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煮鸡蛋的水还在灶里温着,沈茜在陈晨帮忙打下手下,很快就煮开了水并杀好了鸡。
沈茜把鸡砍成两半,一半送了给三婶,一半自己留着熬汤喝。
陈晨喝着浓浓的鸡汤,心里美极了,这沈茜的厨艺真的是太好了。
“沈茜,以后你替我做饭,我保护你,我打猎来养你。”
沈茜被陈晨这句话,说的心里暖暖的。
一扫之前的不愉悦,变得开心起来。
她低着头,有些羞涩的笑了一下,说:“嗯,我听你的,以后我替你做饭,你来养我。”
次日一大早。
因为陈晨要上山看昨天下的绳套,所以他特意起早一点来准备早餐。
他不想要沈茜这受伤的小家伙起太早操劳。
没想到沈茜起来得比他更早。
当他走到厨房准备洗刷的时候,沈茜已经在这里熬起了粥来。
这小家伙伤好得七七八八了,脸也已经消肿了,只是脸上仍然可以清晰看到被打的痕迹。
“沈茜,你起来那么早干嘛,快回去睡久一点,让我来煮粥。”
陈晨走了过去,责怪道。
“陈晨,你今天还要上山。”沈茜低着头,羞涩地说道,“我要煮好粥,让你喝了再上山,可惜没有面粉,不然就可以烙饼做干粮给你带上山吃。”
“好了,你先去休息吧,眼睛肿肿的,昨晚没睡好吧,让我来煮。”
陈晨走近一看,沈茜的眼睛有点浮肿,不知道是昨晚哭的,还是没有睡好。
“不,我睡够了,平时在徐夫子家还得更早起床呢。”
沈茜拒绝了陈晨的要求,依然坐在灶前烧着火煮粥。
陈晨也不好再勉强沈茜,只好自己先洗刷了起来。
洗刷完陈晨想要去帮忙,却还是被沈茜以昨晚说好她负责煮饭赶了出来。
陈晨只好把昨天沈茜没有搬出来晒的柴火,拿到院子里整齐摆放好,然后在院子里耍起了太极。
“陈晨,粥好了,先来喝粥吧!”
过了好一会儿,沈茜就煮好了一锅热滚滚的米粥,端了出来。
然后又拿出了昨天吃剩下的野鸡肉。
“恩,好,我们一起喝粥吧,今天我要带你上山。”
经过昨天这一闹,陈晨再也不敢让沈茜独自一人在家了。
山上虽然有野兽,但是自己不进去那么深,就没那么危险。
再说自己也在身边可以保护她。
“好耶,我终于也可以跟着你上山了。”
沈茜听到这话,高兴得跳了起来。
她昨天就想跟着陈晨上山打猎了,可惜的是三婶不同意。
“好,我跟你去,但是三婶那边呢,我怕三婶不让我去。”
但是她想了想,又犹豫了起来。
“没事,我等会和三婶说一下吧,留你在家我不放心。”
陈晨舀了一大勺子稠稠的粥,倒进了沈茜的碗里。
“陈晨,这一碗都是米,倒点粥水给我啊,我喝不惯那么稠的粥。”
沈茜急了起来,想要拦着陈晨。
“喝那么稀干嘛,那不顶饱,在家呢,就不要和以前徐夫子那非人的待遇比较了。”
陈晨越过了沈茜,又舀了一勺粥到沈茜的碗里,直到那碗里再也盛不下,才作罢。
“快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陈晨也舀了碗粥给自己,然后伴着昨天吃剩的野鸡肉,美滋滋地喝了起来。ωωω.χΙυΜЬ.Cǒm
沈茜那鼻子又酸了起来,想要哭出来的样子。
她轻轻地责怪道:“陈晨,这多浪费米,这样吃我们熬不了多久的,吃完大米了怎么办呢?”
陈晨知道自家现在的大米都是吴红嫂子拿来的,大概有个十来斤的样子。
按理说节省点,每天喝点稀粥可以顶个十来天。
但是陈晨怎么舍得亏待沈茜这小家伙。
沈茜本来就瘦小了,不多吃点东西,老是喝稀粥怎样长大。
“小家伙你又来了,这里不是徐夫子那,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的。”
“我说了好好照顾你,就会好好照顾你,快喝吧,还要你干活呢。”
“我现在也会打猎了,我们可以拿打的猎物去换钱,换大米的。”
陈晨轻轻地刮了一下沈茜的鼻子,笑道。
沈茜本来还想说什么,可一听到陈晨还要自己干活,于是低着头,吃着野鸡肉,喝起了粥。
陈晨看到沈茜喝了一大半碗粥,就慢慢一点点喝了起来。
他只知道这小家伙肯定是怕粥不够喝,才不敢喝了。
于是,他又舀了一勺子粥,倒进了沈茜的碗里。
“陈晨,我饱了,我已经饱了。”
沈茜急忙用手阻拦了起来。
可是陈晨的动作太快,又太突然,此时已经把粥倒进了沈茜的碗里。
“多喝点,长身体的时候呢,喝多点,养得白白胖胖的。”
陈晨看着面前这瘦小的小家伙,笑着说道。
沈茜想起了三婶的话,她是要养得白白胖胖,才能为陈晨生孩子呢。
于是她吸了吸鼻子,没有再拒绝,安静地又喝起了粥来。
可是陈晨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方面去,哪里会想到被沈茜误会了起来。
但是他看到沈茜安静地喝起了粥来,他也开心了起来。
很快,两人就喝完了这一锅粥,吃完了昨天剩下来的野鸡肉。
原本喝了一大半碗粥就说饱了的沈茜,到最后喝了整整三大碗粥。
临了最后,连碗都舔得干干净净的。
“小家伙,饱了没,要不再煮点粥给你?”
陈晨看着干干净净的粥锅,生怕这小家伙还没饱,于是问了起来。
“饱了,饱了,真的饱了,我是觉得可惜,才舔干净这碗的。”
沈茜羞涩地摇了摇头,对着陈晨解释道。
“那就好,可别到时候饿了肚子,那我们现在就洗干净锅,然后准备东西一起上山。”
这两天沈茜都是吃得饱饱的,要不是昨天她父亲找上门,这是她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候了。
于是沈茜点点头,说道:“好,我去洗碗,你去准备上山的东西。”
沈茜急忙把碗和锅抢过来自己的面前,生怕陈晨抢着去洗了碗。
于是两人洗碗的洗碗,准备上山东西的,准备东西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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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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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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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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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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