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前的数千黄巾贼则冲了上来。
已经不用袁谭指挥,八百骑自动放缓了速度。
先是一阵抛射,然后掉转马头缓缓离去。
同样的一边走,一边回头射击,追了百余步,这帮黄巾贼也发一声喊,随即扭头逃向了大营。
“公子!”
人群中只放了一箭就全程打酱油的荀攸看向了袁谭。
袁谭正巧也扭头看向了他。
“黄巾贼退而不乱,小心有诈!”m.χIùmЬ.CǒM
袁谭点点头:“公达此言甚是!”
刚才追击的时候,就看到几个人从大营里的望楼下来,当他眼神不好啊。
就算他眼神不好,这还不是有荀攸荀公达么。
随军军师,临机应变,就是这个作用。
荀攸的马术还可以,就是射箭的水平一般。
“止军!”
随着袁谭一声令下,军队停止前进。
“公子,我们今日大胜,不若先撤?”
荀攸试探的问道,袁谭指挥军队取得的大胜,让他此刻稍有点不自信了。
“撤,为什么撤退?”
袁谭果然还有想法。
他看向袁卫,问道:“会骂人吗?”
袁卫一愣,旋即明白过来,连忙抱拳道:“回禀公子,某会!”
袁谭点点头,道:“你挑几十个会骂人的,到黄巾贼的大营前去骂人,怎么难听怎么骂!
注意距离远点,黄巾贼里有几个善射的!”
“唯!”
袁卫纵马在人群中穿梭,口中喝道:“谁嗓门大,没杀过瘾的,和某去骂阵!”
一时之间,众人跃跃欲试,竟有上百人跟着袁卫纵马到了黄巾贼大营前。
接着一行人跳下去,先是对着大营摆出各种姿势方便,然后便开启了嘴炮模式。
诸如“肏你媳妇,奸你先人......你是缩头乌龟么,还是绿毛龟,脑袋缩哪去了,有本事出营来和大爷单挑......”之类的。
大营之中,王度脸色阴狠,却是无可奈何。
对方不冲,他埋伏的弓箭手就没有作用。
步兵弓箭手和骑兵弓箭手对射,其实占有一定的优势。
但劣势也很明显,骑兵拥有主动权,可以控制距离。
......
眼看对面大营里没有动静,袁谭带着众人翻身下马。
自有人照料着马匹。
他身披铠甲,打了这么久也有些疲惫,于是坐在草地边,随手掐了根茅草衔在口中。
荀攸犹豫了好半晌,方才问道:“公子,这个战法还有来历?”
“这个啊!”
袁谭想了想道,“我之前在平原国遭遇田楷,他就是用这个战法对付我的。”
荀攸好奇的问道:“公子当时是如何应付的?”
作为以后自己的随军军师,袁谭有了好的经验,自然要倾囊而授。
毕竟再厉害的天才,也需要有经验才行。
就算是韩信,也是先刷小怪,最后才车翻西楚霸王的。
如果刚出来就和项羽对标,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脑子里胡乱想着,袁谭开始介绍:“当时我也有一支骑兵,就让骑兵锁死对方一队骑兵,最后两只骑兵你追我赶,追到马匹力尽之后将之俘虏。
对于另一队骑兵,我就示之以弱,不断的勾引他冲阵。
甚至不惜让他们烧了我的大军辎重和粮草。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冲阵了,然后被我的大盾兵,长矛兵和刀盾手教做人。”
荀攸点点头:“骑兵冲阵,虽然威势骇人,可一旦无法脱身,就会沦为步兵的靶子。”
袁谭笑道:“是啊,我吸取他的教训,稍作改良!
就是情愿让对方逃走,也绝不冲阵。
只有当对方大溃散的时候,才回去收割人头。
这个战法如果要命名的话,就叫做田楷战法吧,也算是纪念一下他!
荀攸:“......”
公子看似正直、宽仁,实则......任侠。
袁谭思索着道:“其实,我还用了一点心理效应,以马蹄声类比群狼的嗥叫,以箭雨类似群狼的撕咬,驱赶黄巾贼如羊群,去冲击他们自己的阵形。
如果数十万的战场上,这样一环套一环,甚至有可能由几千人的溃败,演变成数十万人的大逃亡。”
荀攸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袁谭看着不远处的马匹,脑海中忽然福至心灵:“这个马蹄声好像不够整齐,响亮。
对了,马蹄铁!”
这个时代,还没有马蹄铁这种简单的产物。
而骏马如果装上了马蹄铁,不但可以跑得更远,那整齐的马蹄声,恐怕会更加震慑人心。
甚至万一冲阵的话,马蹄铁踏在敌人的身上,也会更疼!
轰轰轰轰!
就在这时,天边一片烟尘卷起,烟雾中是整齐的马蹄声。
荀攸站起身子向远方看去,口中道:“太史子义到了!”
“也该来了!”
袁谭拍了拍手,却是躺了下去,“他还先出发的,我都打赢两场仗了,他还没到,真是有够磨叽。”
“鼠辈,逆贼,恶贼!”
还在骂街的袁卫们已经词穷了,听到了马蹄声纷纷回过头。
轰轰轰!!
纵横而来的骑兵,漫山遍野,六千匹骏马崩腾而来的气势,绝非是八百骑兵可以比拟的。
不多时,太史慈率众赶到,他把大军交于王门,自己孤身一人纵马而来。
看到躺在地上一脸笑意的袁谭,太史慈翻身下马,快走数步上前道:“公子,慈来晚了!”
袁谭拍了拍手,站了起来,指着前方的大营道:“别说我没给你留功勋啊,这大营里面有一万多的黄巾精锐,怎么吃掉他,好好想办法!”
“唯!”
太史慈长身而起,不过看着对面大营的壕沟、鹿角和拒马,还是陷入了沉思。
他的骑兵同样是轻骑,士兵们还着有铠甲,至于马匹,只有脖子前方挂着的草甲,和脑袋上的一块铁皮。
骚扰还行,攻击大营......
就在他眉头越来越紧锁的时候,荀攸忽然开口道:“一万多人总要吃喝,这营中也不知存有多少粮草。”
太史慈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他连忙抱拳道:“慈多谢军师提点!”
言罢上前请示道:“公子,慈率两千骑,绕开大营,断其粮路。
如此一来,大营中的黄巾贼必出兵或者撤退。
届时,公子可率一千骑及八百骑兵随后掩杀。”
“好!”
袁谭起身拍了拍手,“太史子义,要加油啊,这样下去,三尺之剑才能变成五尺,六尺!”
他现在还没有搞到宝剑,只能如此安慰太史慈了。
剑的长度,象征着身份的地位。
但也是一种象征意义,并不是强制性的,七尺剑也并非是天子专用。
就比如万岁,现在也不是天子的专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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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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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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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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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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