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公丘县城。
黑漆漆的城墙上,忽然出现了数十个吊篮。
接着,五百名悍勇的壮士,在宋宪的带领下,顺到了城外。
白天的时候,他们都在休息。
养精蓄锐了一天,饱食之后,带上刀盾和易燃之物。
此去,自然是要焚烧城外的攻城器械。
按照陈宫的指令,就算烧不了攻城器械,烧些鹿角、拒马和箭挡,也是可以的。
如果能趁乱把所有东西都烧了,那自然最好。
组装好从城墙上吊下来的浮桥,五百人身穿黑色劲装的壮士,悄无声息的穿过浮桥。
城外坑坑洼洼,就是这些身手矫健的壮士走起来都极为的不适。
深一脚,浅一脚。
好不容易穿越到拒马之前,一行人正要取下物品。
忽听一声梆子响。
接着,黑暗处呜呜的箭矢破空声不绝于耳。
黑暗中根本看不清楚,闪避根本来不及。
那五百名壮士,割韭菜一般直接倒下去百余人。
“撤!”
队伍最后列的宋宪,一声大喝,率先扭头向公丘县跑去。
他身为大将,像这种烧鹿角、拒马之类的杂活,自然不会亲自上前。
只要躲在后面指挥就可以。
别说烧拒马,就是救火,大将可也不能冲在第一线,而且必须要站在随时可以逃走的地方。
所以,一看有变,他立即脚底抹油,坑坑洼洼的土地上,居然健步如飞。
“咻咻咻咻!”
身后的箭矢声仍然不绝于耳。
第一波的齐射需要更换箭矢的时间。
但部分神射手并不不会参与第一轮齐射,而是在第一波和第二波间隙中,点射目标。
“嘿!”
一名壮士还在奔跑,忽地后背传来一股大力,整个人扑倒在地。
还没等他忍疼骂起来,一名袍泽的大脚就踩在了他的脑袋上。
顿时,整个脸都埋进了土里,吃了一嘴的泥。
......
城门楼上,歪在摇榻上的陈宫睁开了微眯的眼睛,坐直了看向远方的动静,暗叹一声:“袁军还真是戒备森严,看来吕布那边肯定也要失手了!
幸好我传信,让他以试探为主,莫要劫营。”
叹气之后,他又重新躺回了摇榻上。
修长的身姿都隐入其中,前后微微晃动。
“徐州糜家,真的是人才,居然做出如此舒适的摇榻。
听说在青州的势力被袁谭连根拔起,倒也是情理之中,赚的太多了。
嗯,又必须提前通通信,若是能拉拢到统一战线,倒也方便我们夺取徐州。”
陈宫算计着,眼睛慢慢的阖上。
......
营寨的大门打开,就要比城池要方便的多。
抹了油之后,更是悄无声息。
“哼,无胆的陈宫,岂知道我飞将军的厉害。”
吕布劫营自然不是简单的要烧掉对方的营寨,甚至是鹿角、拒马这样的防御工事。
他要趁机袭杀连营。
当下令秦谊率领五百壮士为前驱,去拔除暗哨明岗,然后焚烧大营。
他自己带着成廉魏越,率领五千步马军。
马衔嚼,人衔枚,马蹄裹布,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
秦谊带着五百壮士,很快就摸到了营寨之前。
他令部曲暂住,自己带着数人悄悄返回吕布大军之中。
看着带人前来的秦谊,吕布的脸色阴沉的滴出水,低声喝道:“让你前方拔除暗哨明岗,移开鹿角拒马,怎生来此,莫不是要违抗我的军令!”
秦谊急忙拱手道:“将军息怒,某实不敢。
实在是一路前行太过顺畅,居然一个暗哨明岗都没有。
袁谭军中定有防备。
某死无妨,不能耽误了将军军机,是以前来禀告。”
吕布冷哼道:“哼,袁军肯定是重兵防备霹雳车那边的阵地。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边防备松懈也是正常,有什么好禀报的!
再者,你们本就是先锋壮士,速速去搬开拒马和鹿角,打开寨门,焚烧营寨和辎重!
莫要违我军令,熟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谨唯!”
秦谊心中一惊,连忙抱拳后快速离去。
黑暗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神色。
“吕将军麾下不能呆了......”
秦谊心中恨恨的想着,“只是可怜我家中娇妻和爱子!”
很快返回队列,秦谊挥了挥手。
五百壮士分成五屯,或是去抬开鹿角和拒马,或是去打开营寨大门。
秦谊同样躲在队伍的后方指挥。
不多时,营寨大门打开。
“敌袭!”
“敌袭!”
几名守卫从睡梦中惊醒,尖叫着向大营跑去。
秦谊眉头一皱,心下疑惑:难道对方真的防备如此松懈。
当下不再犹豫,直接喝道:“杀!”
随即率领五百壮士杀入营中,只见营帐之中,一个个睡眼惺忪的士卒跑出来。
看到钢刀晃晃的秦谊等人,直接发一声喊,向后营急速跑去。
一个个脚底好像抹了油,快捷无比。
不过,这难掩他们的惊慌,不少人凄厉的尖叫着,还光着膀子......
“居然成功了?!”
秦谊圆瞪着双眼,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要知道,袁军可是一向是军纪严明著称的。
而且白天看那来回走动的阵形,看上去也不像样子货啊!
“不管了,杀!”
虽然心中狐疑,但胜利就在眼前,自然不可能不冲杀放火。
当下五百壮士分成十队,在都伯的带领下四处放火,嘶喊!
“完蛋了!”
“大军杀进来了,快跑啊!”
火把投入各个营帐之中,下一刻,整个营寨就被燃烧着的火焰染成了通红一片。
一时之间,营寨中火光冲天,四处蔓延,连成火龙。
“成功了?哈哈哈哈哈!
袁谭小儿,毕竟是年轻人。
大意了吧!”
在后方观察情形的吕布霍然起身,再不迟疑的翻身上马。
“吹响号角,今夜,我们要杀他个天翻地覆!”
随着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并州骑纷纷上马,步卒们也拔出了锃亮的环首刀,或是举起了长长的长矛。
看着前方的火光,他们心中都涌出难以遏制的豪情。
“杀啊,斩杀袁谭人头者,赏千金,官升三级,小娘十个!”
吕布中气十足的嗓音,即便是号角声都无法掩盖。
黑夜里,马蹄声伴随着响亮的喊声响彻了整个营地。
马步军在吕布的带领下嚣张地杀入营中。
“嗵嗵嗵!”
沉重的马蹄声踩在地面上,震动的大地上都颤动起来。
吕布如狼似虎般奔向营垒,大军长驱直入,直接冲进数十丈。
“吕将军,不对劲!”
成廉纵马赶到吕布身边,大叫道,“袁谭所部虽然在尖叫逃遁,可我们一个人都没杀掉!”
“嘿嘿!”
吕布大笑道:“不用担心,我早听说袁谭所部最喜欢跑步和急行军,那青州兵别的不说,跑步最快!
你看看前方,那数千逃命不着铠甲刀兵,四处奔走,难道都是假的,随我杀!
咱们驱赶败兵,直接杀穿连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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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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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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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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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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