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但这一关,只有他自己才能过……”
黎书与大头二人早早的守在城门口,等待着黎阳的归来。
从清晨到夜晚,整整等了一天。
终于,在地平线上,落日余晖中,一人带着无限的落寞,缓缓向着他们走来。
“是葫芦,葫芦回来了!”
大头急忙的迎了上去,就是一堆问题抛出。
“葫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有需要支会兄弟一声呀……”
黎阳勉强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没事,我想去挑一副棺材,再买一辆木板车。”
二人闻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要的,要的……”大头附和道:“庭山大……”
一开口差点又说出庭山大叔,索性及时反应了过来
“哦,不对……是……我觉得他不坏,其实嘛……嗯,是要送回下葬的。”
黎书知道大头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拍了拍黎阳的肩膀,轻声安慰道:
“其实,他应该不是想一味的利用你……”
“当然,不是为他开脱,我想表达的是……”
一开始他或许真的只是把你当成一件实现目的的工具,并用了恶毒的手段……”
“但是后来,你对于他来说,绝不仅仅只是工具……”
“或许,在和你十几年的朝夕相处中,他早就已经开始后悔……”
黎阳摆了摆手,示意不想再听下去,而后悠悠叹出一口气。
“我知道……想了一天一夜,我也想明白了。”
见此,黎书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于是大头提议:
“那就去挑一副好一点的棺材吧。”
于是几人打算进城。
突然,黎书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于是拉着两位兄弟去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三位大众脸的男子出现在了城门口,然后径直去往的城中的棺材铺。
“还是愣哥想的周到……”
大头看着几人伪装过后的样貌,对着黎书竖起大拇指,不停的夸赞:
“这易容术简直可真是天下第一,这样就不用担心被人认出了。”
自从昨夜皇城之战后,黎阳已经声名远播,隐约有虞国第一高手的头衔。
同时,最后白骨妖如天仙下凡一般的景象,也被各种人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
说黎阳是天上仙人所收的弟子,昨夜是师父来给徒弟助阵……
所以现在黎阳的名头可不是一般的响。
不仅局限于武林江湖,因为套上了一层朦胧的神话色彩,即便是普通的平头老百姓,也多有听过黎阳二字。
若是以他原来的相貌进城,估计不到三秒钟就会被认出来。
所以,易容术是很有必要的。
在黎书升级版的伪装术加持下,没有一人识破他们的身份。
三人购得棺材与板车后,就连夜出城,收拾了君易天的遗体,踏上了回黎庄的路程。
只是此次回去,就走不得水路了。
三人推着板车,一路跨过长河,穿过山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
饿了啃一点干粮,吃了野果,渴了收集一点露水,喝些湖水……
历时快两个月,他们终于又回到了那个安详的地方。
小黎庄就在眼前。
不知为何,三人看着村子中缓缓升起的炊烟,一路的疲劳顿时化为乌有。
颠簸的心,也宁静下来。
尤其是黎阳,嘴角也不由得向上翘起,一阵弧度,会心一笑。
黎书感觉得出来,是他这两个月来第一次发自真心的笑容。
不是强颜欢笑,这其中蕴含着一丝愉悦,是回家的喜悦。
“到家了。”
刚迈腿踏入小黎庄,黎有德就发现了三人。
“你们这几个后生,不在青萍剑派好好习武,咋又突然跑回村里来了。”
黎有德戴着头巾,肩扛着锄头,显然是刚下田回来。
看着眼前的三小伙子,就不由得苦口婆心道:
“在城中可不能偷懒耍滑,要把握机……”
他的话还没完,眼光便瞟到了一旁的板车以及上面的棺材。
“这,这是怎么回事?”
黎有德神情震惊道:“庄子里有谁去了?”
“是我的父亲。”黎阳坦然回答道:
“进山打猎时,不幸被猛兽所害……”
闻言,黎有德恍然大悟。
“前阵子庭山兄弟说要出趟远门,我也说怎么耽搁这么久还没回……”
“想不到竟是有去无回,以后再也不能跟他喝酒了……”
黎有德语气悲怆,满眼唏嘘。
作为里正,他是知道黎阳父子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小黎庄人士。
但是这么多年的同村为邻,他早已经把两人看成了黎庄同胞。
更别说他与“庭山兄弟”的关系,还挺不错,两人时常一起喝酒。
想到这,他语气就更加悲伤道:
“说起来,走之前他还在我这里藏了一坛酒。”
“说是留给儿子的。”
黎有德用手指了指的黎阳,然后就将手搭在的板车上。
“走,先安置好,改天我招呼村人,给庭山兄弟送葬……”
而后,棺材就被留在了黎阳家中过了几天。琇書蛧
到第七天,清晨鞭炮噼里啪啦作响,一众黎庄人士,纷纷头戴白头巾,开始了送葬仪式。
鞭炮一直响到了山中,到了黎庄祖地。
棺材藏入坑中后,垒起了一座小山包,竖立墓碑。
众人围在坟墓周围默哀。
黎阳拿出了一壶酒,洒在了坟头,随后默默注视着眼前的墓碑。
从此以后,家中空空,他就是真正的孤身一人。
不知为何,他突然生出了强烈的想要出游厉的想法……
默哀结束,一切恩怨落下帷幕。
黎书回到了黎庄的老宅子,推开门,灰尘扑面而来。
他打算今晚在这里暂住一天,第二天再回安远县城的家。
夜晚,他意识又来到了图书馆。
只见此时的图书馆已经满满当当地塞满了十个书架。
看着眼前的场景,黎书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第一层有五十个书架,经过两年的努力,已经填满了十个。
照这个速度下去,十年的时间他就能填满整个一层图书馆了。
不,速度肯定会更快,毕竟已经是轻车熟路。
“到时候也不知道图书馆第二层是不是会开启……”
就在他无限畅想之时,那本无名自传隐隐发红……
“是出现了新的内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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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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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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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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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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