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蒲团上的袁谭,目光闪烁。
不知道和糜竺有没有关系?
琅琊郡属于徐州。
徐州有个巨富叫糜竺。
在三国演义中第10回出场,第11回留名。
虽然本事不大,但贵在钱多。
最终,袁谭深吸一口气,放弃了抢劫的想法。
毕竟自己是朝廷命官,不是山贼土匪。
要坚守底线。
因为抢钱可能真的会上瘾。
在袁谭胡思乱想的时候,各色菜点已经上桌。
烤乳猪、熟牛肉、羊肉......咸菜,还有点蘸的香油、醋和酱油。
看着案子上的各色酒肉,袁谭的鼻子骤然有点酸。
在青州过的那叫人的日子么?
身边的几名亲兵不能饮酒,于是令几人各领了一根羊腿,半斤牛肉,一碟咸菜和酱油。www.xiumb.com
坐在后面的桌子上,开开心心的啃了起来。
太史慈看着酱油,眼睛也是明亮发光,回身问道:“有无鱼生?”
那接待的小厮一怔,随即笑道:“大人真是会吃,整个阳都县,也就俺们糜东楼有东海捕来的加吉鱼,快马加鞭送到,养在取自东海的海水中,现在还活蹦乱跳呢!”
吃鱼生蘸酱油?
袁谭:“......”
有种太史慈是穿越者的错觉。
果不其然,不一会的功夫,那小厮端上来一盘生切的菲薄鱼片。
太史慈眼睛更亮了,指着生鱼片道:“公子,此鱼乃是加吉鱼,生吃最是细腻,煮汤反而不好。
吾在东莱、最爱吃之,后到辽东,虽有此鱼,却无酱油!实在心痒难耐!”
万没有想到,不苟言笑的义士太史慈居然是个吃货。
袁谭笑道:“今日无事,子义尽可放开肚量!”
至于袁谭,他前世便不太爱吃些生的海鲜,因为吃熟的都闹肚子......
“嗯!!”
太史慈先是拿起一块鱼片,蘸了点酱油放入口中,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咀嚼。
逐渐的,满足的表情浮现在脸庞上。
太史慈陡然睁开眼:“此味甚正,掌柜,再来十条!!”
袁谭:“......”
往日里吃羊肉牛肉也没见如此兴奋,感情太史慈是个海鲜爱好者。
为了保证太史慈的忠诚度,以后可以多给太史慈弄些海鲜......
这个念头浮上心头的时候,袁谭忽然想起了三国演义中另外一个爱生吃海鲜的人。
徐州陈登陈元龙,好像不到四十岁就挂了。
记得书里写的是陈登请华佗给他看的,华佗看过之后说治好了,但是三年后还会复发。
复发之后就无药可治了。
发病的原因就是爱吃生鲜。
而陈登果然在三年后病发而亡。
看着吃的欢快的太史慈,袁谭一时犹豫起来。
劝不劝,劝不劝?
三国演义中,太史慈可不是吃海鲜病死的,而是中了张辽的箭,然后死的。
如此想来,这个应该因人而异吧!
或者是陈登喜欢乱吃......
袁谭不是医学专业的,对这个也不是很精通。
但见太史慈吃的开心,也就没有阻拦。
陡然,袁谭想起了什么,招过那名小厮,问道:“芥末有么?”
那小厮再次怔住,随即向袁谭竖了个大大的拇指:“公子才是真正的老饕!芥末酱可是俺们东家从雒阳带过来的好东西。”
不一时的功夫,两小碟黄色的稀糊状物事端上来。
袁谭介绍道:“子义,酱油蘸鱼生,好吃是好吃,却没有灵魂。
再加点芥末试试!”
说完后,自己夹了块鱼生,在芥末里蘸了点,又在酱油里蘸了蘸。
一口下肚,果然酸爽。
太史慈学着袁谭的吃法,不过他觉得袁谭蘸的太少,不够豪气。
于是把鱼生在芥末里搅了搅,这才蘸上一点酱油。
然后一口吞下。
“呃!”
下一刻,太史慈的表情就变得狰狞可怖起来。
但他显然不舍得把口中鱼片吐掉,强忍着嚼了两口咽下。
“啊!”
等眼睛睁开的时候,瞳孔已经湿润了。
“爽不爽?”
袁谭忍不住大笑。
看到这一幕,身后的几个啃羊腿的亲兵相互看了看,也跟着傻笑起来。
“哼,乡野竖子,不知礼节么?!”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个壮汉忽地冷哼一声。
把手中的酒碗狠狠的放在了桌子上。
袁谭扭头看去,只见那人面容落寞,胡子拉碴,大约四十上下的年纪。
碗中的醪糟已饮去大半,面色潮红。
几名亲兵就欲上前,却被袁谭冷厉的眼色止住,讪讪的退回继续啃羊腿。
“爽!”
