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的时候,也是远远地避开她。
苏秀秀的心中蓦地生出一股巨大的恐慌。
如果苏缘说的真的是真的话,那她这几天日子,何其荒谬。
她要找冯浩问清楚!
苏秀秀在苏缘的眼底下跑了。
“冯姨,浩哥在吗?”
冯父早死,留下了一个宽敞的房子。
但比起苏家来,还要小上不少。
因为苏家人口多,而冯家只有母子三个人。
苏秀秀的声音从门外,传到里面正在休息的冯母耳边。
因为冯浩孝顺,一些体力活,不让冯母干,全揽在自己身上。
冯母倒是好好享受了一番儿子的孝心。
待在家里这几天,骨头都要懒散了。
此时听到屋外传来的声音,忍不住皱眉,从炕上起来,打开门出去。
果然见到了苏秀秀。
冯母的表情一收,不再是刚才的不耐烦,而是换上了一副和蔼亲切的模样:
“是秀秀啊,浩子去镇上了,你找他要明天再来,既然来了要不要进来坐坐,你这孩子怎么跑这么远,冯姨给你倒水喝。”
冯母原以为苏秀秀听了冯浩不在后,便会回家去,没想到苏秀秀还真的听了她的话进来。
顿时,脸色变得不好看。
“秀秀,喝水。”冯母把茶杯放到苏秀秀的手边。
苏秀秀没有喝,而是问起了别的:“冯姨,浩哥去镇上做什么了?”
苏秀秀的心里忐忑。
她不想相信苏缘说的话是真的。
可如果没有真的看到,苏缘乱说这些做什么。
“浩子啊......”冯母没有回答,而是敷衍道,
“嘿,秀秀,他们男人有男人的事,这不是我们该管的。”
冯母在冯音音每天的耳旁风下,愈发看苏秀秀不顺眼。
特别是苏秀秀一个姑娘家家的,还找到男方家里来。
开放到这种程度,那叫个什么事哦。
现在的冯母,第一念头,就是想赶快打发走苏秀秀。
听了冯母的话后,苏秀秀的心底一沉。
不安感愈发强烈。
她突然道:
“冯姨,听说你让浩哥跟别的姑娘相看了?”
苏秀秀心里过于担心这件事是真的,于是连一丝停顿都无,便直入主题。
“秀秀,你才哪听来的,你和浩子的事又没有定下。”
冯母擦了擦手,不自然地转移目光。
“我知道了。”苏秀秀的眸底闪过一丝失望。
冯母虽然没有明确回答,但这种逃避就是一种变相的证实。
苏秀秀现在心底很迷茫。
她自重生以来的信念,好像都在不断动摇。
冯浩是前世的遗憾,她认为重生,是要纠正前世的错误。
嫁给冯浩,等冯浩立功升职后,她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冯浩怎么会跟别人相看呢?
不应该是这样的。
不应该是这样的。
她的人生应该改变了才对。
苏秀秀失魂落魄地从冯家出来。
“苏秀秀,你去给我家了?”xiumb.com
娇俏中含着质疑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冯音音面目不善地拦住了苏秀秀。
而苏秀秀没看出来冯音音的恶意。
她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期盼地注视着苏秀秀。
“音音,我去找浩哥,可是家里只有冯姨在,浩哥真的在跟别人相看吗?”
让苏秀秀绝望的是,这个会叫她秀秀姐的女孩子,目露鄙夷地睨了她一眼。
“苏秀秀,我告诉你,你只是一个乡下姑娘,配不上我哥,既然你知道了,那你以后离我哥远远的。”
新嫂子能给她一份当工人的工作,苏秀秀有什么?
听村里一些姐妹说,有些嫂子,没进家门前,会讨好你,进了家门后,本性暴露,生怕小姑子吃得多一点。
虽然苏秀秀没有表现出这种倾向,但耐不住万一呢?
更何况。
当你厌恶一个人时,无论她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坏的。
如同现在的苏秀秀在冯音音眼里一样。
冯音音害怕她妈见过苏秀秀之后反悔,万一又觉得苏秀秀好了怎么办。
于是她放完狠话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脚步轻快。
苏秀秀站在原地,看着冯音音的背影,目光阴沉。
手握成拳头,指甲死死地摁进掌心。
“冯音音,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嫁给冯浩的。”
能听到这一句话的,只有苏秀秀一个,她是在说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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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和苏缘是红河村有名的懒人。
一直无所事事。
因为镇上的邮局关门了几天,送信的邮差按着地址,把沈约的包裹给送到了红河村。
田埂上喊了几声,没人应,邮差便交由大队长转交。
红河村的村民都听到了沈知青有一封从京市寄来的信还有包裹。
沈知青是京市人,他们以为是沈知青的家里人寄来。
直到几日后,根据大队长的大儿媳妇透露出来的口风。
信是从京市的报社寄的,听说是沈知青的文章发表在了京市报纸上!
大队长叫沈约去家里取信。
好事的婆娘便开始传言
沈知青虽然干不了活,不像他们一样做工赚工分,但是人家能写文章挣钱呢!
红河村村民原本不以为然,一篇文章有多少钱。
没想到,听了一嘴后,一篇文章的收入要一百往上走!!!
比他们一年到头的收入都多。
而且沈知青写一篇文章,只需要一天的时间都不到。
红河村里人哪见过这个。
这段时间,诸如此类的话都快传遍整个红河村。
不少大姑大姨都想着把姑娘嫁给沈知青,好换取一笔不菲的彩礼,能让自己家的儿子娶上媳妇。
至于那个和沈知青传闲话的苏缘?
大家都觉得,男人和男人,注定不长久。
马上就分了的。
再说了,苏缘成天连个正经事都不干,偷鸡摸狗,上蹿下跳,哪配得上沈知青的文化人。
不过,沈知青对苏缘确实好啊。
一个二流子,生生的把脸都吃圆了。
身上穿的都是新衣服,据说都是城里人穿的。
和他们自家过年时,扯了布做的衣服不一样。
沈知青天天吃国营饭店。
饭店里的菜,一天的花销就是几块钱。
如果真的能跟了沈知青,生活能差到哪去。
果然还是读书人好,什么都不用做,光写几个字,就能挣他们一年的钱。
红河村里的人,一点字都不识的不在少数,他们是不懂知识能够创造财富的。
他们会的,就是地里刨食,侍候庄稼,有一个好收成。
大队里的。
其实红河村在改革后换了个名字,叫做红河大队。
只是村里人红河村红河村的叫习惯了,再加上地处偏远。
所以依然红河村这样叫着。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
汪桂云劝分的心情有些淡了。
自家儿子和沈知青在一起,确实是自家儿子配不上沈知青。
而且汪桂云想继续固执下去,自家的小儿子也不会听她的。
苏缘一个人到了山上,手里还有一位叔伯给他做的弹弓。
苏缘想要打一只野鸡给沈约炖汤喝。
“苏缘,你家的沈知青骑了一辆自行车回家,你快去看看吧!”
有好事的村民冲着苏缘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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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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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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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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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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