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第115章 起名字这个事儿
  八月份的时候,二嫂如愿以偿生了个女娃娃。

  于秀秀第一次见到小婴儿,丑丑的皱皱的,还没有胳膊长,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抱起来。

  看着二嫂坐在床头给孩子喂奶,她一个劲地感慨,生孩子可真不容易。

  不久后,俞兰兰也生了,只是不是陈广明希望的女孩,而是一个大胖小子。

  俞兵兵当舅舅了,很是开心,天天往姐姐姐夫家里跑。

  于秀秀身边一下子多了两个奶娃娃,一个男娃娃一个女娃娃,她常常上午在二嫂家里,下午又去了俞兰兰那儿。

  “这么喜欢小孩呀,那要不要我们也生几个?”

  徐伟民看着他的小媳妇忙前忙后,对二哥和陈广明羡慕地不得了。

  “以后咱们再生嘛,让我先看看怎么带孩子,学习学习。”

  二嫂恢复挺快,很快就能下地走路,夏天天又热,她常常在家里敞着怀喂奶。

  于秀秀每次过去看到都脸一红,然后别过身子不再去看。

  “秀秀,咱们这都是女人,你害羞个什么劲,快过来坐。”xǐυmь.℃òm

  二嫂整理好衣服,就把于秀秀拉到身边。

  这段日子,二哥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大宝小宝则自觉地天天赖在三叔家里。

  “这几天大宝小宝在你那还乖吧?”

  “乖得很,老三天天带着他们下河去摸鱼,两个小子都晒黑了一大圈。”

  “哎,这次怀这个丫头可比怀大宝小宝的时候省事多了,那时候不知道肚子里面是两个孩子,肚子又大,又没提前做准备,手忙脚乱的。”

  二嫂感叹了一下接着说:“还是姑娘好,姑娘就是贴心,怀着的时候就没怎么受罪,生的时候也顺利。”

  “对了,秀秀啊,你读书多,你帮二嫂给女娃娃起个名字吧。”

  于秀秀连忙摆手,“二嫂,这给孩子起名的一般都是爸妈或者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我可不敢给小宝贝起名字。”

  “没事的,秀秀,你跟老三都是这个孩子的长辈,起个名字还是可以的。”

  一说到起名字,于秀秀可就紧张了。

  毕竟名字可是要跟孩子一辈子的,要是没起好,长大了孩子要怨自己的。

  结果等她去看俞兰兰的时候,陈广明也跟徐伟民提出了这个要求。

  “老三啊,你跟秀秀可是这孩子的干爹干妈,这起名字的事情我可就交给你们了。”

  回家以后,于秀秀和徐伟民两个人捧着字典,又是看八字又是看寓意,在纸上写下了好多个名字,也没有选出来两个合适的。

  “小寒哥,一想到给孩子起名字这么麻烦,都不想生孩子了……”

  徐伟民看着嘟嘟嘴的于秀秀,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这点事就把你给难倒啦。等咱们生孩子的时候起名字就简单点,一二三四往后排怎么样,一一,双双,三三,四四这样?”

  于秀秀扑哧一下就笑出来了,拿出小拳头轻轻擂了一下徐伟民的胸口,“哪有这么偷懒的,到时候孩子不得生气啊。”

  两个人又对着字典翻了又翻,最后定出来两个名字。

  二哥二嫂家的女孩叫徐文锦,陈广明俞兰兰家的小子叫陈景同。

  二嫂和俞兰兰都是在村里请了村里老一辈的稳婆生的孩子。

  俞敏敏这一胎因为宝贝,快到预产期,就早早住进了县里的医院待产。

  那几天王家二老都在医院里忙前忙后,家里只留了王家宝一个人。

  他对自己媳妇生孩子这事毫不关心,反正有他爸妈在医院盯着呢。

  一个人在家里无所事事,又不想做饭,他就天天跑到别人家的菜地里摘黄瓜,有时候还去别人家的鸡窝里面掏鸡蛋。

  好多人家里看到东西丢了,也不敢言语,只能忍气吞声。

  有一次,军子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在村里闲逛的时候,正好碰上王家宝摘别人家的黄瓜,就大声喊了起来。

  这一喊,许多中午在家里午睡的大人都跑了出来。

  本来摘人家几根黄瓜不是什么大事,可王家宝做贼心虚,弓着身子躲在菜地里,往山脚下挪过去。

  就在山上躲了好大一阵子,大家都回家以后,他才敢下山来。

  下山的时候,他没注意,碰到了一个黄蜂窝。

  黄蜂对他追个不停,夏天穿的又单薄,他只好拿胳膊挡着自己的脸。

  挡着挡着,嘴唇还是被咬了,急着去拨弄嘴唇上的蜂子时,眼角又被蛰了。

  等他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些黄蜂,自己的脸也肿得跟猪头一样。

  俞敏敏因为怀孕期间补得太过,胎儿偏大,在医院生产的时候很不顺利,出血过多。

  生完之后,医生要求她继续住院观察。

  普通农家人被蜂子咬了,都是弄点草药敷一敷,过了两天也就好了。

  可王家宝他不认识什么草药,村里人又不怎么待见他,他也没脸去找人。

  没办法,实在是疼得厉害,他只好去求老村长,让叶少强开着拖拉机给他送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面,俞敏敏见到他的样子也吓了一跳。

  本来她就是看中王家宝家里有钱长得还行,现在王家宝越来越胖,人丑了不说,那方面也不行,她看着她的样子,就有点嫌弃。

  不过王家宝看到自己家的大胖小子,倒是心情挺好,就是小孩子因为胖,眼睛挤得小小的,并不是一个讨喜可爱的宝宝。

  俞敏敏是和王家宝一起从医院回家的。

  回家后,她的伙食依旧很好,因为要给孩子喂奶,王家宝妈妈还特意买了好几条鲫鱼养在家里。

  好几次俞敏敏都吃不下去,可是她婆婆不依,一定要她把鱼汤都喝了才行。

  因为这鱼汤可不是给俞敏敏喝的,是给她的大孙子喝的。

  王家宝自从被黄蜂咬了以后,人也学乖了,不再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而是去隔壁村找盛振威和段有成。

  家里的小孩子实在吵得他心烦。

  盛振威和段有成一个断了胳膊一个断了腿,在村里也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三个人寻思着,要不要不在村里搞事情,去水电站看看。

  水电站那边都是技术工人,顿顿都吃的很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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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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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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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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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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