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们围着她,夸她的裙子好看,好几个小姑娘都说回家后要让妈妈也买一件。
调皮的男孩子则乖乖拿起香皂洗手,因为自己黑黑的手掌和白裙子的对比太明显。
叶少聪坐在办公室里,抬头看到门口阳光下站着的于秀秀,明显也一愣。
在初夏万木的新绿里,于秀秀那一袭白裙,就像是绿叶丛中的白色水仙花一样。
“于老师,我大伯母让我问问你哪天有空,去她家量量尺寸,家里的衣服都做完了,她现在有时间帮你做衣服了。”
谢婶是个实在人,也是个明白人,她给于秀秀做衣服本来是好心,可她也得防着村里一些嚼舌根的小人。
她把自己孙子孙女的衣服先做完,再去做于秀秀的衣服,就没人会说她要占于秀秀剩布头的便宜。
而且一个冬天没动针线了,先练练手,再给于秀秀做起衣服来,也顺手一点。
她给于秀秀做衣服这事,一是因为她实在喜欢于秀秀这个姑娘,又想着替自己孙子讨好讨好老师;二是于秀秀长得漂亮,身段也好,穿了她做的衣服,往村里那么转两圈,就跟模特一样。
谢婶这辈子最得意的,就是自己这一手针线功夫,等于秀秀穿着她做的衣服,吸引别人目光的时候,那就是活广告。
叶少聪本来对自己大伯母的针线手艺是很佩服的,她给自己做的衬衫裤子,又合身又舒服,可他看到于秀秀这一身白裙子,就觉得自己大伯母的手艺估计要被比下去了。
毕竟,小姑娘的衣服不仅讲究材质剪裁,更讲究版型,这南方的时髦样式,只怕谢婶都没看到过。
这天放学,于秀秀让大宝小宝给徐伟民带个话,不用等她回家,她要去一趟老村长家里。
之后她就和叶少聪一起出了校门。
于秀秀在村里交友不多,除了自己家,就是常去二嫂家和俞兰兰家,大嫂家里和俞家老屋也去过,这几户人家都是土坯墙茅草顶,屋里也没多少像样的家具。
但是老村长家里不一样。
叶伯和谢婶两个人都勤快,几个儿子也很能干,叶家是一连排的房子带个大院子。
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平时偶尔也会争几句,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和谐的一家人。
于秀秀和叶少聪跟着叶少强的小儿子一起到的家。
谢婶正在忙着给院子里种的花浇水,看到于秀秀,擦干了手就迎了上去。
“秀秀,你这件裙子真好看啊,就是上次去商场买的吧,哎,这样式,我还是第一次见。”
她给于秀秀倒了杯茶,围着她看了又看。
“嗯,这种裙子去年在城里就可流行了,衬衫领的连衣裙。”
于秀秀在城里也有这个样式的裙子,可那些衣服现在都在奶奶那里,她也懒得让奶奶寄过来。
那些样式的裙子在农村还是有点太前卫了,而且不出意外,明年她就要回城里了,寄过来以后,明年又得带回去,麻烦。
可谢婶看到这裙子,就知道自己的想法要落空,于秀秀买那两匹素色棉布,很明显做不出这白裙子的效果来。
外面亮堂,谢婶拿出了软尺,就在院子里给于秀秀量尺寸。
农村又不可能天天穿裙子,总有需要穿衬衫长裤的时候,论起做衣服,谢婶的手艺依然是数一数二的。
叶少聪就当是回了自己家,坐在院子里看小侄子写小作业,偶尔看着于秀秀的身影。
尺寸量完,于秀秀就准备回家了,叶少聪跟她一起,回学校的路上顺便送送她。
“于老师,其实我大伯母是想给你做一套好看的衣服,显摆显摆她的手艺。”
在路上,叶少聪就帮谢婶把原本的想法说了。
于秀秀是老师,在村里属于知识分子,每天来往于学校和家之间,天天被那群学生盯着,进而也被这些学生背后的家长盯着。
不知不觉,她已经是村里引领风向的领头雁了。
村里的大闺女小媳妇已经学着于秀秀的样子梳了各种发型,夏天到了,也都在盯着她身上的衣服。
她今天穿的这身白色连衣裙,已经通过学生们的口传达给了他们的姐姐、妈妈,接下来,村里将有不少姑娘在走亲访友、看电影、上县城的时候穿上这样的衣服。
听了叶少聪的话,于秀秀明白那天为什么谢婶非让自己买布,非要给自己做衣裳。
“那这么说的话,我岂不是辜负了谢婶的好意。”
于秀秀买那素色棉布,是想着在村里穿得低调点,没想到谢婶却是想让她高调。
“下次去县城的时候,我去扯两匹鲜艳点的布,然后让大伯母帮你做吧。你觉得怎么样?于老师。”
叶少聪想着他来买布,再去找一点时髦样式衣服的图册回来给大伯母看看,再让大伯母帮于秀秀做两套衣服。
布钱工钱都是自己出,就当是送给于秀秀的礼物。
“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就改嫁到外地了,这么多年了,一直是大伯大伯母照顾我,大伯母更像是我的妈妈。”
“于老师,我大伯母最自豪的就是她那一手针线功夫,她想给你做衣服就是想着有个表现的机会。”
“到时候你穿着她做的衣服,被村里人夸奖的时候,记得是她帮你做的,就当帮我个忙。我想让她高兴高兴。”
叶少聪拐弯抹角地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了。
这件事,他在中间,一边是给于秀秀送了礼物,一边又让自己大伯母开心。
平时叶少聪很少会说这么多话,也从没求过于秀秀什么,这一路上,倒是让于秀秀对他刮目相看。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从小也是没有母爱的人,所以明白叶少聪对谢婶的感激,就像自己也会想办法逗奶奶开心一样。
“叶老师,既然是我的衣服,还是由我来买布吧,就不让你破费了。”
“可是于老师,大伯母她之前没做过这类裙子,要是拿了你的布没给你做好,她会内心不安的。”
叶少聪说的理由很充分,可于秀秀还是没答应布料全由他来出,最后两个人商量好,布料就算一人一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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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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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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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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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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