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只放了一点,还是给苏缘炸蛋饼剩下的油。
苏缘的面前是一个香喷喷的蛋饼。
汪桂云特意揉了一团白面,焦黄的鸡蛋落在面饼上,光是闻着油味和鸡蛋味,都让人食欲大动。
除了蛋饼外,还有一碗米饭。
因为今天要炒腊肉,汪桂云索性多加了点大米,把稀饭煮成了干米饭。
当然,里面加了一半黄色的红薯块块。
但,苏缘的碗里,最多只有两小块的红薯,其他都是米饭。
汪桂云在切腊肉时,放了一些在乔景的蛋饼上,将蛋饼的豪华程度翻了个倍。
苏缘吃的香得不行,甚至有一种想剩下半个带给沈约吃的念头。
不过,也只是在心里一闪而过。
他吃剩下的蛋饼,沈知青才看不上呢!
汪桂云拿起勺子,给苏缘舀了好几勺的蒸蛋。
别人是吃米饭,也只有苏缘是在蒸蛋里找米饭。
“妈,蛋饼好好吃哦,妈做的东西我都喜欢吃。”
汪桂云又给苏缘夹了一大筷子的腊肉炒白菜。
不知是不是因为手熟的原因,感觉四分之一的腊肉,都在这一筷子里,然后又到了苏缘的碗里。
苏秀秀稍稍夹一筷子腊肉,便会被苏老大媳妇不经意地瞥过来一眼。
不过是一些肉,看你们整的,还以为是金子呢。
苏秀秀心中十分不屑。
可实际上,她也在犯馋。
从重生开始,苏秀秀虽没有明说,但她是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待这个家一切的。
她知道未来会有多发达。
对于家中的一切,都看不上。
红薯稀饭?
玉米窝窝头?
野菜窝窝头?
咸菜条子?
她
可人嘛,总是会屈服于现实之下。
院外突然走进来了一人。
“桂云婶子,哟,你们正在吃饭啊!”
来人是一个妇人,生得富态,脸上圆滑,见人笑三分。
她叫做芳婶,十里八乡的亲事至少撮合了百八十对。
汪桂云疑惑地放下碗。
“你们家娟子在吗?”
芳婶张望了一下,发现了坐在角落的杨娟,立马冲杨娟招了招手。
苏秀秀这一段时间一直很安静,没有像原来的剧情那样纠缠着沈约。
但当时的苗头已经种下。
“娟啊,你家秀秀最近有空吗?听冯姐说的,他们家浩子这几天就要回来了,如果你这边没意见的话,就找个时间约着相看一下,两人还是要看对眼才行!”
芳婶说话亲切熟稔。www.xiumb.com
话也是对着杨娟说的。
因为他们一家人,男男女女都坐在桌旁,当面议论女儿的亲事不好。
芳婶和杨娟便到了门口的一个角落。
汪桂云一听开场白,顿时明白她们讨论的,是最近说要给苏秀秀说亲事的事。
她作为奶奶,这时候也不能跨过作为父母的儿子儿媳去,默默拾起碗吃饭,没吭声。
苏秀秀筷子一顿。
她咬着唇,看向墙角说话的人,心里涌现出着急来。
冯母认为自己儿子一直在军队,现在年纪也越来越大了,便想着给儿子娶个媳妇。
一来二去,相看了好多个姑娘。
但,那些姑娘,要不就是有个弟弟,父母亲都是重男轻女的。
言语举止中全是各种为弟弟付出一切的思想。
冯母不想招个扶弟魔进家门,不心疼她家冯浩。
要不就是长相不端正。
脸上有一个大痣,还正好在显眼处。
或者是一脸的麻雀斑点。
冯浩可是当兵的,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好女婿人选,找一个镇上姑娘也是绰绰有余。
只是因为冯父早死,冯母一个人把冯浩和女儿拉扯大,就想找个憨实的乡下媳妇,不想找个镇上的姑娘,从此看人脸面。
所以冯母将目光放在了村里。
村里的姑娘不娇气,也能干活,拾掇拾掇家里。
冯浩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母亲的不容易,再加上他在军队里要出任务,对结婚什么的并不热衷,但冯母一直在念叨给冯家留后什么的。
娶个媳妇,既能让母亲安心,就像母亲说的那样,日后家里也有人看顾着。
对于那个姑娘,虽然没有感情基础,但冯浩也会负责的。
冯母相看了好久,最后通过认识的妇人,和杨娟搭上了线。
杨娟自然是欣喜若狂。
当兵的,每个月都有津贴,比起他们这些地里刨食,还挣不到几个钱的庄稼人,要好上很多。
如果秀秀能嫁到冯家,以后也是有了依靠,后半生的生活应该也能稳定下来。
但,原来的苏秀秀可不这么想。
这段时间,正是她知道母亲答应了要和冯家的冯浩相看后,跟家里闹腾,不想要嫁给冯浩。
在原来的苏秀秀眼里,冯浩要回军队,她还没有嫁人,就要独守空闺,跟个寡妇有什么区别呢?
跟杨娟说了很多次,杨娟却一直劝她,不肯松口。
苏秀秀喜欢那些长得斯斯文文的知青,还是城里人,特别是刚来的沈知青,长得出挑白净,还是京市的。
可惜,沈约对她的态度和其他人没有区别。
正巧,同村的混混一直对苏秀秀有意思,去了镇上,还会给苏秀秀带上一点吃食。
有时还说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少女心动,鬼迷心窍下苏秀秀便干脆跟混混跑了。
因为她在村子里待着的时候,曾经见过那个当兵的,不会说甜言蜜语,说话都是冷硬的。
不懂得揣摩心思。
但,也是在后来,苏秀秀才知道,原来还有随军一说。
只是,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和混混到了陌生的城市,再也回不去。
等芳婶走后,还没等杨娟回到饭桌。
苏秀秀便拔起腿,跑向了杨娟。
“妈,我想嫁给冯浩,如果我不能嫁给冯浩的话,我就不嫁人了!”
苏秀秀抓住杨娟的手臂,神色激动。
冯浩未来会当上军官,那个和冯浩结婚的女人,也生活在了富贵中。
苏秀秀重活一世,能想到的是,就是抓住冯浩这条金大腿。
那么,日后过上吃喝不愁的女人,就会是她自己了。
更何况,这也不算是抢不是吗?
本来,她就差点和冯浩结婚了。
“秀秀,你终于想通了。”
杨娟先是不明所以女儿的急切。
等反应过来苏秀秀说的话后,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劝了苏秀秀好多天,劝到已经想要放弃了。
毕竟,如果苏秀秀不愿意,她还能绑着她去相看不成。
“秀秀,冯家的儿子,一定是个顶顶好的人,你们看过就知道了,你嫁到冯家,一定会享福的。”
杨娟还是不敢相信苏秀秀的转变,所以话里的意味依然是劝慰居多。
苏秀秀敷衍地点头。
她当然知道跟了冯浩后会享福。
她暗暗下定决心,这次和冯浩的见面,一定要把这桩婚事定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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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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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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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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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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