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袁家长子>第34章 曹嵩可能在阳都
  糜东楼。

  坐在蒲团上的袁谭,目光闪烁。

  不知道和糜竺有没有关系?

  琅琊郡属于徐州。

  徐州有个巨富叫糜竺。

  在三国演义中第10回出场,第11回留名。

  虽然本事不大,但贵在钱多。

  最终,袁谭深吸一口气,放弃了抢劫的想法。

  毕竟自己是朝廷命官,不是山贼土匪。

  要坚守底线。

  因为抢钱可能真的会上瘾。

  在袁谭胡思乱想的时候,各色菜点已经上桌。

  烤乳猪、熟牛肉、羊肉......咸菜,还有点蘸的香油、醋和酱油。

  看着案子上的各色酒肉,袁谭的鼻子骤然有点酸。

  在青州过的那叫人的日子么?

  身边的几名亲兵不能饮酒,于是令几人各领了一根羊腿,半斤牛肉,一碟咸菜和酱油。www.xiumb.com

  坐在后面的桌子上,开开心心的啃了起来。

  太史慈看着酱油,眼睛也是明亮发光,回身问道:“有无鱼生?”

  那接待的小厮一怔,随即笑道:“大人真是会吃,整个阳都县,也就俺们糜东楼有东海捕来的加吉鱼,快马加鞭送到,养在取自东海的海水中,现在还活蹦乱跳呢!”

  吃鱼生蘸酱油?

  袁谭:“......”

  有种太史慈是穿越者的错觉。

  果不其然,不一会的功夫,那小厮端上来一盘生切的菲薄鱼片。

  太史慈眼睛更亮了,指着生鱼片道:“公子,此鱼乃是加吉鱼,生吃最是细腻,煮汤反而不好。

  吾在东莱、最爱吃之,后到辽东,虽有此鱼,却无酱油!实在心痒难耐!”

  万没有想到,不苟言笑的义士太史慈居然是个吃货。

  袁谭笑道:“今日无事,子义尽可放开肚量!”

  至于袁谭,他前世便不太爱吃些生的海鲜,因为吃熟的都闹肚子......

  “嗯!!”

  太史慈先是拿起一块鱼片,蘸了点酱油放入口中,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咀嚼。

  逐渐的,满足的表情浮现在脸庞上。

  太史慈陡然睁开眼:“此味甚正,掌柜,再来十条!!”

  袁谭:“......”

  往日里吃羊肉牛肉也没见如此兴奋,感情太史慈是个海鲜爱好者。

  为了保证太史慈的忠诚度,以后可以多给太史慈弄些海鲜......

  这个念头浮上心头的时候,袁谭忽然想起了三国演义中另外一个爱生吃海鲜的人。

  徐州陈登陈元龙,好像不到四十岁就挂了。

  记得书里写的是陈登请华佗给他看的,华佗看过之后说治好了,但是三年后还会复发。

  复发之后就无药可治了。

  发病的原因就是爱吃生鲜。

  而陈登果然在三年后病发而亡。

  看着吃的欢快的太史慈,袁谭一时犹豫起来。

  劝不劝,劝不劝?

  三国演义中,太史慈可不是吃海鲜病死的,而是中了张辽的箭,然后死的。

  如此想来,这个应该因人而异吧!

  或者是陈登喜欢乱吃......

  袁谭不是医学专业的,对这个也不是很精通。

  但见太史慈吃的开心,也就没有阻拦。

  陡然,袁谭想起了什么,招过那名小厮,问道:“芥末有么?”

  那小厮再次怔住,随即向袁谭竖了个大大的拇指:“公子才是真正的老饕!芥末酱可是俺们东家从雒阳带过来的好东西。”

  不一时的功夫,两小碟黄色的稀糊状物事端上来。

  袁谭介绍道:“子义,酱油蘸鱼生,好吃是好吃,却没有灵魂。

  再加点芥末试试!”

  说完后,自己夹了块鱼生,在芥末里蘸了点,又在酱油里蘸了蘸。

  一口下肚,果然酸爽。

  太史慈学着袁谭的吃法,不过他觉得袁谭蘸的太少,不够豪气。

  于是把鱼生在芥末里搅了搅,这才蘸上一点酱油。

  然后一口吞下。

  “呃!”

  下一刻,太史慈的表情就变得狰狞可怖起来。

  但他显然不舍得把口中鱼片吐掉,强忍着嚼了两口咽下。

  “啊!”

  等眼睛睁开的时候,瞳孔已经湿润了。

  “爽不爽?”

  袁谭忍不住大笑。

  看到这一幕,身后的几个啃羊腿的亲兵相互看了看,也跟着傻笑起来。

  “哼,乡野竖子,不知礼节么?!”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个壮汉忽地冷哼一声。

  把手中的酒碗狠狠的放在了桌子上。

  袁谭扭头看去,只见那人面容落寞,胡子拉碴,大约四十上下的年纪。

  碗中的醪糟已饮去大半,面色潮红。

  几名亲兵就欲上前,却被袁谭冷厉的眼色止住,讪讪的退回继续啃羊腿。

  “爽!”

