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腰处有个山寨,全是木头所建的,看起来朴素无华,但是面积却是不小。
伴随着“吱嘎嘎”的声音,山寨的大木门被拉开了,一队行者走进了山寨中。
他们都是男子,穿着粗衣,背着包裹,腰间别着兵器,看起来风尘仆仆,领队的是一个魁梧强壮的汉子。
“二当家的!”
“彪哥回来啦!”
山寨中的人们纷纷向领队的壮汉行礼。
“回来了,这两天收获满满!”
彪哥笑着向他们点头,走进了木棚,把身上的包裹卸下,接着便拿水舀子往铜盆里倒水,很是粗放地用双手搓着脸。
一个小瘦子一边将包裹中的粮食往米缸中倒,一边低声说道。
“彪哥,你知道吗?帮主昨晚和小语同房了。”琇書網
“真的?”
彪哥惊喜道。
寨里的人们都知道,帮主和一个叫小语的女子生活在一起。
可他们从未见过小语的容貌,因为她一直穿着裙装,遮着面。
虽然她看起来胸上没啥肉,不过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特有韵味,腰也很细,想必那容颜也是极美的。
小语应该是身子有病,基本不怎么出屋,帮主对她是很照顾,每日都给她熬药。
大概是怕寨中的大锅饭不合她口味,帮主特地与妇人学了手艺,亲自下厨做给她吃。
他对小语百依百顺,简直捧在手心里怕化了。
可是两人却一直分房睡,帮主平时又少言寡语,呆板木讷,兄弟们就很替他俩着急。
小瘦子答道,“千真万确!昨晚帮主进了小语的屋子就没出来过。”
彪哥闻后,哈哈大笑。
“这可是大好事啊,看来不久以后我们就有小帮主了。”
这时,屋内突然传来“呜呜”的号角声,这是让大家集合开会的信号。
山寨中的上百号人很快就集中在了大院之中,等待着帮主发号施令。
没过多久,帮主走进了大院,坐在了虎皮高座上。
只见他头戴虎皮毡帽,胸挂狼牙挂饰,身穿黑色劲服,脚蹬鹿皮靴,浓眉大眼,长得如同异域王子一般,英俊帅气。
众人瞥见了他颈部有吻痕,眸中都是含笑的。
彪哥直接就开起了玩笑。
“大哥,啥时候办婚事啊?我们等着喝你和小语的喜酒呢!”
此言一出,众人都嘻嘻哈哈的跟着起哄。
帮主没笑,也没说话,只是沉着脸盯着众人,浑身带一股由内透向外的寒气。
众人一看气场不对,纷纷安静了下来。
帮主冷冷的开了口。
“是谁出的主意抢劫军粮?”
众人唰的一下将视线都集中在院中一人身上,视线中心的小年轻举起了颤抖的手。
帮主眉毛一横,厉声斥道。
“你们简直无法无天了!我都说过多少次了,行事要低调!”
众人知道闯祸了,纷纷低下头,默不出声了。
帮主站起了身,用难以描述的目光从每个人脸上一一扫过,之后长叹一口气,说道。
“我带不了你们了,今日,咱们这个帮就此散了,各回各家吧!”
众人听了震惊之余,又十分的沮丧。
其实无名帮的成员并不是地地道道的山匪,只是一些想求口碗饭吃,顺便做点善事的穷老百姓。
帮主对他们都是有恩的。
最初是彪哥带几个饥民进山里采野菜,意外发现了山中有猎户居住,他们饿的难受,就盯上了猎户院内的腊肉,闯进去抢,怎知猎户身手了得,几招就把他们都撂倒了。
之后猎户不仅没有惩罚他们,还给了他们食物吃,这几人便拜了猎户为大哥,求他救救自己的命。
猎户自己也没储备太多食物,便下山进了唐州城,利用自己的武功偷了豪绅家的粮食养活他们。
后来越来越多的饥民入了山,都被这猎户施以援手,那些得瘟疫的人,寨中虽然不收,也会被施舍银两让其买药。
渐渐地,这些获救了的饥民就组成了一个无名的帮派。
大家互帮互助,劫富济贫,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开始的小偷小摸,到现在发展成了抢劫军粮。
如今大家一听帮主要解散了本帮,都感到非常难受。
彪哥拍拍胸脯,说道。
“大哥,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我带的头,要打要罚随你,宰了我都成,但是自此让大家散了是不行的,我们要一直跟随着大哥。”
小年轻急忙跪下,哭声说道。
“我现在哪有家可回啊,家人不是饿死就是病死了,山寨就是我的家!请大哥责罚我!”
众人也纷纷出言相求,有的都哭了起来,场面感人肺腑。
帮主的态度却异常坚决。
“既然你们不愿散,那彪子,你就当帮主吧,我带小语今日便离开山寨!”
彪哥一脸困惑。
“大哥,为什么啊,唐州是新来了个当官的,但他没有说要抓我们啊。他只说让我们以后别再抢劫了而已,那我们种田,打猎还不行吗?”
帮主随口问道。
“哪个当官的?”
彪哥道。
“我们后来打听了,好像叫沈琴,是个四品大官呢。”
“沈琴?!”帮主一脸震惊地重复了一句。
小年轻更正道,“诶,人家只是四品医官,说话算不得数的。”
彪哥一把抓起小年轻的衣领,怒道,
“你到底是哪头的?都怪你瞎出主意,看,把大哥快气走了吧!”
“我错了,我错了!”
小年轻急忙求饶道。
“大哥只是一时气话,他才不舍得抛下我们呢,是吧,大哥!”
说罢,他将讨好的笑脸转向帮主,却发现帮主已经离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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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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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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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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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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