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谁说不是呢,你说那一家,我们大队重男轻女严重,可也没有他们家那么严重啊,老头子老太太,底下的三房人,全部紧着一个小儿子。”
“要我说,他们小儿子是个有用的还好,爹妈疼着,哥姐宠着,嫁过去还能过好日子,偏偏那苏缘尽会偷懒,什么都不知道干,偷鸡摸狗的,上次我家里女儿带了只鸡来,生生给他要过去了一只香喷喷的大鸡腿。”
“呸,老娘追了半个大队,都没给追回来!”
沈约睁开了眼睛,这个世界的记忆和剧情也全部传输到了他的脑海当中。
相当于是一部重生女的逆袭史。
是站在女主苏秀秀的角度上描述的。
世界背景类似于架空的七零年代,正处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建设当中。
(架空的世界,勿杠)
很多的规划尚未铺展,福利制度未完善。
特别是农村,缺衣少食。
采用的是集体劳动,靠劳动赚工分换取粮食。
苏秀秀前世,追求京市下乡来的知青沈约无果,不想嫁给家里安排的当兵的男主,于是跟一个邻村的混混私奔了。
私奔之后,才发现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
到了陌生的地方,没有钱的他们生存的无比艰难。xǐυmь.℃òm
混混喜欢喝酒抽烟,没有了之前的甜言蜜语,对苏秀秀非打即骂。
苏秀秀只能一天到头的打工,挣来的钱都被混混抢了过去。
最后,苏秀秀因为常年劳作,身体患了病,没钱去医院,硬生生拖到病死。
而她死之前,听闻那个被她拒绝的当兵的,在军队当中立功升职,当上了军官,跟他结婚的女人,在宠爱中幸福了一生。
苏秀秀无比后悔,如果有重来的机会,她一定不会退掉婚约。
这本来的幸福生活应该是她的。
苏秀秀死在了怨恨和不甘下,结果,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了。
回到了那段想要退婚,被人当笑话看的时候。
而她重生回来后,先是带着父母,摆脱了一家子的极品。
彻底洗白了自己的名声。
接着,运用自己在后世的经历,自己做起了倒卖的生意。
挣了一大笔钱。
最后嫁给前世的男主,成为军嫂,过上了好日子。
原主,是从京市下来的知青。
其实,原主是不想过来的,可无奈插队下乡的名单中,写了他的名字。
这时候查得严,不是随便塞钱就能抹去名字的。
原主的渣就渣在,刚到村子里,没有什么根基。
在京市,原主的家境不错,平时也爱玩。
乡下这种地方,他待着不适应,渐渐便把目光放在了别处。
其实原主的内心高傲自负,身为城里人的他,瞧不起这些地里刨食的庄稼人。
无论是说话的语气,还是穿着打扮,总有一种土气。
因为原主身上优雅的气质,还有俊逸的相貌,不少村子里的姑娘给他示好。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能有多好看?
城里的姑娘原主都看不上,更不要说这些在农村里要天天干活喂鸡的了。
其中,示好的人里还包括了一个二流子。
苏缘。
苏家的小儿子,平时偷鸡摸狗,一点正事不干。
在这个讲求勤劳是无价财富的时代,苏缘就是那种会被人骂的懒惰胚子。
无奈的是,苏缘是苏家父母的老来得子,捧在手心怕化了,吃口饭怕他噎着。
也养成了苏缘无法无天的性子。
成为了红河村臭名昭著的二流子。
结果,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总会偷偷送沈约东西吃。
还有舍不得吃的零嘴。
原主看不上苏缘给的东西。
在他眼里,这些东西,廉价低劣,透着说不出的土气。
连带着也看不上苏缘,只不过,因为苏缘生了副好相貌,唇红齿白。
苏家老两口逢人就说,他们的小儿子,生来就是应该做城里人的。
其实,这话说的也不错,苏缘的长相在红河村里是一顶一的好。
不过,现在的人家,基本上选择女婿,都会选择那些挣工分多的,手上有力气的。
像是苏缘那么懒惰成性,还长了一副小白脸样子,不少人在后头嘲笑苏家老两口的小儿子活该娶不到媳妇。
在他面前,苏缘也足够听话,随便说个什么都会去做。
沈约的身体不是很好,也可以说懒,干不了活,干脆就找了个免费的劳动力。
指使二流子跑个腿,买个东西,干个活。
完全不用付出什么,这个在别人面前蛮横无理的二流子,在他面前,乖巧得很。
或许是挺有趣的,原主还真的跟苏缘在一起了。
苏缘高兴了好久,走路一直乐呵呵的,甚至还被苏家老两口给捉包了。
但,原主的渣就渣在——
高考恢复,原主不出意外地考上了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他连说都没说一句,直接收拾行李,离开了待过的红河村,回到京市,对下乡的一切没有半点念想。
对于苏缘这个曾经在一起过的二流子,也只觉得他就是个在乡下时用来打趣的玩意,上不得台面。
苏缘在红河村一个人孤零零的,什么都不会。
觉得沈约不会抛下他,他想去找沈约,
可村里的二流子进了城,连下一步要去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强作镇定地想要到京市去,连县城都没有出,便灰溜溜地回来。
有了重生女的搅合,几房的亲人对苏缘的态度愈发冷淡恶劣,都觉得苏缘是个名副其实的吸血虫。
加上苏家老两口年纪大了,看护不住苏缘几年。
那时的苏秀秀,嫁给了男主后,生了一对龙凤胎,手上有钱有闲,过得幸福美满。
这个世界的苏缘过得不算好。
苏缘在镇上乱逛,碰上了苏秀秀生的龙凤胎,只是这两个孩子也不吭声,吓得哆嗦直哭。
苏缘就想着把孩子带回去,在路上,正好碰上了苏秀秀。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苏秀秀咬定了苏缘是想拐卖她的儿子,还报了警。
而她的儿女,被吓得不行,更不用说来帮苏缘证明。
苏家老两口说破了嘴皮,就差跪下求苏秀秀了,苏秀秀也没有松口。
这个时代,对于犯罪惩罚的力度还是很重的,加上监控不发达,苏缘在苏秀秀的指控下,成为了想要拐卖自己亲人的罪犯。
苏缘直接被抓起来关了进去,判了几年的无妄之灾。
在小儿子出了这种事后,苏家老两口身子一下子垮了,早早地去了。
出来后的苏缘甚至没有见到他们的最后一面。
没有了爹娘,被哥嫂讨厌,被污蔑送进了监狱。
和时代脱节的苏缘,又有哪里可以去呢?
其实,苏缘从小被苏家两口子溺爱长大,没人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偷懒耍滑,也没有做过什么大奸大恶的。
而且苏家老两口愿意宠爱这个小儿子。
换做沈约,他同样会把苏缘好好宠起来。
接收完剧情后,沈约收回心思,打量起了四周。
这是一个土坯房,窗户很小,他躺在一个炕上。
脚下有一个破烂的木凳子,另一头是一张算得上齐整的简单木桌。
村子里给这些下乡的知青特意分出了一个知青院子用来住人。
不过,回城太过艰难。
好几个知青因为回城无望,便娶了红河村的媳妇,或者嫁到了附近的村子。
在红河村中落地扎根,断绝了重新回城的念头。
知青人倒是不多,加上沈约,也就是三男两女。
沈约思索间,院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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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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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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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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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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