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袁家长子>第371章 不知感恩
  昏暗的夜色笼罩着火光闪烁的东阿城。

  弓弦的声音,夹杂在嘈杂凄厉的惨叫声中,微不足道。

  但落在程昱的耳中,却宛如来自地狱的魔咒。

  “敌袭!”

  程昱发出尖利叫声,“铿锵”拔出佩剑。

  “噗噗噗噗噗!”

  锋利的箭雨纷纷落下。

  “小心!”

  身后的亲兵眼疾手快的推开了程昱,自己却被射成了刺猬。

  “啊!”

  程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低头看去,膝盖上中了一箭!

  钻心的疼痛,不断的撕咬着他的神经。

  但他依旧强撑着站起来。

  “某绝不能倒下!”

  夜黑风高,对方能这么静悄悄的来到城下,绝对没有攻城器械。

  也就是说,他只要撑下去。

  只要他正常指挥。

  就可以轻松的守住城池。“为了曹公,为了我程昱的志向!!”

  箭矢如雨,城楼上的都伯沙哑着嗓子吼道:“快,灭掉火把!!”

  ......

  城墙之下,袁谭看着那还在强撑的高大身影,扭头问道:“谁能帮我留下他?”

  “公子放心,看某射他左手!”

  大将徐盛豪气出列,拉弓射箭。

  “咻!”

  划破夜空,正中对方的左手手腕。

  力度之大,箭矢带着惯性,直接钉入城楼上的柱子上。

  “好!”

  “哈哈哈哈!”

  “好!”

  众将轰然叫好。

  袁谭壮之道:“文向此箭,有前汉飞将军李广之风!”

  “哼,此箭妙虽虽然妙。

  只可惜中的手腕,而不是左手!”

  文稷忽然纵马上前,冷哼说道,接着弯弓引箭,“看某射他左右手。”

  说完松开箭羽。

  城楼上高大那人正在用右手费力的去折断箭矢。

  忽听“咻”的一声。

  心中刚道不好,一股大力就袭来。

  直接射穿右手和左手,并且把两只手都钉在在了柱子上。

  “东平相!”

  几个亲兵快速赶过去。

  ......

  “文稷好箭法!”

  “好!”

  “好!”

  众将再次轰然叫好。

  徐盛冷哼道:“你箭法虽妙,但那人被我定住,射的却是固定物,看某射移动之物!”

  言罢弯弓引箭,咻咻,连珠两箭,正中两名赶过去救人的亲兵。

  文稷眼睛瞪起:“连珠箭,某岂不会!?”

  说着也弯弓射箭,把另外两名亲兵射倒。

  徐盛一瞪眼,还要拔箭。

  众人:“......”

  见两人要射出火气,袁谭拿起了长弓,笑道:“诸将且住,看我射他大腿。”

  随即拉满弓弦,仔细瞄准,然后一箭破空而去。

  咻!

  利箭正中另一个膝盖。

  “好!”

  “好!”

  “公子神射,天下无双!”

  众将轰然叫好。

  袁谭嘿嘿的笑着,心中自然知道和徐盛、文稷之间的差距。

  人家看是弯弓就射,凭的是感觉。

  他在这里瞄了好一会。

  而且说射大腿,结果中的是膝盖。

  “哈哈哈!”

  典韦看的心痒难耐,忍不住叫道:“哈,俺要射,俺也要射,袁卫,把你的长弓给俺!!”

  哗!

  话音刚落,周围人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

  典韦顿时瞪起牛眼,瓮声瓮气道:“怕什么,俺的小戟可是百发百中,射箭这一块,俺最近也有好好炼的!”

  袁卫又退了两步......

  恰在这时,城门楼内响起了厮杀的声音。

  “高恒他们夺城门了!”

  袁谭眉梢一挑,开口下令。

  “高顺,带领陷阵营,杀入城中。

  巡视全城!

  凡有屠杀抢掠者,一概就地斩杀,不留降卒!”

  “唯!”

  高顺面色威严,雄声领命。

  他麾下的陷阵营,十人一个作战单位。

  既适合冲锋陷阵,也适合这种城内巷战。

  “文稷,你率五百虎豹骑,于城外巡逻。

  但有逃离东阿县的残兵,一概就地斩杀,不留降卒!”

  “唯!”

  文稷朗声应命。

  他的体形不高不低,不壮不瘦。

  反应迅速,动作灵活。

  力大无穷,弓马娴熟。

  简直是骑将的完美体。

  “徐盛,你带本部部曲,直入县衙!”

  “唯!”

  徐盛大喜领命。

  他虽然没有卖相没有文稷和高顺出彩。

  但骨子里有一股悍勇之气。

  就是天王老子,也敢给他一戟吃的豪情。

  “我与军师,率剩余人马守住此处城池,以待诸将好消息!”

  “谨唯!”

  ......

  袁谭下达军令的同时。

  高恒已经率部夺下了城门,大门缓缓打开,吊桥缓缓落下!

  众将调度好各自兵马,杀入城中。

  袁谭则是带着郭嘉典韦等人,上了城门楼。

  “公子最近武艺上升,反而不喜欢冲锋陷阵了!”

  郭嘉笑道。

  “唉!”

  袁谭一声长叹,拍了拍肩膀道:“要当爹,要当爹啦!