这是太史慈一番回味后,奇道:“这味从鼻腔直冲天灵,何其酸爽!但此时想想,居然忍不住要再来点!”
“哈哈哈!”
袁谭忍不住再次笑了起来,拍了拍桌子对小厮道:“你们这个什么糜东楼很牛的样子,有什么好酒么?这醪糟水一看就没有兴趣。”
“好酒我们这自然是有的,但不知大人要好到哪个法处。”那小厮见几人豪爽,兼有知道许多吃的妙法,忍不住显摆起来。
袁谭道:“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四世五公,天下士大夫领袖袁家的嫡长子,到了阳都这种小县城,排面可不能拉下。
若是类比后世,袁谭现在的身份可比那些所谓顶级公子更顶级无数倍。
“最好的?那自然是九酝甘醴了,不过那个是从南阳运过来的好酒。
如今天下动乱,已没有源出了,本楼也是以前的存货,喝一坛少一坛。
所以价格比往日要高上一些。”
袁谭笑道:“再贵重也有个价格,你先说个价格,喝得起我们便喝,喝不起也长个见识!”
这话说的亲切,小厮顿时好感大生,躬身道:“九酝甘醴,五斤一坛,但开便忍不住要饮尽,所以要按坛售卖。”
此时,台上的乐舞正好结束。
台下看戏的众人,大都自怀中掏出铜钱扔了过去,一时间叮叮当当,好似下雨一般。
太史慈方才正要说话,此刻见状也自怀中掏出一把钱,扔了过去。
二楼上更有人高声唱道:“诸葛公子赏钱十贯!”
台上的舞女们顿时弯腰,齐声道:“奴家谢诸葛公子赏!”
下一刻,又有人唱道:“王家公子典赏钱二十贯!”
台上的舞女们腰弯的更深了,齐声道:“奴家谢典公子赏!”
“哼!”
楼上包厢正有人冷哼,已经又有小厮唱道:“曹家公子德赏钱一百贯!”
“奴家谢典公子赏!!”
在有人的示意下,舞女中最漂亮的几人向楼上走去。
......
“这曹家公子德是何人啊?”
大厅中,不少人开始议论起来。
“还有谁,前大司农,太尉曹嵩的小儿子!”
“怪不得这么霸气,一出手就秒杀了王家和诸葛家。”
......
与此同时,被打岔了的太史慈,再次问起了酒水的价格:“你这厮,口气不小,快快报上价格!”
“嘿嘿!”
那小厮拉着音道,“存放五年的,要十贯钱一坛;存放十年的,要二十贯钱一坛。
还有存放二十年的极品,要五十贯钱一坛。几位爷,还要么?”
方才太史慈撒钱他也看在眼中,虽然抓了一大把,但也有百十钱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自然笃定几人喝不起九酝甘醴了。
毕竟最便宜的五年,也要一万钱一坛。
一千钱串成一贯,十贯钱就是一万钱。
二十贯钱就是二万钱。
最后二十年的,需要五万钱。
而等闲一个包子,不过一二钱。
这个价格,已经贵的有些离谱了。
太史慈虽然做过送信的小吏,但多年逃亡辽东,还要给老母寄送钱物,是故没有多少结余。
不然也不会受邴原等人资助。
听了这话,面色登时便有些红润。
袁谭倒没啥感觉,现代造酒业已经工业化运转了,某台还要一千多一斤呢。
汉末的酿酒可都是全程手工的,而且从荆州南阳运输到徐州琅琊,再存放五年。
一坛才要一万钱,岂不是白菜价。
最主要原因,四世五公的袁家长子本身就不缺钱,太守蔡伯起又送了海量的财富。
当然这些事情,太史慈并不知道。
袁谭道:“那就二十年的来两坛!”
小厮一愣,忍不住看了看袁谭几人,顿时觉得对方人高马大,有可能吃白食。
于是讪笑道:“不是小的不信几位大人,实在是大人们面生的紧。”
这种人袁谭见得多了,当下也不在意,自怀中取出一块马蹄金扔过去:“够不够?多的赏你了!”
“够够够!小的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小厮接住马蹄金,顿时连声道,随即一溜烟的小跑离开了。
汉朝的日常交易基本使用的都是铜钱甚至粮食。
极少数才会使用白银,至于马蹄金,就更少了。
能随手扔出马蹄金的,非富即贵。
更何况,一块马蹄金,大约能兑换十三四万钱。
两坛二十年的酒不过十万钱,如此一来,不但酒钱饭钱都够了,还有些节余。
这也是小厮兴奋莫名的原因。
不一时,小厮带着四名壮汉,抬着两坛酒走到了袁谭的旁边。
随行的还有两名少女,端着尊贵的酒具。
原本古朴的酒坛已经被擦拭的干干净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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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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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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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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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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