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还从没有这样叫过他。
“所以,鸡蛋给阿缘吃,阿缘太瘦了。”
苏缘傻眼了。
“张嘴,啊。”
沈约干净白皙的手指拿起鸡蛋,喂到了苏缘的嘴边。
苏缘作为家里最受宠的小儿子,吃过的鸡蛋不在少数。
鸡蛋一直都是好吃的。
可,还从没有这么好吃过。
苏缘吃东西一向狼吞虎咽,现在特意咀嚼得很慢很慢。
“沈知青,为什么?”
苏缘依然在回味当中,沈约的手指仿佛轻鸿一瞥,触碰即止。
“因为,我也喜欢阿缘呀。”
沈约呢喃一般的话语,炸响在苏缘的脑海中。
苏缘的心都酥了。
他的唇瓣,轻轻划过苏缘的耳廓,异样的感觉从两人接触的地方蔓延开来。
苏缘的脑海里只有两个字,轻浮。
“沈,沈知青?”
苏缘推搡的力气到沈约面前小的不像话。
沈约亲了亲他的额头。
平白的举动中带上爱怜。
“乖,回去吧。”
苏缘迈着脚步,轻飘飘的回到了家。
路过苏缘身旁,从田里扛着锄头走在路上的村民都一脸诧异,这个二流子怎么回事,转了性子?怎么心不在焉的?
等躺在床上时,苏缘才反应过来沈约的不同。
“沈知青也喜欢他......”
这个认知,让苏缘的心口含了灼热的蜜糖一般热切。
苏缘很想找人说一说,找人炫耀,可思来想去,不管是谁,都不是诉说对象。
从回来到躺下,苏缘的嘴角一直翘着,都没有平过,
他在炕上翻滚,床单被带动得褶皱起来。
一想到沈知青亲了他的额头。
苏缘的额头都在发烫。
可是接下来连续几天,苏缘过去知青院,都见不到沈约。
每次无功而返。
苏缘跟一个小贼一样,不断路过知青院,又孤零零地回来。
心情一天比一天的低落。
一来二去,村里的人开始传言,那个苏家二流子指不定是看上哪个女知青了。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沈约在思考,这个时代,他要做什么。
为国为民的科学家?
太累。
这个时代,可谓是遍地是黄金。
所以,做第一批吃螃蟹的商人?
也挺累的。
想来想去,沈约还是决定遵循某一个世界的老本行。
当一个作家。
现在的文学主流都是突出工农兵英雄人物高、大、全,千篇一律的歌颂。
沈约并没有想违逆时代的主旋律,但他可以在这样的文学主流中继续创新。
或者只借用一部分的时代背景,不失乐趣,隐含诙谐。
“缘儿,妈给你煮鸡蛋啊,”
一个老太太笑得眯着眼睛,手里拿着刚从鸡窝里掏出的两枚鸡蛋。
“妈,我要吃红糖鸡蛋!”原本沮丧的苏缘眼睛一亮,xǐυmь.℃òm
“诶,好嘞,缘儿别生气了,妈这就去给你煮。”
这年头,鸡蛋已经够金贵了,而糖是比鸡蛋还要金贵许多的东西,汪桂云为了自己的儿子,可谓是一等一的尽心。
一碗红糖鸡蛋,鸡蛋没有搅开,完整的一个,窝在稍显浑浊的红糖水里。
还有一把陶瓷勺子。
苏缘专属的。
甜滋滋的味道。
可惜妈直接盯着他吃下去,好拿去洗碗,不然的话,苏缘还想把红糖鸡蛋,送到知青院里去。
吃饭时,汪桂云眼疾手快地把最大块的咸菜炒鸡蛋夹到了苏缘碗里,还有那一碗甜甜的红糖煮鸡蛋,羡煞了一旁的几个人。
苏缘,本来要叫做苏圆的,汪桂云和苏卫国老了才有了这个小儿子,那时候的愿望特别淳朴,希望这个小儿子长得圆圆润润的。
但是,上户口的时候,汪桂云一直拉着同样上户口的人扯来扯去,说了好几回名字的来历,还有自己和这孩子的缘分。
有一个镇上的老师,听过之后,随口说叫苏缘好听些,还显得有文化,正巧被汪桂云听到了心里,在上户口时,汪桂云犹豫了下,最后还是拍板决定就用苏缘这个名字了。
缘确实要比圆字好听一点,还好看,更适合做男孩子的名字。
苏家的家庭关系。
汪桂云和苏卫国总共生了四个儿子,上头的三个儿子都已经娶了媳妇。
大儿子叫作苏志强,媳妇陈春霞,生了一儿一女,
二儿子叫作苏志刚,媳妇杨娟,夫妻两个都比较憨厚老实,生了一个女儿,就是重生女苏秀秀。
三儿子叫作苏志涛,头脑精明,也是命好,娶了一个镇上的媳妇张云。
接替了老丈人的工作,当了光荣的工人,十里八乡,都羡慕苏志涛的好运气。
苏志涛是苏家最有出息的一个,住也是住在老丈人家里,住在镇上,不跟他们一起住。
苏老三和他媳妇生了两个儿子。
基本上村里人不记什么名字,对于这兄弟几个,就叫作苏老大,苏老二,苏老三。
苏缘是最小的老幺,也是苏家老两口最宠的。
比起孙子孙女来说,还要更加受宠。
苏缘小时候嘴甜,长得也好看。
其他儿子出生的时候,汪桂云没有当家,还有上头管家的婆母。
几个儿子都是婆母带大的,和她不亲。
也只有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儿子,从小就长得白白嫩嫩的,没有一个比苏缘相貌还好的了,汪桂云要疼进骨子里去。
“奶!我也想吃鸡蛋。”说话的是最小的孙子,苏志强的小儿子。
“讨债鬼,我欠你的啊,自己夹。”
汪桂云嘴巴一撇,眉眼耷拉,不耐烦地开口,完全没有对待苏缘的态度。
“四叔,四叔也夹了。”苏小宝看看爸妈。
还是陈春霞特意趁着几人不注意,夹了一块咸菜炒鸡蛋过去。
夹到碗里的那块基本上都是鸡蛋,咸菜很少。
在荤腥不易的家里,咸菜炒鸡蛋是唯一的荤菜。
苏缘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在想沈知青。
想沈知青对他的笑,还有沈知青握住他手的时候。
高傲的天鹅,怎么会喜欢上一只草鸡呢?
苏缘不可思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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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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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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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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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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