顿学着张辽的样子,道:“唯!”
大军调动,不再是原本松散的阵形,并排也密集起来。
前后斥候来回不断,曹仁和难楼也选定了一个大军驻扎区域。
一个狭长的山谷,在后世的话,位于滦平县城的西侧,大约是黄木沟门到梁底下,再到偏岭村和梨树沟的位置。
他们将通过后世滦赤路所在的位置,穿过榆树底,进而发起对鲜卑人的突击。
此处山谷宽仅百余米。
突击之前,需要士斥候先下马,从两侧山腰树林中穿过去,确定山谷口没有箭楼,两侧山中没有伏兵。
否则的话,大军进入山谷中,两头堵死,然后两侧箭如雨下,那就全剧终了。
看着复杂的地形,袁谭忽然有点后悔,他一向不太喜欢的地形大师张郃没带过来。
“不喜欢更要用啊!”
如是想着,袁谭随即下令调张郃前来,至于张郃那边有谁来接替,就由张郃推荐。
也给对方一点权力。
“咦!”
袁谭的目光忽然落在旁边的一处树林上。
那一片片的不知名树叶,呈现出金黄色,遍地也都是金黄色。
远远看去火红一片,黄红相映,叠翠鎏金。
看上,宛如油画般。
“啾啾!”
袁谭纵马上前,骑马走山路,使得他的骑术也是有了质的飞跃。
如今虽说没有人马合一,但也大差不差。
“公子!”
典韦和许褚急忙跟上去,但悠忽之间,哪里有袁谭马快。
“嘿!”
就在袁谭想观摩美景时,胯下的骏马忽然一个激灵,四蹄翻飞,猛然前冲。
下一刻,旁边树林中“嗷呜”一声,竟跃出一头巨大的斑斓猛虎。
其居然一直潜伏在黄叶其中,任大军路过都没有露面。
“公子!”
典韦许褚大惊失色。
距离二十步,根本来不及,当即一个去摸小戟,一个去掏石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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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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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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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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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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