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缘在家太受宠了,天天偷鸡摸狗的,养得白白嫩嫩,一点活都没有干过。
工厂车间里的那些活,对于下地的农家汉子来说是轻省的活计,对于他,就是痛不欲生了。
“沈知青,我好没用。”
苏缘红肿了的手放在沈约腿上,煞是可怜。
原本白白嫩嫩的手指,现在一根根肿的跟萝卜一样。
红彤彤的挤在一起。
苏缘很想像以前那样说自己不想去了。
但是,当工人,多光荣啊。
当工人也是一份稳定的工作。
万一以后沈知青出事了,他还能养沈知青呢。
呸呸呸,沈知青怎么会出事呢。
沈知青才不会出事。
沈知青要考大学,肯定专心复习才是最重要的。
那就没时间写稿子了。
对,所以他要养沈知青。ωωω.χΙυΜЬ.Cǒm
苏缘在心里默默为自己鼓劲,同时唾弃着自己那些小心思。
“阿缘乖,太累了就不去了。”
沈约没有经济负担,他的文章算是彻底火了。
不但是京市的圈子,就连附近几个能买到报纸的大市,都知道了有一位叫做元月的文人作者。
写出的作品,都能和国外那些翻译过来的著作媲美。
其他报社转载,要支付新京报社一笔不菲的费用,而沈约也能从中获益。
最近跟新京报社联系,又签了分成合同。
基本上每天的收入都在几百往上,一个月的收入能过万。
这可是这个时代当中的过万,和后世的截然不同。
七八千块钱,都能在京市买一套顶顶好的四合院。
所以,沈约的金钱压力可以说半点也无。
在苏缘眼里,当工人的二三十块钱,对沈约来说,聊胜于无。
还要辛苦他的阿缘工作一天。
“不要,沈知青,我要去,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我不可以。”
苏缘想要把自己红肿的手指藏起来。
其实,本来不是会很红的。
苏缘的工作是组装灯泡配件,有时候还要拧一颗小小的螺丝,自然不能戴上厚重的手套。
暴露在冷空气中。
不只是磨的,更是冻的。
沈约打了一盆温水,抬起苏缘的手放进了水里。
乔景感觉手又胀大了一圈,痒痒的,似乎被温水泡发了似的。
“别动,泡一会儿。”
苏缘的手好像在发烫。
难受。
过了差不多七八分钟。
沈约拿毛巾将苏缘手上的水珠擦了。
“阿缘这么能干,想要什么奖励呢?或者说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礼物。
说起礼物。
苏缘就想到了自己的手表,视线也来到了手腕上。
发现手腕上空空荡荡的。
这才想起,他把手表交给他妈藏了起来。
万一工作的时候,把手表磕着弄坏了,苏缘得心疼死。
“沈知青,我没什么想要的,沈知青多给自己买一点营养品吃就好了。”
“怎么这么听话,嗯?”
沈约的手环住苏缘的腰,低低笑了起来。
“难道,阿缘是想为我省钱吗?”
“我知道沈知青不缺钱。”苏缘认真道。
但是不缺不代表以后不会缺。
像是沈知青说的。
以后还要买房子,那么用到钱的地方还会有许多。
他不能只花沈知青的钱,他也要给沈知青花钱。
“乖乖,不去了,我心疼呢。”
沈约抱着苏缘的腰,轻声呢喃。
“沈知青,我要去的,我要当工人!”
苏缘不想做一个配不上沈知青的二流子。
哪怕他成了工人之后,似乎也配不上沈知青,但至少能离沈知青近一点。
不再是遥不可及,无法触摸的光。
“真的要去?”沈约沉了声音。
“嗯。”
“行吧,那记得中午吃的好一点,至少要吃一个荤菜,知道吗?不要把自己饿瘦了。”
沈约还以为苏缘知道工厂的活是辛苦的之后,便会选择放弃,没想到,他低估了少年的倔强。
......
天气从转冷入冬。
北方的冬天来得很快。
还没有几天,居然下起了毛毛的小雪。
漫天的白絮飞扬。
被子换成了厚棉被。
苏缘最后还是拧着性子,不听沈约的,一如既往的去上班。
往日的二流子,跟被磨了性子似的。
一下子便长大了。
汪桂云是欣慰的。
但有这样变化的苏缘,也让汪桂云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她的小儿子长大了,似乎也不需要她了。
但是,今天苏缘回家,刚刚停好自行车,便发现了家里坐了一个人。
苏缘惊喜出声:“沈知青,你怎么来啦。”
少年的手上是一双黑色手套。
是汪桂云织的,让他骑自行车的时候手不受冻。
沈约的手里抱了一个热水袋,把人拉过来后,脱下手套,将热水袋塞进了苏缘的手里。
“冷了吗?捂捂。”
“好,沈知青。”
苏缘的脸颊和鼻尖吹了冷风,冻得通红。
沈约拿开了搪瓷杯的盖子。
“是泡好的红糖水,已经温了。”
苏缘接过后,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沈知青,工厂的事好忙,我都没时间去见你,没时间学识字了。”苏缘抱怨道。
“没事,我会过来的。”
沈约见苏缘一直站着,让他坐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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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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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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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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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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