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齐从车上下来,抬眼四顾,发现眼前是一间破败的客栈,斑驳的墙面,要掉不掉的招牌上写着“悦来客栈”四个大字,明显一副年久失修的模样。
李晓在一旁道:“大人,暗卫找的这处客栈您可满意?”
苏齐点了点头:“这处客栈很隐蔽,甚合我意。”
史密斯不解道:“为什么要找这么一处客栈?
瞧这巷子里,人都看不到一个,客栈开在这里可真浪费。”
苏齐道:“幸亏这里有这么一处客栈,正好方便咱们藏身,走,进去看看。”
客栈里只有一个伙计在柜台后面打瞌睡,李晓上前将人叫醒。
那伙计也不甚殷勤,仿佛有没有客人上门都无所谓的样子。
他随意给苏齐几人登记了信息,然后就将人领去了客房,临走时还好心交代了一声:
“诸位客官是从外地来的,不知道我们这的规矩。
天一黑就不要随意在外走动了,否则,若被人给抓起来,我可保不了你们。”
苏齐问道:“抓人的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们?”
伙计不耐烦道:“说了是规矩了,问那么多干嘛。”
说完这话,也不理会众人,自顾自地走了。
这生意做得,真是任性!
苏齐看了李晓一眼,后者立马道:“属下立马派人去查探。”
苏齐道:“好,有劳了。”
皇宫暗卫的速度真不是盖的,回房不过片刻,李晓就过来汇报了:“大人,查探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怎么说?”
“那伙计说的,确有其事,不过也是最近才发生的。
每到深夜,出没在街上的外乡人就会被邪教的教众抓走,用来祭祀已死的靖王。”
听了这话,苏齐惊悚:这些人竟然猖狂至此?
“官府怎么不将这些刁民给抓起来?莫非还不知道此事?”
李晓解释的时候也有些无奈:“探子来报,知府衙门已经被山东百姓围困了,府衙里包括孙大人在內的一众官员,都出不了门。”
这消息听起来简直荒诞之极:“府衙里的府兵都是吃白饭的吗?居然连几个老百姓都打不过?”
“皇上曾下令,不得对山东百姓用兵,所以才造成了如此的局面。”
听了这话,苏齐一声长叹:“皇上是爱名如子的好皇帝,只是可怜了孙大人。
皇上派他来处理靖王的后事,想不到,他竟把自己给搭了进去,只怕此刻正在衙门里头哭呢!
幸好咱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去府衙报道,否则被那些百姓来个请君入瓮,岂不糟糕。”
“大人英明!”
几人换上了当地百姓的衣服,简单乔装一番就出了客栈。
主要是苏齐,他在嘴唇边贴了道八字胡,一下从少年郎变成了个中年大叔。
因为他之前赶考的时侯经过山东,曾在这里犯下一件“大案”,以防被人给认出来,不得已才修饰一番。xǐυmь.℃òm
此时太阳西斜,已经是傍晚时分,在外逗留的时间不宜过长。
府衙离这里不远,因此,几人决定先去府衙外头探探虚实。
穿过两条街道,苏齐几人来到了府衙门外。
眼前的场景让几人吓了一跳:
只见衙门外的广场上,老百姓密密麻麻盘坐在一起,粗粗数来,约有上千人之多。
偌大的人群,居然一点声音都没有,所有人闭眼而坐,两手规矩地置于膝盖,静默不语。
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哪个寺庙的大法师出来开坛授法呢!
这么多人,如此有秩序有纪律的齐聚一堂,不可能没有领导者。
苏齐眯眼朝人群中找去,可瞧了半天,也没看出哪个是带头大哥。
他只得转头问李晓:“你可知这些人中,哪个是领头人?”
李晓道:“领头的在官府大牢。”
哦~~
这么看来,这些人静坐于此,是想让官府放了他们的带头大哥(大姐)?
苏齐正思索着要不要上前找个人搭话,一旁的史密斯早就按耐不住兴奋了,他高兴地叫道:
“他们在做祷告,他们都是我上帝教的信徒啊!”
苏齐问道:“你确定他们是在祷告,而不是在打坐?”
“确定,非常确定!”史密斯边说着,边冲向了人群。
“喂~小心你的狗头啊!”苏齐忙出声喊道。
但还是晚了!
只见史密斯在人群中间兴奋得手舞足蹈,企图说服这些百姓。
可他说的不但没人听,反而将那帮人给惹毛了,几个百姓起身就把他给轰到了一边。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们应该相信我,你们这样,上帝会伤心的......”
“上帝是哪根葱,岂能跟我们的靖王相比?你个外乡人若再来捣乱,小心我们不客气!”
几人将史密斯威胁了一通,就又重新回到了“打坐”的队伍里!
见人走了,苏齐才悄悄挪过来,将倒在地上的史密斯拖拽到隐蔽的地方后,问道:
“如何,那帮人说了什么?”
史密斯垂头丧气地回答:“他们不信上帝,他们只信靖王。
他们说,靖王是他们的守护神,是他们的信仰,别人都不配跟靖王相比。
他们怎么能这样?
上帝请饶恕他们,阿门!”
说完便在胸前比划了个十字。
苏齐感叹:靖王真是能耐啊,这是直接把自己当上帝了吧!
如此看来,让史密斯来传教的计划,还得回去重新规划一番。
从知府衙门回到客栈,苏齐直接把史密斯拉回自己房子里,明言今晚要秉烛夜谈。
两人谈了一宿,直到天边泛白,才敲定了最后方案。
既然直接传教暂时行不通,那就只能走些歪门邪道了。
这方面苏齐擅长,他将曾经看过的一些忽悠人的把戏直接套过来用:
比方什么,空口吞剑、嘴里喷火、热油锅里打太极、耳朵识字等等。
场地就挑在府衙前的那个广场上,当然,还得需要衙门里一众官员们的积极配合,这样产生的效果才最强。
进衙门通知人这件事,就交给李晓去办吧。
两人合计完,实在累得不行,双双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睡眼朦胧中,忽听屋外响起了敲门声。
苏齐睡眼朦胧地走去开门。
谁知刚把门打开,一把尖刀直逼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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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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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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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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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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