  这是太史慈一番回味后,奇道:“这味从鼻腔直冲天灵,何其酸爽!但此时想想,居然忍不住要再来点!”

  “哈哈哈!”

  袁谭忍不住再次笑了起来,拍了拍桌子对小厮道:“你们这个什么糜东楼很牛的样子,有什么好酒么?这醪糟水一看就没有兴趣。”

  “好酒我们这自然是有的,但不知大人要好到哪个法处。”那小厮见几人豪爽,兼有知道许多吃的妙法,忍不住显摆起来。

  袁谭道:“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四世五公,天下士大夫领袖袁家的嫡长子,到了阳都这种小县城,排面可不能拉下。

  若是类比后世,袁谭现在的身份可比那些所谓顶级公子更顶级无数倍。

  “最好的?那自然是九酝甘醴了,不过那个是从南阳运过来的好酒。

  如今天下动乱,已没有源出了,本楼也是以前的存货,喝一坛少一坛。

  所以价格比往日要高上一些。”

  袁谭笑道:“再贵重也有个价格,你先说个价格,喝得起我们便喝,喝不起也长个见识!”

  这话说的亲切,小厮顿时好感大生,躬身道:“九酝甘醴,五斤一坛,但开便忍不住要饮尽,所以要按坛售卖。”

  此时,台上的乐舞正好结束。

  台下看戏的众人,大都自怀中掏出铜钱扔了过去,一时间叮叮当当,好似下雨一般。

  太史慈方才正要说话,此刻见状也自怀中掏出一把钱,扔了过去。

  二楼上更有人高声唱道:“诸葛公子赏钱十贯!”

  台上的舞女们顿时弯腰,齐声道:“奴家谢诸葛公子赏!”

  下一刻,又有人唱道:“王家公子典赏钱二十贯!”

  台上的舞女们腰弯的更深了,齐声道:“奴家谢典公子赏!”

  “哼!”

  楼上包厢正有人冷哼,已经又有小厮唱道:“曹家公子德赏钱一百贯!”

  “奴家谢典公子赏!!”

  在有人的示意下,舞女中最漂亮的几人向楼上走去。

  ......

  “这曹家公子德是何人啊?”

  大厅中,不少人开始议论起来。

  “还有谁,前大司农,太尉曹嵩的小儿子!”

  “怪不得这么霸气,一出手就秒杀了王家和诸葛家。”

  ......

  与此同时,被打岔了的太史慈,再次问起了酒水的价格:“你这厮,口气不小,快快报上价格!”

  “嘿嘿!”

  那小厮拉着音道,“存放五年的,要十贯钱一坛;存放十年的,要二十贯钱一坛。

  还有存放二十年的极品,要五十贯钱一坛。几位爷,还要么?”

  方才太史慈撒钱他也看在眼中,虽然抓了一大把,但也有百十钱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自然笃定几人喝不起九酝甘醴了。

  毕竟最便宜的五年,也要一万钱一坛。

  一千钱串成一贯,十贯钱就是一万钱。

  二十贯钱就是二万钱。

  最后二十年的,需要五万钱。

  而等闲一个包子,不过一二钱。

  这个价格,已经贵的有些离谱了。

  太史慈虽然做过送信的小吏,但多年逃亡辽东,还要给老母寄送钱物,是故没有多少结余。

  不然也不会受邴原等人资助。

  听了这话,面色登时便有些红润。

  袁谭倒没啥感觉,现代造酒业已经工业化运转了,某台还要一千多一斤呢。

  汉末的酿酒可都是全程手工的,而且从荆州南阳运输到徐州琅琊,再存放五年。

  一坛才要一万钱,岂不是白菜价。

  最主要原因,四世五公的袁家长子本身就不缺钱,太守蔡伯起又送了海量的财富。

  当然这些事情,太史慈并不知道。

  袁谭道:“那就二十年的来两坛!”

  小厮一愣,忍不住看了看袁谭几人,顿时觉得对方人高马大,有可能吃白食。

  于是讪笑道:“不是小的不信几位大人,实在是大人们面生的紧。”

  这种人袁谭见得多了,当下也不在意,自怀中取出一块马蹄金扔过去:“够不够?多的赏你了!”

  “够够够!小的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小厮接住马蹄金,顿时连声道,随即一溜烟的小跑离开了。

  汉朝的日常交易基本使用的都是铜钱甚至粮食。

  极少数才会使用白银,至于马蹄金,就更少了。

  能随手扔出马蹄金的,非富即贵。

  更何况,一块马蹄金,大约能兑换十三四万钱。

  两坛二十年的酒不过十万钱,如此一来,不但酒钱饭钱都够了,还有些节余。

  这也是小厮兴奋莫名的原因。

  不一时,小厮带着四名壮汉,抬着两坛酒走到了袁谭的旁边。

  随行的还有两名少女,端着尊贵的酒具。

  原本古朴的酒坛已经被擦拭的干干净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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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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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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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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