  以后可不能乱冲喽!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不把这个世道整利索,我可不敢死。”

  “哈哈哈哈哈!”郭嘉笑了起来。

  “天天劝公子,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都没有用。

  结果有个子嗣,自己就变了。

  若是甫到青州,邹氏便有孕在身,恐怕公子连长安都不会去。”

  袁谭点点头,深以为然:“没有妻子时,看到美丽的小娘,往往会奋不顾身。

  但有了妻子后,再漂亮的小娘,我也不会再奋不顾身。

  这个叫责任,懂不懂?

  我又不是脑残。”wWW.ΧìǔΜЬ.CǒΜ

  郭嘉眨眼笑道:“碰到漂亮的小娘,顺带的话,倒是也可以。”

  “”啊哈哈哈好!

  众人抬头大笑。

  “呵呵,都说袁公子心善有德,宽仁爱民。

  今日一观,也不过是一好色冷血之徒。

  现在东阿县中生灵涂炭,无数人的父母妻子被杀。

  你们还在这里肆意大笑,你们是不是太冷漠了!”

  忽地,一个冷叱的声音响起。

  袁谭和郭嘉循声看去,正是之前被钉在柱子上,膝盖还中了两箭的那人。

  其身上鲜血汩汩,但依旧神色自若。

  “程立,程仲德啊!”

  看到此人面容,郭嘉神色微滞,有些羞愧道:“没想到是你!”

  袁谭则是冷冷一笑,反驳道:“我是爱民,不过我爱的是青州的,我的子民。

  你曹兖州麾下的子民死活,与我何干。

  不过呢,我已经本着为人的宗旨,派人去拯救他们。

  这还不够?

  难道一定要我想伪君子一样痛哭流涕,他们才满意么!

  就像你老爹死了,我上份子钱就行。

  你死了,我给你家妻子补点钱就行。

  你非要让我和你一样伤心,岂不是强词夺理,强人所难,强行催泪,强.....!”

  “公子!”郭嘉笑了起来,提醒道:“公子,有时候,还是需要演戏的。”

  “奉孝,说的在理!”

  袁谭恍然的点点头,随便找了个位置,盘腿坐下。

  在他坐下之前,袁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一个皮毛垫子放到下面。

  “不过这里没有观众,只有一个聪明人。

  所以,还演什么戏。”

  听着两人的对话,程昱强忍着身体上的痛楚,判断着袁谭的来意。

  以前的袁谭,那都是听说的袁谭。

  今日的袁谭,才是活生生的,真正的袁谭。

  程昱冷冷说道:“屠城命令是我下的。

  天道不仁,儒家那一套学说。

  本就是阉割过,天子用来愚弄士族的。

  当此乱世,我们士族,行事章法,必须以利为上

  必须无所不用其极,才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才能匡扶汉室,一统天下,还天下一个朗朗的乾坤。”

  郭嘉若有所思,袁谭则是拍了拍手,道:“程立啊,对了,听说你改名叫程昱了。

  你知道么,我对什么一统天下,什么匡扶汉室啊的,统统没有兴趣。

  我只想创造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让我的子嗣不要像我这么累。

  所以呢,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群拉低人类底限的家伙。

  无数先贤,费尽千辛万苦,是为了把人和动物分开。

  但你们偏偏以动物的行事准则,屡屡想把人拉回到动物的行列。

  现在吹嘘的那些什么楚庄王啊,晏子啊,三家分晋的那帮人啊。

  我都非常的讨厌,相反,我很喜欢恪守道德、讲规矩的宋襄公。

  虽然他被很多人骂为傻逼,蠢猪。

  ......

  想一想啊,那个时候大家都骂楚国是蛮夷。

  却没有想到,到了秦末。

  想维系贵族节操的,想回复分封的,却是一个楚国人。

  真是讽刺啊。

  其实,我不是不相信曹操能结束乱世。

  但一群没有节操,只有功利的人。

  就算他们结束了乱世,又能创造出什么来呢?

  恐怕只会是无尽的地狱轮回吧。

  就像你程昱,看似说的冠冕堂皇。

  其实不还是为了利益,为了在这个过程中捞足好处。

  至于什么抱负理想的,不就是野心么。”

  程昱很想反驳,但随着鲜血的流失,他觉得越来越冷。

  看着一米九多,帅气的老者程昱。

  袁谭忽然挥手道:“医者呢,把仲德救下来。”

  闻言,程昱的眼睛微微一亮。

  之前的说辞,难道是袁谭在敲打他?

  对,一定是的。

  天底下,哪有不喜欢自己这样黑手的?

  这时,袁谭起身道:“你毕竟是我叔父曹操的拥趸,不是我的麾下。

  现在已经被俘虏,我这个人又比较宽仁,有道德,自然不能杀降,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你和东阿父老乡亲的仇怨,就留给你们自己解决吧。

  明天我会把你交给他们。”

  闻言,程昱原本浮现出的一丝希望

  彻底破灭不说,还被打入谷底。

  “袁谭,袁谭!!”

  程昱圆瞪着眼,骂道:“袁谭,你是个恶鬼,恶鬼,我要诅咒你!”

  “你看?”

  袁谭耸了耸肩膀,“我救了他,他还诅咒我,真是一点都不知道感恩。”

  众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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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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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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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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